年终小生意业主的税务安排
年终即将来临,作为小生意业主且拥有一家有限公司,您是否为自己制定了一份周详的计划,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自己的税收负担最优化呢?
下面我们将介绍税务安排的几种常见方法。
首先,在选择某种具体方法之前,必须先了解加拿大现行的税法。概括来说,个人和公司都要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收入在3万6千元以下,税率为21%。但每个人都有1万元左右的免税额,即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应交税额为零(加拿大退休金CPP除外)。公司所得税按比例税率来计算,小型公司(年度应税所得低于50万)的税率为16.5%。
其次,有对家庭成员的收入有一个大慨的预估,除工作收入外,是否有投资收入,租金收入,海外收入;对一些可抵减税额的支出做出预测,如购买RRSP, 支付学费,大额医疗费用,与65岁以上的长者居住等。
第三,选择合理的税务安排
税务安排有以下几种途径:发放工资、股息分红、向公司借款、资产重组及购买保险。
以夫妻两人成立一有限公司共同经营一家餐馆,年利润为10万元,无其他收入为例,依税率高低,可按以下次序进行税务安排:
1、 给两人各发1万元工资。
2、 剩余8万元利润缴纳16.5%的公司所得税。
3、 如个人需更多的资金用于房屋购买,个人消费,日常开支等,可从公司借款出来,并按税务局公布的利率(2010年为1%)向公司支付利息。
4、 同时,可考虑给自己发放股息分红或追加工资奖金。(股息分红与工资奖金的税务处理不同,将另文阐述)
5、 如公司经营多年而累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盈利,可考虑购买特别保险,使收益人将来得到一份免税保险收入。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几种只是较典型的情况,实际情形有可能更为复杂,操作程序也有严格要求。如自己把握不准,请咨询有关税务专家。
(416)81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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