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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遭10人围殴反击获刑监控完整对方先动手

▲2022年1月,程兆东回到数年前的案发现场

2022年1月7日,备受舆论关注的“丽江大学生故意伤害案”重审开庭。古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程兆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认为,程兆东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且程兆东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法院表示,程兆东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对这一判决结果,被告人程兆东不服,表示将上诉,他认为,自己是在被十余人围殴情况下作出反击,本案有完整监控视频,“究竟谁打谁,监控视频一目了然”。被害人之一的王裕宽也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在法院重审认定程兆东“挑衅”“持刀伤人”的情况下,“判三缓四”的量刑过轻,将考虑上诉。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经审理查明,程兆东与王裕宽、代干在案发前曾因琐事产生矛盾。2018年11月18日晚,程兆东与王裕宽、代干等20余人在参加一场生日聚会时,程兆东与王裕宽发生争执。

程兆东将王裕宽约至餐厅外交谈后,离开餐厅回到住所,约半小时后返回,不顾他人劝阻,对王裕宽和代干挑衅。被他人劝出餐厅后,与王裕宽、代干等人在餐厅门口相互拉扯、推搡,之后发生打斗,程兆东持刀捅伤王裕宽、代干等五人。

经鉴定,王裕宽、代干的伤情为重伤二级,其余三人分别为轻伤、轻微伤。五名被害人受伤后到医院治疗,程兆东家属代为支付医疗费共计151187元。

▲原审时古城区法院称,被害人一方先动手,对程兆东拳打脚踢

原审判决:

被害人一方首先动手,“拳打脚踢”

案件发生于三年多前的2018年11月,事件始于一场生日宴会。根据程兆东及被害人王裕宽、代干双方的讲述,程兆东当时的女朋友,系王裕宽好友代干的前女友,也因此,王裕宽、代干与程兆东存在“误会”;当晚宴会上,程兆东与王裕宽在敬酒过程中发生争执,王裕宽将酒杯摔在地上。

程兆东回忆,他第一次去敬王裕宽酒时,王裕宽不愿意喝,在他人劝解下喝了半杯;程兆东想缓解一下尴尬,十余分钟后又一次去敬酒,结果王裕宽摔了酒杯。

王裕宽则说,程兆东连续敬他酒,导致他生气,就摔了酒杯,并问程兆东“什么意思”;程兆东拉着到餐厅门口“聊聊”,两人闲聊了一会儿以后,他进到餐厅继续吃饭,“程兆东不知去哪里,大概30分钟后又回来了。”

程兆东当时的女友也参加了此次宴会。原审判决认定,程兆东离开后,经女友在微信中要求,返回餐厅;在餐厅门口,双方发生冲突。

在2019年10月古城区法院作出的原审判决书中,作为本案被告人的程兆东,与作为被害人一方的王裕宽、代干等人,在描述双方冲突的过程时,有不同的说法。

程兆东说,在餐厅门口,他问“我今天怎么了,做错什么了”,话音未落,王裕宽、代干等人冲过去,对他拳打脚踢,对方有十余人过来打,他在地上随手捡起玻璃类工具,朝对方挥舞;冲突过程中他被打倒在地,有人在劝架,他最终逃离。

王裕宽说,程兆东回来后,直接来拉扯他,被其他人拦住,程兆东就叫他出去聊,几人先后走到餐厅门口;“不知道为什么就吵了起来”,他的肩颈部被程兆东捅到了,两人就打了起来,“一群人围着程兆东拳打脚踢”;王裕宽因腰部被捅到了,就坐在地上。

▲原审时古城区法院认定,程兆东在被多人追逐殴打过程中使用工具伤人

代干说,程兆东回来后,把王裕宽叫到餐厅外面,代干怕出事,就出去看情况,“看见王裕宽坐在地上,有人在劝程兆东”;他就过去,将手搭在程兆东肩膀上,想问程兆东发生了什么事情,程兆东就拿了一把刀捅了他胸口处,“后来发生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本案另有多名证人。程兆东当时的女友作证说,代干与程兆东一直不和,喝酒以后,代干与程兆东发生争执,她拉程兆东走,代干、王裕宽还有几个人要打程兆东,她去拉架,被推搡到门外,“看见十几个人一起在打程兆东,之后代干、王裕宽倒在地上,身上都是血。”

证人黄某说,程兆东回到餐厅后,径直走向代干,王裕宽看见后问程兆东“想干嘛”,之后程兆东、王裕宽先后走出餐厅,其余男子也先后走出,双方在拉扯过程中,代干冲上去打程兆东。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案有监控视频,记录了双方冲突的经过。原一审开庭时,古城区检察院表示,根据监控视频的客观记录,本案中,被害人王裕宽一方率先动手,殴打程兆东一人,程兆东在被多人追打的混乱过程中,使用工具乱挥乱捅。

古城区法院也表示,监控视频可以证实:双方在餐厅门口理论时,被害人王裕宽、代干一方多人首先动手,对程兆东一人拳打脚踢,导致双方发生互相殴打的事实经过。

2019年10月,程兆东因故意伤害罪,被古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针对程兆东“正当防卫”的辩解意见,古城区法院认为,程兆东主观上具有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对方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重审判决:

被告人挑衅致矛盾升级,冲突中持刀伤人

程兆东提起上诉后,2020年4月,丽江中院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将该案发回古城区法院重审。

▲2020年4月,丽江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重审

2022年1月7日上午9时,该案在古城区法院公开开庭重审。审理持续了一上午,古城区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程兆东犯故意伤害罪,判三缓四,并赔偿被害人27万余元。在量刑上,与原审判决一致。

