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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女华侨遭诈,来台湾打官司求偿获赔

诈骗集团3年前在台湾设机房,假冒中国领事馆人员,向美国华侨谎称帐户遭冒用,先后向10多名华侨诈得新台币近亿元,一审依加重诈欺等罪将诈团主脑林男等8人判处5年6月至3年6月不等徒刑,住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苏姓女华侨被诈美金9万元,来台请求损害赔偿,台中地院判决林等8人连带给付美金9万元。

被害人苏姓女华侨主张,诈团先后于2018年间在台东火车站附近民宿、屏东县垦丁地区美琳达民宿、新北市万里区民宿、苗栗县之景山民宿、台中市沙鹿区铁皮屋设电信诈骗机房,向美国华裔被害人诈骗。

诈骗集团成员以群呼方式广发预设有诈骗内容语音讯息至美国华裔被害人的手机或室内电话,俟被害人回拨后,即由机房电信诈欺人员假冒中国领事馆人员,向被害人谎称帐户遭冒用,将转接公安局,向被害人谎称个人资料遭盗用,需进行资金清查,向华侨诈财。

苏姓女华侨表示,她住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诈团成员于2018年11月6日15日,以网际网络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保密公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冻结命令给她,致她信以为,被诈财美金9万元。

刑事庭法官审酌,林男等8人均正值青壮,具有劳动能力,本应凭恃心智劳力付出,借由正当工作机会赚取生活所需,却不思循正当管道获取财物,为图谋不法获利,参与诈欺集团,诈欺美国地区华裔民众,损害我国国际形象,分别判处重刑。民事庭法官判林男等8人连带赔偿苏女美金9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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