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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了,中国还没有批准这个公约

又到一年一度的世界人权日。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献。195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倡议所有国家和感兴趣的机构将每年的12月10日定为人权日,人权日自此正式开始。

1966年12月联合国大会又通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开放供签署。这两个人权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一起,被通称为“世界人权宪章”。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公约的接轨即已开始。1980年代,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就提出加入公约的建议,并让专家研究可行性,学术界一直讨论比较激烈,但北京高层一直未明确表态。1992年,为因应当时的国际形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向高层提交报告,建议及早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随即获得高层重视。

1997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美前夕在北京宣布,中国政府决定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天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代表中国政府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这一人权公约。

《世界人权宣言》通过50周年前夕,1998年10月,秦华孙又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再次表明中国政府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决心,以及认同人权问题上的共同国际准则的态度。中国这一行动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有助于消除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抱有的偏见和误解。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由序言与6个部分的条款组成,共有53条。规定了公民个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免受酷刑的自由,法律人格权,司法补救权,不受任意逮捕、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开审讯权,无罪推定权,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迁徙自由,财产所有权,言论自由,结社集会的自由、参政权等。

虽然公约中的条款在中国宪法中大部分已有规定,不过中国全国人大仍未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自签署至今已有23年,该公约至今未在中国生效。

截至目前,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有173个国家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的国家有中国、科摩罗、古巴、瑙鲁、帕劳、圣卢西亚等六个。中国是唯一还没有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公开报道显示,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后,中国成立了包括外交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参加的跨部门专门工作小组,一直在为批准该公约做准备。

江泽民、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国领导人多次公开表示,中国将尽快批准该公约。

1999年3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访问瑞士时表示,中国先后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将在认真、深入研究之后正式履行批准手续。两年后,中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2004年1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法国国民议会演讲时指出,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将向中国全国人大提交批准该公约的建议。

2005年9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上表示,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就将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

2008年3月,在回答英国路透社记者关于“中方是否打算在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提问时,刚获连任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中国正在协调各方,努力地解决国内法与国际法相衔接的问题,尽快批准这个公约。”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台湾高雄发生美丽岛事件,中共党报《人民日报》曾以《台湾当局出动大批军警血腥镇压群众》为题报道。(视觉中国)

除了领导人的数次表态,中国政府文书也曾多次提到中国正在为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做准备。

2005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称,“中国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和准备,一旦条件成熟,国务院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约问题。”2013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指出,中国积极为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创造条件。2013年和2018年,中国两次向联合国提交中国《国家人权报告》,两份报告都提到,“有关部门正在继续稳妥推进行政和司法改革,为批准该公约做准备。”

2005年,中国自由派媒体《南方周末》在题为《国家高层表示尽快批准公约》的报道中,援引一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官员表示,“按照法定程序,公约的批准,必须先由国务院提出报告,经全国人大批准,然后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如果国务院充分论证后,提交批准建议,全国人大也会比较顺利通过。但现在并无具体的时间表,这要看国际大环境,选择最合适的时机。”

那么,加入这一公约为何需要如此长的时间准备呢?中国政法大学杨宇冠教授解释,如果说《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授予政府某些权力的话,那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主要宗旨则是约束政府权力。杨宇冠教授认为,公约批准后,公安机关的保释、羁押等权利问题就将接受更高的标准,检察院也会加大对律师的抗辩难度,法院在刑法审判上受到更大约束。

尽管各项准备一直在进行,但“中国不可能完全把国内法律修改到同公约相一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楠来表示,“在加入时提出保留或发表解释性声明,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21-12-1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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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是独裁党,批准这个公约不是找死吗
  • @ 2021-12-10 22:12
    您已点过赞
    "截至目前,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有173个国家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的国家有中国、科摩罗、古巴、瑙鲁、帕劳、圣卢西亚等六个。中国是唯一还没有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中国政府啊, 你不害臊吗?
  • @ 2021-12-10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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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sdsxthww--js--wth 于 2021-12-12 18:19 编辑

    公约上说,人民有
    迁徙的自由
    。就这一条就很不好办,很难办!那中国的大城市的
    户口
    就必须放开
    了,那去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安家落户的人就太多太多;那些被市长称之为《低端人口》的农民工,他们的子女就可以在北京读书参加高考了,农民工的子女就可以享受北京高考低分录取的优惠了;那正黄旗的大妈就不会再牛气冲天了,《北京土著》就焉了啊!那北京的房子还会一个劲的涨!那城市里的城管们、协警们、市容管们,就会更加忙碌了,他们要全力去抓那些挑担买菜的人,为了维持官方的政绩,显示其城市“先进性”、“现代化”、而设立的那些专门对付农民工,对付低端人口的戒律。所以中国人大暂时是无法通过这个签署多年的公约的。
  • @ 2021-12-11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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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中国还是中国共产党执政,那就不可能执行这个公约,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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