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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抄到了世界第一: 谈谈白鹤滩水库

白鹤滩水电站百万千瓦机组转子吊装场景,吴豪强摄

2021年5月31日中国报道世界规模最大的巨型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大坝预计到2022年7月16台机组将全部投产发电。旅居德国的中国水利专家王维洛通过对中国水电工程如何推行”拿来主义“的例子解析了中国抄袭成为世界第一的过程。

——谈谈白鹤滩水库大坝工程的10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

作者 王维洛

一、白鹤滩水库大坝工程

2021年5月31日,距离5月35日还有4天,央视新闻报道,世界在建规模最大的巨型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大坝全线浇筑到顶,首批机组计划在今年七月投产发电,预计到2022年7月16台机组将全部投产发电。

白鹤滩水库大坝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和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境内,是金沙江下游四个水电梯级——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中的第二个梯级(从上游往下游数)。这四个水库大坝工程加上三峡大坝工程和葛洲坝大坝工程都属于三峡集团。

白鹤滩水库大坝工程2010年开始筹建,总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16台10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全部机组投产后,白鹤滩水电站年均发电量可达620多亿千瓦时,水库库容为206.27亿立方米,总投资近1800亿。从发电装机容量来论,白鹤滩工程将是世界上第二大水力发电站,但是从年平均发电量来说,要排在巴西和巴拉圭边境上的伊泰普和溪洛渡工程之后。据说白鹤滩水库大坝工程迄今已创造了六项世界第一、两项世界第二、两项世界第三。其实,真正的世界第一只有一项: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0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一,用中共官媒的话说,是登上了水电行业的珠穆朗玛峰。

三峡工程左岸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合同签字仪式 © 网络

图1:1997年9月2日,三峡工程左岸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合同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李鹏亲自出席。进口大型水轮发电机组,外商必须交出全部图纸和技术,并手把手帮助两个中国企业建造两台,这些条件都是李鹏亲自制定的。这是中共政府强制技术转让的实证。

白鹤滩水电站百万千瓦机组转子吊装场景,吴豪强摄

二、抄作业抄到了第一排,发现没有好抄的了

有一位名叫臧其超的中共金融专家对中共的改革开放做了一个非常精辟的注释:

“改革开放,国门打开,让老外走进来,技术带进来,车带进来,钱带进来,经验带进来,智慧带进来。中国政府没法抄袭老外,但是中国政府干嘛?可以鼓励老百姓(应该是指企业)创业,和老外合伙学会单干,合伙学会单干,我们全部单干的。最后回头一看,厂房是咱的,设备是咱的,技术是咱的,专利是咱的,产品是咱的,市场是咱的,品牌是咱的,老外全走完了。咱四十年就干了两个字:抄袭,一路抄到了世界第一排。我们是野蛮抄袭,野蛮复制。什么知识产权,什么专利技术,搞了再说。可是突然间一回头,发现两件事情出现了:第一美国发现,不让再抄了;第二咱也发现,已经抄到第一排了,再没有什么好抄了。”咱四十年就干了两个字:抄袭,野蛮抄袭,野蛮复制,一路抄到了世界第一排。表述得十分生动,十分到位。

确实,白鹤滩水库大坝工程的10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是抄作业抄到了第一排,再没有什么好抄了。现在回顾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轮发电机组制造的历史。

三、苏联的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苏联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援助,帮助中国快速发展机械制造工业,重点有发电设备制造,其中最主要的援建两个工厂,一个是黑龙江哈尔滨电机厂,一个是四川德阳东方电机厂。不久中苏交恶,苏联撤回了专家,正如臧其超所说,厂房留在了中国,设备留在了中国,技术留在了中国,产品留在了中国。哈尔滨电机厂于1951年成立,德阳东方电机厂于1958年成立。1953年为修复丰满水库大坝工程,苏联派来专家组,其中4号机组利用现场遗留的德国制造的转子和主轴,由哈尔滨电机厂配制6万千瓦发动机的定子。1959年新安江水电站的7.25万千瓦水轮机发电机组,1968年刘家峡水电站的22.5万千瓦水轮机发电机组,1972年制成改进型的30万千瓦水轮机发电机组,1979年、1980年葛洲坝水电站12.5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和17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1984年青海龙羊峡水电站的32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1989年为广西岩滩水电站的30.25万千瓦水轮机发电机组,都是这两个工厂制造的。后来哈尔滨电机厂和德阳东方电机厂多次改名改制,为了阐述方便,本文依然使用哈尔滨电机厂和德阳东方电机厂。这就是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制造水轮发电机的技术水平,能够制造32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技术主要来自苏联。

