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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独身老妇立遗嘱:参加葬礼才有遗产

一名独身老妇生前立下遗嘱,唯有参加她葬礼的亲友方可获得遗产。没有参加其葬礼的亲属于是打官司,希望享有部分遗产继承权,但这项诉求日前遭到法官拒绝。

居住在距满地可东南 85 公里的小镇格兰比 (Granby) 的瑞娜·盖格妮,是一名护士,终生未嫁,于 2000 年 6 月 24 日她 82 岁时过世。当时她早逝兄弟格曼的八个子女中,只有一人前来参加她的葬礼。

不料之后公布的盖格妮遗嘱却令众亲属大吃一惊。她在遗嘱中写明:参加她葬礼的亲属,可获得其半数的遗产。

由于当时盖格妮的八个侄儿女中,只有一个侄儿皮埃尔·乔道出席葬礼,遗产也就理所当然地归了乔道。但这个遗嘱引起乔道兄弟姊妹们的不满,他们决定打官司,讨回他们估算的、应该分得的大约 14 万元遗产。

他们在诉状中称,出席葬礼者才能分得遗产,是身为律师的乔道,在盖格妮 1998 年立遗嘱时,向她提的建议。但乔道的代表律师反驳说,乔道从未提过这个建议。

法官戴吉在上周的裁决中表示,盖格妮的遗嘱上确实写有,只有出席葬礼才能分得遗产的条款。他并拒绝乔道的兄弟姊妹要求瓜分盖格妮遗产的诉求。

乔道的兄弟姊妹还没有决定是否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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