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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长贪污被抓后越狱逃脱27年 藏身牧场结婚生子

直到今天,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丹真仍记得,得知曲某某的真实身份时,其家人惊愕的样子:生活了 20 多年的家人,竟是一个从监狱脱逃的在逃人员。

29 年前,时年 34 岁的甘孜州某乡乡长曲某某因贪污罪获刑 12 年,入狱半年后,他趁着外出劳动——挖虫草之际脱逃。在青海省取得假身份后,他返回甘孜结婚生子,隐姓埋名当起了牧民。2020 年 9 月,曲某某被色达公安抓获归案,其脱逃时间长达 27 年 4 个月 27 天。

2020 年,曲某某被抓获

今年 11 月 10 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经法院审理查明,曲某某因犯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前罪犯贪污罪未执行完的刑罚十年七个月二十三天,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在审讯期间,曲某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充满了后悔。" 我们见到他时,完全看不出他曾当过乡长,岁月和风雪让他黝黑的脸上多出了许多皱纹和痕迹,和普通牧民没有什么差别,完全没有了当年 30 多岁就当乡长的意气风发。"11 月 10 日,丹真感慨,原本曲某某可以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更有意义,但在人生之路上一错再错,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年轻乡长因贪污获刑 12 年

入狱半年趁外出劳动脱逃

曲某某,1958 年 7 月出生于四川省德格县。如果没有 29 年前那次贪污,今年 63 岁的他,会像许多退休人员一样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安享晚年生活。

但现在,他却身陷囹圄,在监狱里继续服刑。1992 年,34 岁的曲某某,正担任德格县某乡乡长。但年富力强的曲某某没能好好珍惜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机遇与责任,为乡亲们多做点事,反而因个人私欲贪污落马。

1992 年 5 月 19 日,四川省德格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曲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之后,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德格县法院于 1992 年 9 月 1 日执行。

服刑期间,曲某某曾表现较好,于 1993 年 3 月 1 日被监狱给予记功奖励一次。但就在被记功奖励一个多月后,他却跑了!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权威材料显示,1993 年 4 月 21 日,曲某某趁劳动之际脱逃了!

事后,曲某某交代了当时脱逃的情况:" 队上的徐干事把我和另外三个犯人带到德格县的郎多乡搞副业,我到竹庆乡挖虫草,其他两个被分在郎多乡和马尼干戈。有一天,马尼干戈的犯人通知我到马尼干戈集合,我到马尼干戈后,徐干事和另外一个犯人还没来,然后我就逃跑了。"

曲某某口中的徐干事在证言中透露了曲某某脱逃的细节。他说:" 当时我在某监狱上班,1993 年带了 5 个犯人在德格县搞创收,我住在乡上,过了一段时间通知犯人准备回单位,曲某某就说要回去取点东西,结果就跑了,我就先把 4 名犯人带回单位报告,后来单位实施追捕,但没有追到。"

四川甘孜地域辽阔,部分地区山路崎岖,人烟稀少,有的地方甚至一座山都是原始森林,加之那个年代通讯不发达,曲某某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多年来家人也被蒙在鼓里

被抓后数罪并罚获刑 13 年

之后,曲某某被列为上网追逃人员。春去秋来,当地公安局的侦查人员换了一波又一波,但依旧没有曲某某的消息。

转机,来自于 2020 年。

据色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丹真回忆,当时接到线索后,根据摸排,色达县某村的根秋某某极有可能就是脱逃的曲某某。

" 获知线索后,大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先秘密开展工作,多方工作了解到,当时他在医院,我以完善户口为名,为他拍了照。" 丹真说,拍完照后,引起了曲某某的警觉,当日他就从医院回了家。

为了不让曲某某再次逃脱,丹真等人在请示色达县公安局后决定,当晚就对其进行抓捕。

" 他家在乡下的牧场上,有的地方根本没有路,从乡派出所到他家,单程都要四五个小时。" 丹真说,到他家后,民警没有说明来由,只告诉他有事需要配合调查,他家人也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竟是脱逃犯。

在派出所内,不到半个小时,曲某某就承认了自己的脱逃行为。随后,曲某某从色达县被押回监狱关押。

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曲某某脱逃一案已于今年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曲某某在服刑期间,无视国法,故意脱逃,时间长达 27 年 4 个月 27 天,其行为构成脱逃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曲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曲某某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前罪犯贪污罪未执行完的刑罚十年七个月二十三天,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7 年隐姓埋名深居简出

藏身偏僻牧场结婚生子

无论是面对警方,还是在法庭上,曲某某都表现出了悔恨之意,但为时已晚。

丹真告诉红星新闻,在没被抓获之前,曲某某之所以没有自首,还是心存侥幸。

曲某某自称,脱逃后,他漫无目的地跑,路上有时打车有时走路,跑到了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在一个叫次称贡勒的家里居住了 1 年左右。

" 后来,他在青海取得了一个假身份,改名为根秋某某,他可能觉得有了身份,就又来到色达,在一个牧场居住并结婚生子。" 丹真说。

曲某某在青海是如何取得身份证的已无从可查,他称,当时帮助自己办理户口的人现在已经死了。为掩盖自己的身份,面对民警的询问等,曲某某自称叫根秋某某。

从小生活在高原,对于牧场生活,曲某某比较熟悉,蒙混过关后,曲某某开始在人迹罕至的牧场里生活,隐姓埋名,深居简出,除了生病等,几乎不和外人接触,也不到县城里去,所以很难被发现。

" 我们见到他时,完全看不出他曾当过乡长,岁月和风雪让他黝黑的脸上多出了许多皱纹和痕迹,和普通牧民没有什么差别,完全没有了当年 30 多岁就当乡长的意气风发。" 丹真感慨,原本曲某某可以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更有意义,但在人生之路上,他一错再错,造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在此,丹真正告在逃人员,一次脱逃只是一时侥幸,继续选择潜逃不是出路,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最好的选择,警方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决战追逃攻坚行动;希望在逃人员亲属深明大义,规劝亲人尽快投案自首,结束他们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争取宽大处理,早日与家人团聚,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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