四、三峡工程的机电设备全部可以国内制造

198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开展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工作。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分十四个专业组,其中有一个专业组叫机电设备组,专门论证三峡工程所需要的机电设备在国内制造的技术、经济可行性。

这个专业组的论证报告说:50至60年代初期,三峡工程按正常蓄水位200米为主进行研究。在50年代中期,根据当时世界上已经生产机组的最大容量为22.5万千瓦,确定三峡电站采用30万千瓦。1958年后,对三峡电站的单机容量进行了广泛论证,对单机容量30、45、60、80和100万千瓦等5个方案,从制造、运行和经济性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证,当时,国内工厂仅生产出7.25万千瓦的新安江电站机组,正在制造22.5万千瓦的刘家峡电站机组。根据当时国内工厂的生产条件和水平,认为三峡电站第一批机组采用单机容量为40万千瓦为宜。对45至60万千瓦机组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制造80万千瓦和100万千瓦机组,是不现实的。嗣后,经国内外各方面专家深入研究,认为对于三峡工程蓄水位200米方案,最大水头156米,采用水轮机转轮直径7.5米,单机容量50万千瓦是可行的。1960年长江流域办公室上报的三峡工程初步设计中采用单机容量50万千瓦的机组。

80年代初,长江流域办公室上报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150米,当时国外已经生产70万千瓦的机组,国内已经投产30至32万千瓦的机组,三峡工程将采用水轮机转轮直径9.5米,单机容量50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机组。

1986年三峡工程重新论证,1989年编制的可行性报告中选用了单机容量68万千瓦、水轮机转轮直径9.5米、装机台数26台的方案。

邹家华副总理在1992年3月21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做《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的说明》时说:“三峡工程的测量、设计和科学试验工作已进行了近四十年,基本资料丰富,前期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大坝建在坚硬完整的花岗岩岩体上。工程规模虽大,但建筑物都是常规型式,中国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经验,有能力完成设计和施工任务。主要机电设备可依靠自己的力量,立足国内制造。总的讲,工程建设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台下不少人民代表听了激动万分,世界上最大的水电工程三峡工程的主要机电设备都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立足国内制造。这是何等的国力!

其实,当时中国的工厂根本不能建造三峡工程所需要的68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但是为了减少三峡工程上马的阻力,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无中生有,硬是说,三峡工程的主要机电设备可以自力更生,立足国内制造。对于李鹏等中共政府的决策人来说,只要全国人大批准了三峡工程,就不会再有人来监督三峡工程的建造,也不会有人对三峡工程的水轮发电机组必须从国外进口的需求说三道四,或者是追究三峡工程可行性论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当时国外的技术水平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世界上建造了几个大型水库大坝工程,如伊泰普、古里、大古力、萨彦舒申斯克水库大坝工程,都采用了60万千瓦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如位于巴西、巴拉圭边界上的伊泰普水电站采用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委内瑞拉的古里水电站6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美国大古力水电站采用60和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后将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扩建为80.5万千瓦;苏联的萨彦舒申斯克采用65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等等。

当时在世界上具有制造60万千瓦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的公司还真不少,有美国、加拿大、法国、瑞士、德国、挪威、日本、乌克兰、俄罗斯、巴西等国的公司。

六、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决定从国外进口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

1992年3月邹家华说,三峡工程的全部机电设备可以国内制造;

1992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国务院兴建三峡工程的议案;

1993年4月2日国务院成立了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在当天的第一次会议就决定从国外进口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

