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大市场”,加速葬送大市场
3月25日,中共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文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4月10日以新华社名义对外公布后,当即引起舆论热议,其中有一种“倒退说”,指“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倒车,倒退到毛时代以“统购统销”为模式的权力主导型计划经济,或打造“计划经济2.0”版,因为毛泽东版的“人民公社”制度和“供销合作社”模式,正是集体化计划经济的顶峰。
一
“人民公社”乃是用强权捆绑一切经济,计划一切经济,建立中央集权的产供销于一体的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等集体商业、集体经济,属于极端无情的统购统销模式,随之而来的是消灭一切私有经济、民间经济。
供销合作社的模式,原本是人人自愿入股成为社员,最后却在权力主导下沦为只见红旗飘飘不见如实分红的“纸面股东”,是一种极端剥夺社员的“公有制”。1958年“大跃进”之后三年,是当代历史上饿死人最多的时代,又是禁止逃荒要饭、画地为牢、凭票供应、忍饥挨饿的红色恐怖时代,三年饥荒为后来的供销社“大市场”铺平了道路,因为人要想活命,就必须屈从于这个统购统销的“大市场”,为获得维持生命的粮票、布票、煤票、油票等票证,而终生献身为奴。
正如“全过程民主”等于没有民主一样,此次加快建设“全国大市场”之举,如果真正能够推行的话,其作用莫过于用强权捆绑大市场,进一步消灭大市场——或倒退到四十多年前的物资匮乏时期,用王岐山的话讲,“中国人吃草都能活一年”,并将导致百业凋敝,民不聊生,生不如死——今天被极端清零政策封城之下的上海饥民已经开始尝到“大市场”的苦头。
“倒退说”又令人想起华国锋的“两个凡是”说,这是指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中提出的“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按照今天的倒退,也可以说是“凡是党中央总书记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党中央总书记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因为雄安新区、一带一路、亲自指挥和亲自部署的防疫动态清零政策和大市场一样,明明是一条路上走到黑、马上就要拉清单,明明是烂尾楼制造模式,他们还是要加速往南墙上撞。
二
这次的所谓“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运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配合。这两个机构,前者是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前身,又称“小国务院”,中共老版本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和“二五计划”“三五计划”乃至今天的“十四五计划”之类,正是国家计委所打造,学的是苏联那一套;后者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前身,从上到下都有腿,最基层的机构就是乡镇工商所,和最基层的税务所一样,所作所为就是面对产供销各业进行“薅羊毛”、“割韭菜”,让底层每一根毛细血管都逃不过计划经济“大市场”的过滤、约束和榨干。
毛时代照抄苏联模式,苏联的集体化,今日中共照搬抄作业,昔日的人民公社、供销社,都是计划经济下的蛋;今天提出要建设的“大市场”,是不是又要回到以前统购统销的供销合作社的老路上去呢?
