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公开是基本原则 法律界:独立更重要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本周五表示,司法公开是中国司法制度基本原则,形容中国司法公开范围已走在世界前列。但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最高院的表述和实际情况有天渊之别。
澳大利亚华裔记者成蕾上月在北京受审,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傅关汉到法院要求旁听聆讯,但法院人员以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放行,备受外界质疑。
在北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2日强调,司法公开是中国司法制度基本原则,并形容中国司法公开范围已走在世界前列,但是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案件,世界各国都不会公开审理。副院长沈亮说:“有的案件信息公开后会引发社会恐慌,对不良行为的仿效,这些内容也不太适合对社会全部公开。所以,在审判透明度问题上,世界各国都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中国也是如此。”
维权律师: 所谓的闭门审讯往往等同暗箱操作
北京维权律师谢燕益认为,沈亮只是打官腔。
谢燕益:“根据我亲身参与的案件来讲,离这种理想的状态和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作为最高院副院长肯定要这么说,但是实际情况恐怕有天壤之别。现实和法律制度本身规定的差距,肯定不可以道理计。”
他认为,所谓的闭门审讯往往等同暗箱操作。
谢燕益:“除了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应该公开而不公开的肯定是做贼心虚。如果是依法审判,经得住良心的检验,经得住舆论和人民的监督,恐怕不会不公开了。为什么应该公开的案件而不公开,审理暗箱操作,那就不言自明了。”
政府不想让更多老百姓明白社会真相
河南维权律师任全牛则谴责司法当局以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为由,对外隐瞒真相。
任全牛:“譬如说,信仰案件和维权案件。法轮功案我代理过不少,这种案件原来是有判决书的,后来基本上裁判文书全部都下架了。像这类案件都不会在网上直播开庭,因为官方说过,中国是没有政治犯的。它怕这些案件一旦公开会有示范作用,对它影响不好,不想让更多老百姓明白社会真相。”
最高院表示,中国庭审公开网络直播案件超过1850万件,部分庭审累计观看量突破千万。群众除了旁听庭审,也可以随时随地使用手机了解司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形容司法公开触手可及。
不过,在任全牛心目中,还有一项准则比司法公开更重要。
任全牛说:”在一些文明国家,公不公开(审讯)的前提是司法独立。法律是公正的,制度是民主的, 基本不存在什么暗箱操作、司法不公的问题。缺乏这个前提,只仅仅从案件本身上、数量上来论断是否公开,公开了多少,这没有什么意义。”
在22日的记者会上,中共中央政法委还表示,十八大以来,透过实行司法责任制,健全诉讼制度,司法系统的执法及公信力显著提升;强调中国会延续政法改革之路,但必须基于党的领导,不会照抄外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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