三峡工程于1994年12月14日正式开工;

1994年1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三峡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陆佑楣宣布:对三峡工程所需要的水轮发电机组进行国际招标;

1996年6月24日,三峡开发总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三峡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国际招标信息发布会:14台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截标日期为1996年12月18日。长达2000多页的招标书中规定了技术标准和技术转让条款,文件规定,主要是两条:

第一:左岸14台机组一次招标,责任方为外商,前12台以外商为主,中方参与制造;后2台机组以中方为主;要求外商和中方联合设计,合作制造。中标企业必须向中方全面转让核心技术。就是外商不但提供设备、图纸和技术,其中2台机组,必须是外商手把手地教会中国工厂制造;

第二:外商必须向三峡开发总公司提供由外商公司所在国政府提供财政担保的卖方贷款。卖方贷款,提供贷款的多寡、利率、贷款期限也是决标的条件之一。通过这样的买卖合同,通过这样的卖方贷款,通过这样的外国政府的财政担保,外国政府在政治上对三峡工程表了态,也承担卖方贷款的所有风险。

至1996年12月18日截标日,共有六家企业联合体参与投标。它们分别是:

1、GANP联合体(由法国GEC阿尔斯通Neyrpic和巴西圣保罗金属公司组成);

2、VGS联合体(由德国Voith、加拿大GE、德国西门子组成);

3、瑞士ABB和挪威克瓦纳(Kvaerner)能源公司联合体;

4、三峡日本水轮机联合体(由伊藤忠、日立、东芝、三菱重工、三井物产、三菱商社组成);

5、IMPSA(银萨)公司(代理乌克兰TURBOATOM科技工业公司和美国伍德沃德公司);

6、俄德联合体(由俄罗斯动力机械出口有限公司、列宁金属加工厂和德国苏尔寿组成)。

因为美国进出口银行根据美国政府的决定,不向三峡工程项目提供卖方信贷,所以美国公司早早被排除在招标之外。

1997年8月15日三峡开发总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法国阿尔斯通中标8台(4-6号和10-14号机组)水轮机、瑞士ABB中标8台发电机,合计4.2亿美元,被要求采用挪威克瓦纳(Kvaerner)能源公司开发的水力模型,与哈尔滨电机厂合作制造。另外6台(1-3号和7-9号机组)由德国福伊特(Voith)、加拿大通用电气(GE Canada)与德国Siemens组成的VGS联合体中标,总额3.2亿美元,采用该联合体开发的水力模型,与东方电机厂合作制造。14台机组总金额7.4亿美元,约合60亿元人民币,单台造价约4.3亿元人民币。

1997年9月2日下午5时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三峡工程水轮机发电机组设备中标签字仪式。

2004年3月27日,三峡工程右岸电站的12台70万千瓦水轮机发电机组采购合同签订仪式在湖北宜昌举行。这12台水轮机发电机组并没有像李鹏当初设想的那样,全部由中方制造,而是8台由中方提供(哈尔滨电机厂和德阳东方电机厂各4台),另外由法国阿尔斯通公司提供4台。

2007年9月13日,三峡工程地下电站6台70万机组签订采购合同,哈尔滨电机厂、德阳东方电机厂和阿尔斯通各获得承建2台的合同。

三峡工程一共32台70万水轮发电机组,第一批14台,其中12台外国公司制造,1台外国公司与哈尔滨电机厂制造,1台外国公司与德阳东方电机厂制造。第二批12台,哈尔滨电机厂4台,德阳东方电机厂4台,法国阿尔斯通公司4台(已经在中国天津建厂);第三批6台,哈尔滨电机厂、德阳东方电机厂、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各2台。总计,外商18台,外商帮助哈尔滨电机厂建1台,外商帮助德阳东方电机厂建1台,哈尔滨电机厂6台,德阳东方电机厂6台。

作为第一台并网发电的是由VGS总包的左岸02号水轮发电机组,时间是2003年7月10日;作为最后一台并网发电的由德阳东方电机厂总包的三峡工程地下27号水轮发电机组,时间是2012年7月4日。