统购统销,就是 “国家本位”制,反市场经济。一旦倒退到以前的“大市场”,结果就是连一盒小小火柴的生产计划,都要报计划委员会的审批;甚至一盒火柴提价两分钱,都要经过省委常委会讨论,前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说过这一例子,他说,“计划经济就是这样,党管一切,鸡毛蒜皮,什么都管,不可能管好。”该管的管不好,不该管的更管不好,一旦恢复供销社,势必破产、倒闭一大批私营商店、网店等经营实体,合并或兼并收购一大批商店、网店等经营实体,一夜回到四十年前。
三
而历史上的真正供销合作社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查资料得知,早在1906年,清末农工商部在北京出版的一期光绪《商务官报》第十五期上,有一篇《论组合》的文章介绍日本的“组合”,组合即合作社的早期译名。民国初年,《民立报》发表《论消费组合》,宣传组织消费合作社,以避免社会交易垄断于豪商之手,而增加消费者的特别负担。
早期倡导合作运动的中国人名叫薛仙舟,清末他在德国实习时,认为德国的合作银行制度足以解救平民经济。他任复旦公学(即复旦大学前身)教授后,即宣传合作知识,培养合作人才。1919年10月,他在复旦大学创办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1920年又创立平民周刊和上海合作同志社,宣传合作思想,推动合作运动。
薛仙舟提倡合作社的主要思想是设计按照“合作共和”来改造社会,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他认为:“唯有合作主义,始能防止资本主义;唯有合作主义,始能打倒共产主义;有了合作运动,社会革命始能实现。”当初的合作社,是民间自由经济的一种,由社员自己成立的经济互利组织,即经济上的平民和专业工作者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组织。当时的民间合作社呈现三种类型:产业合作社(包括信用、购买、贩卖、生产、利用合作社),职工合作社(包括制造、工艺、住宅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包括打通产供销领域,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后来还有孙中山,对合作运动也有高见。1919年,他在《地方自治实行法》中提出:地方团体所应办的要事有农业合作、工业合作、交易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合作。其后,他又进一步设想用合作社来代替商人分配货物,实行货物分配的社会化。他认为可以由社会组织团体来分配,或者是由政府来分配。英国的消费合作社,就是由社会组织团体分配货物。采用这种分配的新方法,便可以省去商人所赚的佣钱,减少消费者所付出的费用,也可以叫双赢。
1918年3月30日,中国第一个真正的消费合作社——北京大学消费公社在故宫附近的景山东街42号成立。该社有资金1万元,专备教职员及学生日常消费物品,因为减少了中间环节,自然价廉物美。北京大学消费公社存在的时间很短,作为中国第一个合作社,在初期合作运动中,尤其是在消费合作社方面,据说在历史上有一定影响。
1919年10月成立的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简称合作银行),是中国第一个城市信用合作社。它的宗旨是以合作精神,谋平等利益,实行借贷合作。
1923年6月,河北省香河县城福音堂诞生了中国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香河县第一信用合作社。它是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辅导组设的,社员均为香河县城内的农民,主要业务是发放贷款,帮助农民生产。
初期的合作运动,是自由经济的尝试,初期的合作社,主要包括信用、生产、消费、运销、利用、购买和兼营合作社等。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信用合作社,解决农民、专业生产户的资金问题。一些农会和社会全体推行的合作社运动,确实为农民解决了一定困难,激活了民间资本,带动农村商业,稳定了乡村经济。
四
中共在抗战后,也曾在最早控制的东北地区尝试过供销社,华北人民日报记者刘白羽在1946年5月15日的华北人民日报提到了东北的四平街,当时为了解决大家的吃菜,各区都组织了临时合作社,用大豆生豆芽制豆腐,区干部调查全市各商店储蓄的豆和油,征得商人同意,代为卖给需要的人家,把卖得的钱再转给商店。这就是统购统销的雏形,说是征得商人资本家的同意,让人家赊账,然后再把卖掉的钱给商人资本家。问题是,商人资本家完全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自售,自由交易,为什么要加入这样被权力干涉、被赊账的合作社呢?
