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主犯:曾顶着潜逃与通缉之名 依旧叱吒风云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诡异而又真实的故事,所有的内容,都源自于国家公职机关的判决与文书。
根据(2018)冀0203刑初286号、(2019)冀02刑终216号,2015年12月12日,唐山刘涛等四人以追讨债务为由,带人把商某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并将其拘禁在陈继志的厂房大院(汽车后备箱内)。
商某逃出后报警,唐山公安立案,开始网上通缉,最终花费两年有余,在2018年3月21日以非法拘禁罪将刘涛逮捕,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而陈继志依旧在逃。
2019年3月31日,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刘涛当庭自愿认罪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另一个月,也就是说,最多再坐一年的牢就可以出狱。
而且,有了刘涛顶罪,其他拘禁与故意伤害的三人均不予处罚,其中包括包括刑拘在逃的陈继志。
按理说,作为网上通缉的逃犯,日子不会很好过,可是在2015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21日,刘涛和陈继志“潜逃”的两年多时间里,哥俩依旧在唐山叱吒风云。
根据(2018)冀02民终2056号,2017年2月4日,刘涛开着陈继志的车,在唐山市创造了一车连撞八车的记录,并在事故后弃车逃离。
根据唐公交认字[2017]第00000027号,而此时,刑拘在逃的陈继志,顶着“通缉”竟然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交管队和唐山中级法院,处理交通事故!!!
而且,有着陈继志的操办,刑拘在逃的刘涛,疑似醉驾逃逸的事儿也就这么过去了,甚至保险公司竟然还为事故逃逸买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故事讲到这里,相信大家就都知道了,刘涛和陈继志,就是唐山打人事件的两位男主角。
他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女孩的头踩在脚下,是他们早已把公权踩在了脚下,而践踏公权与民权的过程中,也为他们带来了丰厚的报酬,今天被捕的四名同伙,跑路时驾驶着尾号7777的奔驰迈巴赫S480。
如果没有视频流出,也许刘涛和陈继志会复制七年前的套路,骑鹤下扬州,坐着迈巴赫出去避一避风头,找个小弟顶罪;也许会复制五年前的套路,让执法部门调节,给受害者点小钱赔偿后闭口。
他们出手再狠也无需顾忌,在保护伞的庇护下,哪怕捅了娄子,也可以依旧可以在唐山作威作福,毕竟,他们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保护伞,送了不止一辆迈巴赫......
对于昨天唐山打人事件,政事堂不想输出情绪了,仅基于自己熟悉的领域,分享两个观点,希望能够尽一点力。
一、打人的刘涛和陈继志绝不能只以故意伤人罪起诉,他们是团伙性质的黑社会,无数次的黑恶行动,才缔造了那熟练的打人身手,只要查下去,挖出的黑料肯定可以让他们牢底坐穿。
二、团伙性质的黑恶势力绝不会没有保护伞的庇护,刘涛和陈继志不过是他们的手套,而且不过是手套之一,如果不把背后的保护伞与利益链条抓出来,还会有新手套取代他们继续把人民踩在脚下。
最后,政事堂希望唐山打人事件,能够像当年的昆山龙哥事件一样成为一个里程碑,关于各地黑恶势力的举报可以直接上达到公安部,由中央的利剑来斩杀这些无耻的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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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na@ 2022-06-13 07:07您已点过赞牢底坐穿?已经足够砍10次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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