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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妹告性骚扰,按摩师开庭还原姿势“差9公分”判无罪

新竹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去按摩时,认为江姓按摩师帮她按摩背部时,故意将生殖器放在她身上,立刻叫来男友哭诉并提告性骚扰。对此,法官还原测量小美臀部的宽度及厚度,再比对江男当时的姿势,发现江男的生殖器要碰到小美还差9公分,因此判江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美2019年11月9日凌晨5时42分到新竹某按摩旅馆消费,却在进行背部及腰部间的按摩时,感觉江男坐在她身上,甚至有感觉一个东西顶著她,怀疑是江男的鼠蹊部,因此立刻说要上厕所,并打电话给男友求救。

小美指控,从来没有遇过按摩师会坐或跪在臀部上方按摩,因此感觉有异状后立刻叫男友到场。对此,小美男友证称,女友的确害怕到一直发抖,当下还有哭出来。

然而,小美证称,她感觉到江男有东西碰到她的臀部,“我觉得介于有一个东西跟一点重量的感觉,但不是全部的重量”,并怀疑是江男的鼠蹊部碰到,不过没有直接证据。

江男否认有性骚扰;他辩称,他当时帮小美进行背部、腰部按摩时,采取跨过顾客的高跪姿,并没有跨坐,且当下是以手去推小美背部到脖这段的肌肉,“我没有用手肘,是先用手指再用手掌去推”。

一审法官当庭勘验,先测量小美的臀部宽度为32公分,厚度为19公分,但江男以高跪姿时,右脚膝盖至左脚脚掌间的距离为32公分,胯下到地面的距离为28公分;因此,28公分减去小美臀部的19公分高,等于还有9公分的差距,无法碰到小美的臀部,且小美无积极证据证明江男有罪,因此一审判江无罪。

案经上述,二审高等法院认为,坊间按摩种类、方式、手法各有不同,而无论中式、泰式或印尼峇里岛按摩,按摩师傅以高跪姿、单脚跪姿或跪坐姿跨过顾客之身体,为顾客从事背部、腰部按摩服务,均属常见,且小美无积极证据,难以高跪姿就判定江男有罪,因此驳回,维持一审判决,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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