到了1949年后中共建政,合作经济被管控为官办经济,合作社成为中央权力控制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各级合作社,全国变成了一盘棋,即实行“统购统销”的“国家本位”制。
1949年11月1日,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国合作事业,大区和省、市设立管理机构。1950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实行配售制,配售粮食和棉花、烤烟、黄麻、茶叶、油料等土产。1951年,肥料贷款和经营由农业部移交合作社办理。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改变以村建社为按集镇建社,城市消费合作社也要按区组织混合性合作社,使原本商家要获得的利润改为合作社获取,换句话说就是一切经营都改为公有制。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这个名字一直使用至今,从中央到县区都设有健全的机构。
1954年9月,中共第一部《宪法》规定,“合作社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或者是劳动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1958年2月,国务院决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城市服务部合并,改称第二商业部,挂第二商业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两个牌子。1959年1月16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农业部门和商业部门负责人在北京签订一九五九年粮食、油料、棉花、烤烟、麻类、蚕丝、肉食和鲜蛋等21种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收购协议书,进一步把人民公社的各项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
1962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供销合作社几个问题的通知》,决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7月1日起,同商业部分开办公。10月9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报告,规定供销合作社的所得税率由全国平均累进税率55%改为比例税率39%,基层供销合作社自1962年起实行,县以上供销合作社从1963年起由上缴利润改为新的比例税率征收所得税。
1969年9月,“文革”中的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1970年7月,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合并,组成商业部。 1975年3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发出通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章。
五
“文革”后,1982年12月,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将合作经济性质规定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1983年1月,中共中央以一号文件发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其中指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应恢复合作商业性质,逐步办成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原来的县供销合作社,应当成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明确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性质。
2002年,社会学家陆学艺曾对当时提出的中国农业要联合起来走合作化道路的问题,比如以乡镇为单位,专人跑供销,搞“订单农业”,进行了评论,他说,不要笼统地讲合作化了,老百姓一听合作化就害怕,历史上的许多合作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民间的供销合作组织是有必要的,但必须和从前官办的供销合作社不一样,干部一插手,就完,现在有些干部贪得厉害,他们不是民主,而是主民。所以咱们的供销社、信用社都没有搞成功。
上世纪八十年代,时任总书记胡耀邦看到计划经济的弊端,提出反对统购统销制度,他在1983年提出,要稳妥地有步骤地彻底改革统购统销制度,让农民自由自主地出售自己的产品,包括到外地贩卖多余的粮食。他对于当时有人把从事商业贩运的农民称为“二道贩子”很是反感,在一次小型座谈会上说:“什么二道贩子?是二郎神!是沟通城乡、搞活经济的二郎神!”
1984年12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主持会议的副总理万里在讲话中强调,“应当善于运用价值规律同农民打交道,逐步改革原来的统购统销制度。”会上赞成先取消粮食、棉花的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生猪、鱼等水产品和蔬菜也要逐步取消派购;其他统派购产品,也要分品种、分地区逐步放开;继续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大力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扶持专业户;要积极扩大城乡经济交往,进一步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小城镇。其实,改革就是革命,只有彻底废除统购统销,才能由市场来调节产供销,才能真正活跃农村经济,发展城乡经济。后来实行的半市场经济也就是这样进行的,改革产生了红利,确实让很多人富裕了起来,但供销社的尾巴至今还留着。
六
今天的所谓建设大市场,其实就是毛时代共产主义社会蓝图的另一个翻版,除了像雄安新区和一带一路成为烂尾楼一样的下场外,毫无意义。
1958年,毛泽东设计共产主义社会蓝图时,把共产主义社会比作共产主义公社,他说,“那时中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越。”
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对此作了考证,他发现,恩格斯已经把未来共产主义的基层组织叫做“公社”,在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每一句话都视为金科玉律的时代,可以想象这一发现的价值。陆定一把它推荐给毛泽东,后者又向政治局里的全体同志一再推荐。这一来,大家都相信,“公社”不仅仅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幻觉,而且是科学社会主义导师的结论。时任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康生,为此还编出一句好读好听好记的诗,让不通文墨的农民永世难忘:“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1958年开始的共产主义式大跃进运动,结果在其后三年导致全国大饥荒,全国饿死的人至少有3000万,这一悲剧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导致的。
后来,毛死去,公社没有了,供销社还在,供销社就是那时的大市场,改革开放后逐步被半自由的商品经济所取代;今天,又要建设“大市场”,其实就是想恢复供销社;恢复供销社,往大了说,就是试图恢复公社——共产主义公社;建设共产主义公社,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没有民主、只有主民,奴隶难以翻身;没有自由市场,只有掠夺和抢劫,民间资本一夜清零。如今,“大跃进”饿死几千万人的人间惨剧仍历历在目,他们却还要试图去实现什么共产主义社会,要倒退到四十年前,不知他们能不能完成这个加速送死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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