在重审判决书中,古城区人民法院对现场监控视频进行描述称:在餐厅门口,凌晨1时18分4秒,程兆东与代干、王裕宽发生相互推搡、拉扯,期间有多人劝阻;18分26秒,王裕宽倒在地上;18分27秒,程兆东朝王裕宽捅刺,随后有人抓扯、推搡程兆东,有人从中拉劝,程兆东被人抱拉出人群。

▲案发现场的监控探头

程兆东本人承认,在冲突时使用了工具,但他否认“持刀”。他说,该工具是被打倒在地时,从地上随手抓到的工具,或许是玻璃类物品。

原审时,检察院也表示,无法查清程兆东究竟使用什么工具,但根据伤情鉴定来看,应是匕首类的有一定长度的锐器。在原审判决书中,古城法院仅认定“程兆东持工具伤人”。

在重审时,古城区法院将该工具认定为“刀具”。古城区法院表示:在场多名证人听到有人喊“有刀”,案发地面很清洁,医生证实被害人伤口应当是刀子或锋利锐器所致,侦查实验排除玻璃碎片类物体、符合金属类锐器,王裕宽等人证实被刀捅刺,“因此,足以认定程兆东使用刀具实施伤害行为的事实。”

针对程兆东及其辩护人“正当防卫”的辩解意见,古城区法院在重审判决书中称,经查,在案证据证实,程兆东与王裕宽、代干在案发前已有矛盾,案发当晚,程兆东与王裕宽又因喝酒发生争执,程兆东将王裕宽约到餐厅外交谈后,离开餐厅返回住所,约半小时后返回餐厅,在餐厅门口,不顾其当时女友的劝阻,径直走向王裕宽、代干,挑衅二人,致使矛盾升级。

“程兆东具有伤害他人的动机和目的;被他人劝出餐厅后,与王裕宽、代干相互拉扯、推搡,之后发生打斗,程兆东持刀捅伤多人。”古城区法院认为,程兆东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持刀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致二人重伤、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

▲古城区法院重审时认为,程兆东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古城区法院称,结合本案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程兆东的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不构成正当防卫。

古城区法院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程兆东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且程兆东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程兆东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以对被告人程兆东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古城区法院在重审判决书中称。

▲丽江市古城区法院

原被告都称将上诉

被告人坚称正当防卫

被害人称量刑过低

该案重审宣判后,1月8日,程兆东本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将上诉。他坚持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在面对10余人围殴、追打时,反抗是他的本能,“如果没有反抗,可能已经死在当场了。”

他表示,对重审判决中认定的“挑衅”“推搡”“持刀”的情节,均不予认可。他说,“这个案件有非常清晰、客观的监控视频。我相信,这份监控视频,不管拿给谁看,都能看出来这是正当防卫。”

程兆东说:“我一个人去挑衅十几个人,按照常理来想,这可能吗?至于有没有‘推搡’,有没有‘持刀’,到底是我和十几个人互殴,还是我被十几个人打?这些内容,都被监控视频记录了。”

▲重审时古城区法院认定,程兆东挑衅两名被害人,后与被害人相互推搡继而发生打斗

“监控视频是最客观的证据,监控视频永远不会撒谎。”程兆东说,“在案件已经公开开庭、监控视频当庭播放的情况下,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向全社会公开监控视频,还原事实真相。”

程兆东说:“相信二审法院会对我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相信案件会在法律的准绳下进行。”

1月1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本案被害人之一的王裕宽。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重审开庭,更新了很多证据,法定认定了程兆东“挑衅”“推搡”“持刀”等情节,更加还原了这起案件,对于这些认定,作为被害人,他表示认可。

王裕宽同时认为,法院“判三缓四”的量刑过低,且程兆东在开庭时“非常嚣张”,因此,将考虑上诉。

“我们存在一定的过错。案发之前有一些矛盾,是在喝酒上,就是闹了一下,我们还出去聊了,以为过去了,都是误会,就算了。”王裕宽说,程兆东离开餐厅后又返回,不顾其女友的阻挡,进来挑衅,“他进行言语挑衅,也有人在劝阻。”

▲重审时,古城区法院对监控视频进行了有别于原审时的描述

针对古城区法院在原审时作出的“被害人一方首先动手、对程兆东一人拳打脚踢”的认定,王裕宽说,此次重审时,当庭播放了监控录像,“非常详细、一帧一帧慢慢看;我是刚结束和他的拉扯动作,就被他捅了。”

王裕宽说,双方打斗时间并不长,在场有十余人,“很多人是在拉架、劝架。我和他在拉扯、拖拽的过程中,有个人首先踹了他一脚。就这样开始打起来了。应该有六七个人动手打他了,踹一下、打一下,这个没什么否认的,确实动手了。”

王裕宽还说,不存在“所有人都打他”的情形,这是一个生日宴会,也有他的朋友在场,“程兆东之前在媒体上说他谁也不认识,是谎话连篇,是为了逃避责任。”

针对程兆东是否“持刀”这一情形,王裕宽说,他和代干等人,均在现场看到程兆东持刀,“他一直说自己拿的是玻璃。公安机关做了侦查实验,法院重审也认定他拿刀,这个没什么可争辩的。”

王裕宽还介绍,在当时的冲突中,他内脏受到创伤,“差不多一年才能下床,才能生活自理,身体机能下降了很多。原来在丽江做生意,事发后没有办法照顾,生意也黄了。”

“我到现在都还认为,程兆东也不是十恶不赦的人,我不相信他有多坏、有多狠,但在当时那个情况,还是发生了这些事情。”王裕宽说,“但他肯定冲动了,冲动了就得付出代价。”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丽江市政府新闻办,希望就该案联系丽江政法部门采访。截至发稿时,未获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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