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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纽约市30天就能投票?亚当斯支持非公民投票

此前对非公民投票法案抱有疑虑的纽约市长亚当斯(Eric Adams),日前打消疑虑,转为支持这项法案;他表示,纽约市民应该有权在民代选举中发声,“这项法案就是最好的选择。”

纽约市议会去年通过法案,允许80万拥有合法移民身分的市民投票选举市级民代,拥有合法工作身分并在纽约市居住至少30日的居民就可投票,包括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包括工作签证(H-1B)持有者、参加实习计划(OPT)的国际学生及工作签证配偶(H-4)等EAD工作许可卡持有者等。

亚当斯在竞选期间曾表态支持该法案,但当选后却改口,收回支持态度;他认为,仅在纽约市居住30天就能投票,时间太短,该法案的未来仍需权衡。

经过思虑,亚当斯8日发表声明,终于表示支持该法案,“纽约市民应该有权在市府发声,我认为让这项法案生效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期待将更多民众纳入民主程序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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