在左岸14台水轮发电机组中,有两台是哈尔滨电机厂和德阳东方电机厂在外国企业的帮助下,利用外国的技术和图纸制造的,它们分别是左岸14号机组与左岸09号机组。左岸14号机组是ALSTOM总包,由哈尔滨电机厂建造,自建部分占71%。左岸09号机组是VGS总包,由德阳东方电机厂建造,自建部分占85%。09号机组是左岸14台水轮发电机组中最后一台投产发电的。

三峡工程右岸电站26号机组是由哈尔滨电机厂总包,2007年7月10日10时51分并网发电,被认为是划时代一刻,中国首台自制特大型国产化水轮发电机组成功并网发电。

七、强制技术转让,国务院和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到底搞没搞?

2019年5月18日《德国之声》发表文山的《强制技术转让,中国到底搞没搞?》。文章指出,停止强制技术转让,是美中贸易争端中华盛顿方面的一大核心诉求,不断反复提及。中国官方媒体则高调刊发评论,称西方企业转让技术都是自愿的,中方从未强迫。判断是否是强制技术转让的关键,就看政府是否出面干涉了“企业间贸易”中的转让技术。文章以中国引进高铁列车为例加以说明,什么是强制技术转让:2004年,中国首次进行高铁列车采购招标时,当时的铁道部就在招标中明确写道"外方关键技术必须转让、价格必须优惠、必须使用中国品牌(即外企必须与中国本土厂商合作)"。西门子、阿尔斯通、川崎等外国厂商还不被允许直接与当时的南车、北车等本土企业洽谈,只能与中国铁道部的代表进行谈判。觊觎巨大中国市场的外国厂商,最终纷纷接受了中方的条件,与中国厂商合作生产,并且将众多相关技术转让。而南车、北车以及后来的中车集团,则凭借自身原有的研发能力以及"引进、消化、吸收"的外国新技术,进行了进一步的研发,实现了中国政府要求的"跨越式发展"。

在三峡工程进口大型水轮发电机组上,中共政府更是赤裸裸地出面干涉了“企业间”的商品贸易,进口大型水轮发电机组的条件都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亲自参与、亲自制定。请看下面几个事实:

1993年4月2日国务院成立了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国务院总理李鹏亲自出任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的主任。在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决定从国外进口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等问题。

1993年12月22日,李鹏在宜昌亲自确定从国外进口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的机组供货方案:26台中的前14台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与外商合作生产,外商为主。14台中必须有完整的两台由中方制造厂生产。26台中的后12台由中方生产。李鹏表态说:“大型水轮发电机组,国外有制造和供货经验,要利用三峡建设引进技术,提高我国自己的机械制造能力”。当时哈尔滨电机厂和德阳东方电机厂被选中为参与14台中两台水轮发电机组的中国企业,后12台水轮发电机组也将由它们负责生产。

1995年11月10日李鹏在视察三峡地区时召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几位副主任开会,讨论三峡工程有关事宜。关于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的招标事宜有如下决议:机组,维持原议,12台机组以外方为主,14台机组以中方为主。标书写明,左岸14台机组中,最后2台机组以我方为主,其余12台中方分包比例为20%至25%。实行公开招标,议标决策。

1996年3月24日陆佑楣向李鹏汇报三峡工程进展情况。关于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的招标事宜,李鹏对陆佑楣做出三点指示:第一,要求考虑机组长期在低水头下运行的可能性;第二,可以考虑后期扩大装机容量,增加6台调峰机组的可能性;第三,俄罗斯机组也可以用现汇购买,欢迎俄方参加竞争。

