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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通过储值卡实名 个人10张企业上限25张

政府今日(1日)公布,行政会议已通过决定,订立《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以落实俗称太空卡的电话智能卡登记制度,包括放宽登记储值卡数目上限,个人用户最多10张,企业用户则最多25张储值卡,保障健全的电讯服务及通讯网络的安全,以防止和协助侦查涉及使用电话储值卡的罪案,有关立法程序料在9月1日生效。

政府今年1月就电话SIM卡及俗称“太空卡”的电话智能卡实名制进行为期7星期的公众谘询,原建议用户须向电讯商提供身分证明文件;每名用户只可向每间持牌人,登记不多于3张储值卡。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相关《条例》将于6月4日刊宪,并于今年9月1日生效后,电讯商会按《规例》要求在第一阶段建立登记纪系统。 这段期间,市民可以继续按现时的方式使用电话卡服务,毋须即时进行实名登记。 第二阶段会于22年3月1日开始,市民由当日起才需要开始进行登记。

邱续指,新《条例》也将延长登记制度的推行时间表,登记制度将会分两阶段进行,给予各方较长的过渡期。 第一阶段让电讯商建立登记系统的时间,将由原建议的120日延长至约180日,让他们有更长时间准备;第二阶段让现行储值卡用户向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的时间, 则由原建议的240日延长至360日,让现有用户有更充足的时间进行登记。换言之,市民需要在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属电讯商完成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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