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男子因杀人前曾饮酒只需坐牢一年!?
一名男子在2020年加拿大国庆日温哥华市中心东区的致命刺杀案中被判刑。
路易斯-莫伦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检察院说,现年54岁的路易斯-莫伦Luis Maulen在本月被判定犯有过失杀人罪,莫伦的犯罪行为导致了49岁的丹尼尔-海顿Daniel Haydon的直接死亡。然而,仅仅被判处一年半的刑期。
检察机关说,莫伦最初被指控犯有二级谋杀罪,但最后以较轻的过失杀人罪定罪。
Maulen还被禁止在10年内拥有枪支。
温哥华城市警察警徽
在2020年7月1日太平洋时间上午10:30,温哥华警方接到报警,东黑斯廷斯街和霍克斯大道附近地区发生的砍人事件。伤者海顿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两天后,海顿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
当时52岁的莫伦在市中心东区发生砍人事件后即被逮捕。莫伦最初被指控犯有二级谋杀罪,后在被告律师证明其早上服用了酒精,实施杀人行为时神志不清,而被二审改判为过失杀人罪。
罪犯莫伦因为喝了酒缘故,仅须服刑18个月。据称BC省二级谋杀的刑期通常在10到25年。
加拿大广播点他法律顾问解释道,过失杀人指无意造成死亡的杀人行为,尽管可能有造成伤害的意图。同时过失杀人分为两大类:
1. 非法行为--当一个人犯罪时,无意中导致了另一个人的死亡。例如,一个人打了别人的脸,而那个人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或者有人在公共场合不小心开了枪,无意中射杀了一个旁观者。
2. 刑事过失--当杀人案是由表现出肆意或鲁莽地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如果一个有理智的人能够预见到该行为会危及生命,则该行为一般被视为过失。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发现酒精或其他物质损害了肇事者的精神能力,或者如果杀人是在激怒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谋杀指控可能会被降为过失杀人,激怒的定义是会剥夺一个普通人自我控制能力的错误行为或侮辱。
换而言之,醉酒或吸毒后伤人,嫌犯将被减刑。
在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实施违法行为时的精神状态通常被作为定罪判刑的依据。
BC省2008年虐杀三子女案的精神病父亲,昨晚已被自由释放。
阿伦-肖恩伯(Allan Schoenborn)于案后因精神病而在当年被判无罪,引发加拿大乃至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加拿大案例法的体系,肖恩伯的无罪影响了整个加拿大法律系统对之后所有精神病杀人的判决。肖恩伯自2010年起一直居住在高贵林的精神病院。每年BC省审核局 BC Review Board会派专业医护人员前来会评核他什么时候可以重获自由回归社会。
审核局周五宣布,在确认54岁的舍恩博恩经评估其精神状态及风险后,自本周末开始他将被释放,仅仅每月仅须定时回医院汇报一次。
估计瞬间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