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出租让父住旅馆 租客7.5万装修不愿搬
我退休很多年了,老父亲也90多了,明明有自己的房子却要天天租旅馆……
面对眼前老人的诉苦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佳社区
的调解员不由惊呆了
有家,却难回。
背后必有隐情。
原来,这位陈姓老人的儿子,在一年多前,鼓动老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
老人患有眼疾,对协议内容压根看不清。但料想自家儿子不至于坑爹,加上有物业作为中间介绍人,就糊里糊涂在协议上签字落笔。
(图源:视觉中国)
在这份合同中,约定租期三年且租期内不涨房租。租客有了长住的打算,对房屋内饰进行了装潢,投入了75000元装修款。
在这一年时间里,陈姓老人与他的九旬老父在宾馆里越住越不是滋味,意识到可能是被儿子误导了。加之老父亲身体每况愈下,搬回自家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但作为租客,75000元的“沉没成本”已经花下去了,自然不肯轻易搬家,何况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白。围绕房屋居住权的争夺战不可避免,情绪激动的陈姓老人扬言要强行搬回家。
(图源:视觉中国)
这桩离奇的租赁纠纷经过多次调解,
依然难有进展
就在调解员一筹莫展时,
“法律明白人”出现了。
社区党支部书记韦根发同志,和另一位老党员徐红保同志,直接把当事双方请来,分别对老人和房客开展疏导。
一方面让房客理解老人落叶归根的心理,并且希望房客换位思考,用同理心来理解老人的诉求,并且在合理限度内适当降低赔偿要求。另一方面让房东明白,合同一旦签订是有法律效应的,就算是弱势群体,也应当遵守契约精神。
经过几次劝说,
最终陈某同意赔付装修款45000元,
房客也答应
于2022年1月10日前搬离。
12月20日,双方如约来到调委会,房东陈某当场向房客支付了41000元,剩余款项约定房客搬离时支付。而作为装修老板的房客也大方表示,如果入住后房屋有什么需要修修补补的,他可以过来帮忙。原先矛盾重重的争议双方握手言和。
好在房客通情达理
事情终于圆满解决
愿两位老人早日回到自己家中
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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