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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四大部门警告在香港美企新国安法危险

万维读者网(Creaders.net)林孟编译报道:美国《外交政策》网站发表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执行主任、中共国法律专家克洛格(Thomas Kellogg)的文章说,7月16日,美国四个主要政府部门——国务院、财政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向香港的美国企业发布了一份重要公告,警告他们香港新的国家安全法所带来的危险。

香港国安恶法威胁驻港外国企业

很少看到四个最高美国政府机构用一同个声音说话。这一公告是北京和华盛顿之间摩擦日益增加,以及香港国安法导致的非常现实、严重的后果。过去的美国政府可能会以一种不那么高调的方式对这类法律表示担忧,或者完全不公开发表评论。但随着接触时代结束,华盛顿更加公开地批评中国的人权记录。

而国安法对香港的国际企业也具有真正的危险。其核心犯罪条款含糊不清,过于宽泛,已经被用来针对和平的政治活动家、律师和主流政客。该法律还包含有极其广泛的域外管辖权规定——根据该法第38条,甚至涵盖非香港公民在香港以外的行为。这意味着,在香港甚至香港以外地方经营的企业,都有可能会卷入类似著名活动人士黄之锋、罗冠聪,或主流政客如李柱铭、吴霭仪的案件。在过去一年中,根据国安法或其他刑事条款,这四人都面临刑事指控或调查。

对私营公司来说,新法律的关键是第43条,赋予香港国家安全当局广泛权力,搜查、扣押、冻结资产权力,以及对被控违法的资产进行网上审查。随着该法律名下的调查和起诉数量不断增加,公司可以被要求提供有关客户的信息,以便审查他们的在线言论,或冻结他们的银行账户。例如,今年1月,香港政府强迫当地互联网服务商“香港宽带网络”,对访问“香港编年史”网站实行封锁,因为这个网站刊登了有关2019年“反送中”抗议运动的文章。从那以后,其他网站也被封锁了。

在香港经营的企业还需要注意,香港国安法第43条的实施规则广泛扩大了香港警方的调查权力,减少了对被告的正当法律程序和隐私保护。今年5月,香港警方写信给以色列的网络托管公司Wix,要求该公司停止托管“2021香港宪章”网站,这是由一群著名流亡人士发起的民主、自治宣言网站。警方这封信威胁说,如果公司拒绝遵从,将被处以罚款和监禁。该公司最初关闭了网站,但几天后在公众抗议和媒体关注的压力下,又恢复了网站。

香港政府还有其他手段对付私营公司。新法律第31条明文规定,包括国际企业、国内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媒体机构,大概还有学术机构、智库和其他研究团体在内的组织,都可以因违反国安法受到起诉。到目前为止,支持民主运动的著名商人黎智英的《一传媒》集团下属三家公司,因受到国安法调查而被冻结资产。

国际商界应该怎么做?外国公司需要继续密切监督国安法的实施情况,并准备好在香港政府企图将他们拉入特定案件时作出回应。外国公司尤其应研究《联合国商业和人权指导原则》,它为在香港等封闭空间运作的公司提供了有用的框架。“指导原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避免侵犯他人的人权,并在涉及人权时,指出违反人权的后果”。

今后在香港经营的美国和西方公司,应该公开和私下明确表示对国安法的担忧,应该拒绝采取措施,侵犯反镇压的活动分子、律师、政客权利的权利。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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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1-08-01 15:27
    您已点过赞
    美国佬点会走 杀头生意都有人做 除非加速师継续加速影响到他们核心利益 如果唔系 继续躺平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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