1996年4月17日郭树言和陆佑楣向李鹏汇报三峡工程。陆佑楣汇报道:水轮发电机组招标书拟在上半年发出,已有5个国际集团参加投标。

1996年4月25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召开办公会议,专门讨论三峡工程70万水轮发电机组招标问题。李鹏亲自起草了关于三峡工程70万水轮发电机组招标书的发言稿。对于三峡工程水轮发电机组招标和议标的每一步乃至具体日期,李鹏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三峡总公司可以抓紧完成标书的编制,最迟在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向全国和国际上公开发出前14台机组的标书。对于世界上有实力的、走制造大型水轮发电机组经验的制造厂,或者由他们组成的联合集团,我们都欢迎他们来投标。由于中方要分包不低于25%的份额,所以分别由哈尔滨和东方动力设备制造厂与外国公司结成投标伙伴。分包条件由外国厂家与中国有关企业去商谈,最终以合同形式加以确定。机械部想把两家中国制造厂联合起来。这种方式有其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一致对外,缺点是多了一层,而且这两个厂都要通过分包,最终掌握全部制造技术。联合的方式不利于掌握两套技术。”

1997年7月3日,李鹏在中南海办公室听取三峡工程水轮机组招标汇报。李鹏制定了四条原则:第一:水轮机发电机组最大出力为84万千瓦。每台水轮机应该适应所有水头;第二:组成两个供货集团,机组总造价为7亿至7.5亿美元,共14台,12台以外方制造为主,2台以中方制造为主;第三:水轮机可用1套图纸,发电机也可用2套图纸;第四,承包费用、技术转让费都在总造价中包干使用。

1997年8月8日,李鹏在北戴河主持召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由两个供货集团中标:一个是以法国阿尔斯通为代表,瑞士的ABB和挪威的克瓦纳参加,份额8台;一个是以加拿大通用电气公司代表,德国福伊特和西门子公司参加,份额6台。两个集团都要达到同样的技术转让和让中国公司分包条件 。会议特别强调了两家外国公司集团必须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

1997年9月2日下午5时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三峡工程水轮机发电机组设备中标签字仪式。参加签字仪式的有李鹏、邹家华以及法国阿尔斯通、瑞士ABB、挪威克瓦纳、加拿大通用电气、德国福伊特和西门子公司负责人,还有相关国家驻华使馆代表和为合同提供贷款的银行代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与外商分别签订合同,中方分包份额为总价的31%,约2.3亿美元,技术转让协议和分包合同相继生效。李鹏在签字仪式上发表讲话说:三峡工程是中国最大的水电工程,希望外国商家不要在第一批机组上栽跟头。对企业而言,不在乎合同金额有多少,而在乎树立企业的世界形象。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和技术转让这三个方面,两个供货集团要互相竞争。

从上面的事实可以看出,三峡工程进口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不是一个或者两个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平等得、正常的商业来往,是你情我愿的生意往来,而是中国政府利用市场优势实现强制性的技术转让。国务院总理李鹏直接参与其中,这是政府行为,不是企业行为。三峡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陆佑楣担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本人就是中共政府高级官员,直接听命于李鹏。

八、法国人如何看待这场技术转让

一次十分偶然的机会,看到了法国著名作家埃利克·奥森纳撰写的《水的未来》一书。埃利克·奥森纳,1947年出生,法兰西研究院院士。奥森纳最初在法国高等师范学习哲学和政治学,之后到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攻读经济,获博士学位。毕业之后在巴黎一大、法国高师教授国际金融学和发展经济学。1981年起从政,先后担任法国社会党政府经济合作部部长、外交部长的顾问和密特朗总统的“笔杆子”。1985年进入法国国家行政学院,2000年起任终身大法官。可以说,奥森纳代表了法国最高学术地位,被认为是语言文化水平的“不朽者”。

“未来的世界还有足够的水吗?”为了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奥森纳开始了在世界各地漫长的旅程。他也来过中国,考察了黄河、长江、西藏高原。在奥森纳《水的未来》一书中有两章节是直接涉及中国的水问题的,第六章征服河流,迈向纯净(中国)与第七章冰川和大坝。在第六章中有《三峡和三十二座水轮机》一节,是专门写三峡工程32台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21-06-1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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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合同的公司都同意并执行的情况下,表明这是资本盈利允许的行为,那些公司在20年后授权你来抱怨了吗?
  • @ 2021-06-1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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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给境外势力递刀子了
  • @ 2021-06-11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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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抄袭抄汪今伪: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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