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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将表决在港反制裁法 压制美国代价 ?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把“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实施的事宜,预计本周五(8月20日)闭幕时会通过草案,交由香港本地立法。一些商界人士担心,日后一旦外国制裁中港官员,在香港的外资银行若执行外国制裁令,就可能构成违法。有经济学者认为,如果陷于两难境地,估计会有超过半数的外资银行撤走。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周二(8月17日)开始一连四天在北京开会,其中一项议程是审议把“反外国制裁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决定草案,成为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周二在会后接受香港电台采访。他表示,人大早前已咨询特区政府和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预料周五闭幕前将会通过草案。常委会作出决定后,特区政府需要建立执行制度和机制。常委会没有提到,特区政府需要在何时完成有关工作。

人大常委:望能压制美国

谭耀宗在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说,没有必要太担心香港营商环境和金融中心地位会受到影响。

谭耀宗说:“美国方面搞的所谓制裁完全是没有道理的,而且香港的事情是国家的内政,不应由美国插手干预。美国有制裁法。我们国家也制定了‘反外国制裁法’,期望有了这部法律作为武器,可以压制对方作出改变,不要再用这种手法,让彼此也受到影响。”

过去一年多以来,港版国安法使香港陷入空前危机。若“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实施,将进一步使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笼罩在阴影之下。

香港城市大学金融及经济学系客座教授罗家聪向美国之音分析,北京为香港实施反制裁法开绿灯背后的原因。

罗家聪说:“一个可能是,它(北京)清楚知道结果仍然去做,是因为觉得香港再也没有能力吸引外资,只是一个中国已经够了。也有可能,他们需要外资,也根本没有打算跟外面斗气。只是摆个姿态,人有我有。你制裁我,我就制裁你。”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表决通过“反外国制裁法”,适用对象包括制定、决定及实施歧视性措施的个人及组织,有关配偶、直系亲属亦可能受影响,反制措施包括不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等,会封查扣押各类财产,限制境内与被制裁组织或人士进行交易合作。

而香港政商界最关注的是当中两条条文,包括第12条列明,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若有违反,公民、组织可以提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第14条则列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者:过半外资银行或撤离

目前香港200多家银行八成以上是外资银行。经济学者罗家聪估计,“反制裁法”实施后,一旦外资银行陷于两难,估计过半数会选择撤出香港。

罗家聪说:“香港现在有200多家银行。在零售层面,大量渗透香港日常生活的大概一成左右,剩下的八九成可能是规模比较小的,市场份额比较小,在香港以外地区会有更大的业务,更重比例的收入来源。如果一天你要它放弃美元,跟着大陆和美国作对,它没有理由放弃外面那个大比例的业务跟收入来源。”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出席行政会议之前承认,“反外国制裁法”可能再次引起忧虑。她已向人大常委会建议透过本地立法方式实施,以便对外进行解说。目前没有本地立法的时间表,但已讨论初步法律框架。本届立法会任期将在今年10月届满,时间非常紧逼。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中国研究院主任曾锐生告诉美国之音,“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落实只是时间问题。

曾锐生说:“中国政府对香港的政策不会改变。会越来越收紧。美国或者其他国家可能会因而选择性制裁香港政府高层官员。到时它(港府)就可能用反制裁法反击。”

曾锐生相信,起码在短期内,香港仍能维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曾锐生说:“很多跨国公司还是觉得香港方便有用。它们还是会在香港做生意,另一方面,美中关系现在搞得越来越坏。大部分中资公司本来要在纽约或是伦敦上市,都会改在香港上市。跨国公司从香港退出,不会影响到香港,因为会有更多中资机构驻到香港去。”

有商界人士担心,一旦外国制裁中港官员,在香港的外资银行执行外国制裁令,譬如冻结有关人士户口,会导致违反“反外国制裁法”,希望在本地立法谘询过程中厘清执行细节,减低不确性。

林郑建议进行本地立法

不过,网媒“香港01”周三(8月18日)引述知情人士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属原则性框架。将来香港就“反外国制裁法”的立法“宜简不宜细”,若条例订得太仔细,执行时会缺乏回旋空间,最理想是“备而不用”。

知情人士认为,美中博奕瞬息万变,今日针锋相对、明日握手言和,把“反外国制裁法”订得太详尽,并不明智。

接受美国之音采访的香港公开大学前教授、国际关系时事评论员赵雨乐也认同,“反外国制裁法”的重点不在于细节。

赵雨乐说:“尽可能动作不要太大,以免动摇根基,但与此同时又能收到效果,让对方实施制裁时知难而退。最重要的是,在抗衡外面制裁时,如何能让香港的外资安心,因为它们知道这条法律制定后,它们必须遵守。”

赵雨乐相信,“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立法后,特区政府不会贸然采取行动。

赵雨乐说:“我相信港府不会采取激烈的行动,但是如果中国的企业在外国受到很大阻碍,譬如冻结户口等等,相信中国到时会考虑采取行动,相信外国在实施制裁之前也会考虑清楚。”

“反外国制裁法”是否会动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还有待观望。经济学者罗家聪表示,与其他主要竞争对手比较,香港吸收外资的能力正在不断褪色。

罗家聪说:“原来香港主打是股票。股票市值增长的快慢大致上是跟指数的高低是正比的。香港恒指(恒生指数)长年都在两万多这个水平。相比起先进的(国家),像美国,又或者新兴的,像印度,它们的指数都创了新高。”

他认为,这与近年来中资企业在香港大举上市有关。

罗家聪说:“自从十多年前金融海啸以来,大部分(香港)上市企业都是中资。中资的赚钱能力,你从它们长线的股价就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一家企业不是奉行市场原则,很多事都要听党的命令,没有很好的竞争效率。对于这些没有经过市场洗礼的企业,, 一旦没有政策倾斜的话,自然盈利能力有问题,反之,外面的股票都经过市场的洗礼,有赚钱的能力,自然能吸引(资金)。香港越来越多陆企,这摆明是劣势,不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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