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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王爷被杀 肉煮成汤 到现在还超有名

明朝有不少王爷都名垂青史,其中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朱常洵,传说中在李自成攻破洛阳后,被其杀害,剐去其肉,合苑中鹿肉,煮了一锅至今仍闻名的“福禄汤”。

1586年2月22日,万历皇帝朱翊钧喜得一子,他给这个儿子取名朱常洵,由于朱常洵是朱翊钧的第三个儿子,他无缘做皇帝只能当王爷,但朱翊钧非常喜爱他,舍不得他去贫穷落后的地方受苦,就让他去了洛阳当王爷,封他为福王,还给了他大量赏赐。

做王爷比做皇帝舒服多了,皇上每天要上朝、批奏章、处理国家各种大事,工作多不说还没有自由,遇到喜欢吃的东西还不能吃第三口,因为多吃一口被别人记住天天喜欢吃这道菜,可能就会有小人在这道菜中下毒谋害,而朱常洵老实待在封地不惹事,天天在洛阳狂吃海喝,结果发福胖到300斤。

崇祯年间,李自成起兵造反,欲推翻明朝,攻破洛阳,活捉朱常洵。李自成对其施以“烹刑”,也就是把人丢进装满水的热锅中煮,西周伯邑考、春秋纪侯都受过此刑,受此刑的人通常因为内脏被严重烫伤而死,过程十分痛苦。

李自成最后将朱常洵剥光涂上配料,并与几只死了的梅花鹿一起煮。过程中最初朱常洵唉叫连连,煮一段时间后没有声音;等汤煮好后,李自成拿来犒赏士兵,并将这汤品取名为“福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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