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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商场回应"保安捅死奔驰司机"

11月14日中午,广州天环广场就13日晚在该商场停车场出入口发生的故意伤害事件表示震惊和痛心,严厉谴责暴力行为。14日下午,事发商场的公关代表回应南都记者称,伤人致死的保安华某为外聘人员,此前负责测温及防疫工作,悲剧的发生“怀疑是因为测温问题产生摩擦”。

据广州天河警方11月14日凌晨通报,11月13日19时许,广州市天河路一停车场出入口发生因停车场管理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伤者刘某(男,39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华某(男,39岁)已经被天河警方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14日中午,广州天环广场发布公告称,事发于该商场,对此感到震惊和痛心。

天环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路商圈,汇聚了众多高档品牌、餐厅和影院,日常人流量较大。11月14日下午,南都记者与该商场的公关代表唐先生取得联系。他回应称,伤人的保安是天环的外聘人员,此前负责测温及防疫工作,“起因怀疑是因为测温问题产生摩擦,最后导致惨剧发生”。事件发生后,天环广场于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并一直配合警方工作,现正积极联系受害家属,以提供必要帮助,商讨后续处理事宜。

对于保安伤人的刀具从何而来,上述负责人暂未能给出回应。天环广场在14日中午的公告中表示,该商场严厉谴责暴力行为,将配合警方进一步规范安保工作。

相关报道:

广州一商场保安捅死奔驰司机,行凶后叫嚣“有辆车了不起吗?”

11月13日晚,在广州市天河区天环广场一停车场出入口,一保安因停车管理纠纷捅伤一名奔驰司机致死,犯罪嫌疑人已被天河警方控制。现场视频显示,保安作案后曾对抱着奔驰司机的女子叫嚣:“有辆车了不起吗?”

网传视频显示,天环广场停车场入口处停放着一辆奔驰车,一名女子抱着一名躺在地上的男子与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对峙,旁边有其他保安正在拉开两人距离,维持秩序。保安指着女子说:“有辆车了不起吗?”女子说:“你干嘛拿刀啊!”保安又说:“你要撞我我肯定要拍啊!”女子喊道:“我哪里撞你!”有网友称,事件起因系车辆进入停车场速度快,保安不满,猛拍车窗玻璃,男子下车理论被捅,女子随后下车抱住男子与保安对峙。

11月14日凌晨2时许,广州天河公安通报称,11月13日19时许,天河路一停车场出入口发生因停车场管理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伤者刘某(男,39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华某(男,39岁)已经被天河警方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4日上午,记者致电天环广场,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广场正在跟警方一起开展调查工作,暂时没有除了警方通报外的其他消息。

据了解,广州一保安自公司2015年10月开始承接了天环广场的保安守卫任务。记者从该保安公司处了解到,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已经在派出所配合警方工作,具体情况需要等待调查后才能知悉。

14日,记者来到天环广场看到,广场正常营业,附近停了多台警车,有治安巡逻人员正在检查来往人员的身份证。

14日中午12时许,天环广场发布公告,表示商场对该故意伤害事件感到震惊和痛心,该案件正在侦办中,详细情况以公安机关公布为准。商场对遇害者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并将尽快与之协商提供帮助及后续事宜的处理。同时,商场严厉谴责暴力行为,将配合警方进一步规范安保工作。

延伸阅读:

因扫健康码儿子与小区保安冲突 父亲怒捅保安十几刀获刑8年

2020年4月2日,时年20岁的西安市灞桥区男子张某毅进入所住小区时,被保安要求扫健康码,双方发生纠纷;4月4日早上,张某毅父亲张某鹏酒后持铁棍、砍刀前往小区保安值班室,将保安队长付某砍伤。张某鹏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案发经过监控画面截图

2021年9月26日,该案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同时赔偿付某经济损失19.7万元。

付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双手被砍伤,导致手部、腕关节部分功能丧失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仍需要二次手术。而案发至今,凶手及其家人都未向自己道过歉。

因扫健康码起纠纷

男子将保安队长砍伤

提起案发时的情形,现年48岁的付某仍心有余悸。他原是西安市灞桥区祥云路铁建水岸雅苑小区的保安队长,案发前在该小区物业工作已6年有余。

2020年4月2日,小区物业在小区大门处更换了新的二维码。“当日下午张某毅下班以后,我的同事在门口值班,要求他扫这个新的二维码,张某毅不愿意扫,两人就吵了起来。”付某回忆,自己当时在值班室,见状便出去劝阻。

