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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来首次 联合国通过中国提出并推动军控草案

当地时间11月3日,第76届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简称联大一委)表决通过中国提交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草案。美国及其盟国百般阻挠,但终究未能得逞。

这是近30年来中国首次在联合国围绕国际军控裁军问题提出并推动通过决议。

决议强调,各国享有以和平为目的进行设备、材料以及科学技术交流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各国应在履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义务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以和平为目的的国际合作。决议敦促现有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保持开放透明,不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造成限制。

决议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就和平利用问题征求联合国会员国意见,向第77届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并在第77届联合国大会议程中加入“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议题。

在联大一委就中方所提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前,中国出席联大一委代表团团长、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发言表示,面对科技浪潮,各国享有的和平利用权利应得到尊重和保护。现有出口管制机制设立的初衷是好的,但却时常被滥用,对正常的经贸与科技合作造成干扰和限制,不少发展中国家深受其苦。国际社会应更好地处理发展与安全、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的关系,更加全面、平衡地执行多边军控条约,在不影响防扩散义务前提下,确保各国充分享有和平利用的合法权利。

古巴、俄罗斯、叙利亚、巴基斯坦等26个国家参与共提中方决议。它们在发言中表示,确保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享有和平利用新兴技术的权利,有助于其加快科技发展、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方决议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和平利用问题上的诉求和关切,体现了平衡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的正确态度。中方决议要求联合国启动包容透明进程,协调国际社会探讨符合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完全正当合理。

此次联大一委通过中国提出的决议,充分体现了中方在国际战略安全领域不断上升的影响力,展示了中方在国际军控裁军进程中的积极建设性姿态。决议的通过将有助于促进以和平利用为目的的国际合作,推动现有出口管制机制公正履职,帮助各国更好地实现普遍安全与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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