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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末年,国家为什么总“黑社会化”?

当抢劫成本比生产低,就没人种田了

最近研究中华史发现一个特有意思的现象:推动王朝更迭的主要民间力量,居然是“黑社会”。

常言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皇上的苛捐杂税多了,就要激起民变。

有民变就要有组织,欧洲对抗王权主要有三个组织形式:宗教组织发起的如“主教叙任权之争”、封建组织发起的如“大宪章运动”和商业组织发起的如“汉萨同盟”。

但你在中华史里面找不到这三种组织形式,王朝末年,能和皇帝对着干的民间力量只有黑社会,固有认知中兴盛的乡土宗族在皇权面前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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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定义“黑社会”?法律上是这么写的:

“从民间而生,以暴力为表现形式的,非法、地下有组织的犯罪团伙集合,古称为绿林、黑帮、土匪、会党、流寇。”

以这个标准来看,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了黑社会。太平日子里潜伏在“地下”,到了乱世就出来称霸一方,到了东汉末年,算是真正成了气候。

范书《袁闳传》提到:黄巾贼起,攻没郡县,百姓惊散,(袁)闳诵经不移。贼相约语不入其闾,卿人就闳避难,皆得全免。

就像黄巾军,历史上黑社会往往披着“农民起义”的外衣。对内有江湖兄弟的规矩,甚至还有特定的宗教(白莲教、太平道),对外就是“三光”,把人当牲畜。

发展到隋末,正统大军阀也不能小看这股力量,得将其拉拢合作。土匪头子程咬金跟了李世民,还进了凌烟阁,证明官匪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换。

南宋年间,黑社会作为残酷皇权之外的替代秩序,被民间赋予了理想主义乌托邦的色彩,北宋末年梁山起头的三十六匪,竟都成了恪守侠道的好汉。可见黑社会影响之深。

至于后世,黑社会愈发厉害,甚至能独立建国,共争天下。

《明史纪事本末》:“初,自成流劫秦、晋、楚、豫,攻剽半天下....席卷河南,有众百万”。好家伙,天启六年人口不过5000万,李自成一家就搞出百万流寇。

即使在太平盛世,遇上英明神武的皇帝,也得怀柔处理。永乐五年八月壬辰,广东布政司言:揭阳诸县民多流徙者,近招抚复业凡千余户。

清末,黑社会分布之广、实力之强,远超历代,发展到了高峰。甚至连有坚船利炮的洋人都敢绑票勒索,吴思先生提到这么一个故事很有意思:

“1932年9月,英国医生廷可波利之女在辽河牛庄被绑架,土匪为这桩洋票开出了天价,足足70万大洋。外加重机枪、步枪、子弹、金戒指手表......”——《血酬定律》

结果你猜怎么着,英国人借人质事件,把战舰开到了满洲。最后,日本人忌惮英国以此为借口干预满洲事务,竟爽快付了钱。

不过要论做得最成功的土匪,历史上非东北张家莫属。地痞流氓张作霖,竟然一步步当上了“东北王”,甚至入主北京,过了把皇帝瘾。

若没有苏联和日本的输入,清末可真就是这帮土匪的天下。即使留过洋、深谙自由民主之道的孙中山,也得靠“天地会”起事,我在以前的文章对孙中山历史评价为何“两极分化”?里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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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吴思先生观察,黑社会虽然依仗暴力,但如果只会烧杀掠抢肯定做不大。为了追求收益的长期最大化,土匪们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甚至选择招安为官。

《广汉匪世界时期的军军匪匪》中提到:

“匪头们鉴于掠夺造成无人耕田和人口减少的现象,怕会断了他们饭碗。于是普遍使用‘抽保险费’来代替抢劫,一般是种稻一亩,秋收后缴谷一斗。”税率在5%-10%之间。

你看这土匪收的税比官家都少,还提供“保护”服务,难怪能遍地开花。但黑社会就是黑社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不是“合伙人”,而是牧羊人和牲畜的关系。

所以当要换根据地时,“牲畜”的价值不大了,“保民一方”的土匪们也会露出本色,搞一回竭泽而渔。最典型的就是张献忠,《温江县志》记载,张屠川后,县内“人类几灭”。

可见,黑社会算得上最野蛮的组织形式,比欧洲的教会、商会、封建贵族这些都要野蛮的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而是暴力屈从。

同样是纳税收税,国家间却有本质区别。一种是,暴力阶层由选举或契约关系产生,是众人权利的代理人,这就是罗马共和国。

另一种情况是,暴力阶层是进来抢劫的团伙,但是抢光了生产者就不愿意生产了,于是定好交多少数,保护生产者的安全,这就是晚清的“保险队”。

前者是合伙社会,后者是降虏社会,前者有公民,后者只有战俘。纯粹暴力建立的秩序,难免进入弱肉强食的轮回,终难逃“历史周期律”,王朝更迭就要大规模人口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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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中国古代会独有这种现象?一是合法的组织形式建立不起来,二是王朝体制在源源不断地生产“流寇”。

有个典故能说明问题,崇祯十二年春,皇上为镇压层出不穷的匪患,加税730万两白银,作练兵费用。内阁大学士蒋德璟当场提出反对,皇上龙颜震怒罢了他的官。

但随后,崇祯打消了加税的念头,因为这里面的道理他听进去了,蒋德璟是这么说的:

“你不是想加饷平贼么?偏偏你筹饷的规模和努力越大,百姓迎‘贼’就越踊跃,‘贼’也就越多。百姓投了贼,饷更没处征了。这意味着一个空头政策换来了更多的敌人和税基的永久消失。”——吴思《潜规则》

这里揭示出一个道理,所谓的“黑社会”,其实都是交不起租子的失地流民,这些人就占了黑社会总人口的70%(民国数据)。

归根结底还是租子收的太狠,收的越狠土匪越多,土匪越多越要收租招兵.....就成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死循环,割肉补疮,最后烂到不行秩序就彻底崩溃了。

王朝末年土地根本不值钱,到处都是无主之地。因为种地就要交租,而抢的成本要比生产低时,就没人种粮食了。

历史上大河文明普遍生育率高、人口密集,人一多了社会就难免内卷,而古代控制人口的方式,就是通过这种“收租-匪患-加租”的杀戮游戏,想想就不寒而栗。

经验告诉我们,缺乏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和权力无节制地汲取,最终会让社会进入“丛林法则”,变得“黑社会化”,这便是历史周期律下“路径依赖”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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