“我给张某毅做解释,说这是疫情防控中心发的,并不是针对他一个人,他不听。因为小区只有这一个出入口,我就叫他往旁边让一下,别把门口堵了耽误他人进出。”付某称,自己将张某毅拉到旁边后,对方仍不听解释,“又说又骂的,一把搂住我给摔地上了。”

付某称,同事见状将张某毅拉开,自己起身后给张某毅父亲张某鹏打电话。过了三四分钟,张某鹏出来了。“张某毅跟他父亲说三个保安打他,张某鹏听后一拳打在我嘴上。”彼时,小区物业经理等人也到了现场,并且报警。

警方抵达后调取了事发监控,并将涉事双方带至辖区派出所。据警方后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时付某与张某毅之间发生了推搡,而张某鹏在现场理论时,用拳头在付某面部打了一拳,张某毅、张某鹏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5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发次日,付某及两位同事被领导安排休息一天。没想到,第三天出了事。“大清早上班后,先是张某毅下来问我同事我们上班没有,接着他母亲下来了,在值班室门口对着我们破口大骂,说打了她儿子,我们说没有,有监控视频为证。”付某称。

据付某回忆,正当他们与张某毅母亲理论的间隙,张某鹏也来到了现场。“我见着他手里拿着棍,知事情不好,便叫另外两个同事躲一下。因为有一个同事还在门岗亭,我就进去提醒。没想到张某鹏直接拿棍进了门岗,一推开门就从腰间掏出刀向我们捅过来。”

付某回忆,自己当时未能反应及时,被张某鹏一刀捅在胸口,随后自己抓住对方的手,并死命地将其往岗亭外拽,“拽着拽着我就没力气了,出门后我就倒在地上,啥也不知道了。”

监控视频显示,付某倒地后,张某鹏仍朝他身上砍、捅数十下,直至被其妻子拉住。

▲案发经过监控画面截图

事后,小区物业拨打了120,付某被送至西安市红会医院,经过22小时的抢救后住进了ICU,后又住院治疗13天。

出院记录显示,付某被诊断为失血性休克、腹部贯通伤、大网膜撕裂伤、左侧第7肋骨开放性骨折、双侧胸腔积液、左手切割伤、左肩部切割伤、胸大肌及三角肌部分断裂、右前臂切割伤、尺桡骨开放性骨折、头顶部开放伤清创术后、右大腿切割伤、股外侧肌部分断裂等。

▲出院证相关记载

一审获刑八年

作案后曾扬言“把人杀了”

案发当日,行凶者张某鹏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次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4月30日被批准逮捕,2021年3月10日被提起公诉。

时隔一年半,该案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2010年8月,张某鹏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2日18时许,张某毅在进入小区时,因需扫描小区专用二维码,与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小区保安队长付某发生纠纷,张某鹏到达现场后,用拳头在付某面部打了一拳。后张某鹏继续怀恨在心,在网上发布短视频扬言称,他“天不怕地不怕”,“没有我说话谁都解决不了”。

▲张某鹏此前发布的短视频

同年4月4日8时30分许,张某鹏酒后持铁棍、砍刀至小区保安值班室伺机报复杀害付某。张某鹏持刀进入小区南门值班室砍伤付某,付某受伤逃至门外,张某鹏继续拉拽致其倒地,后持刀连续砍伤、捅刺付某头部、胸部等多个要害部位,直至付某昏迷。

后张某鹏之妻邓某拉开张某鹏并报警,民警到场后将在现场等待的张某鹏抓获。被抓后,张某鹏再次发布短视频扬言“把人杀了”。经法医鉴定,付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判决书所载相关内容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鹏有预谋、有准备地对付某实施加害行为,侵犯他人生命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犯罪后又在社交媒体发布短视频,无悔罪表现,且有犯罪前科,妨碍疫情防控,酌情从重处罚。在故意杀人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具有自首情节、又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张某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某经济损失19.7万余元,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

▲一审判决结果

付某的代理律师、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庆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宣判后张某鹏并未当庭提出上诉,目前仍在上诉期内,不知对方是否会提出上诉。

付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发到现在,自己身体未能恢复如常,“肋骨打了叉子固定,还没有取,左手被砍到几个手指头,现在也没有以前灵活了。右手腕的钢叉没有取,还需要二次手术。”

据其提供的伤残鉴定显示,付某右尺桡骨远端骨折并肌腱断裂后遗右腕关节功能部分丧失为十级伤残;左手切割伤后遗左手功能部分丧失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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