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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开庭 杜新枝:我已到法院

↑2021年9月18日,河南开封,“错换人生28年”案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再开庭。图片来自ICphoto

6月23日上午9时,“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新枝侵权责任案二审,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两个月前,该案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 姚师兵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法院审理认为,杜新枝一方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根据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随后,许敏夫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

被告杜新枝收到的传票显示,这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将于6月23日上午9点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当天早上8时许,杜新枝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已抵达法院门口,将会亲自参加庭审。

↑图为杜新枝收到的传票

关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责任的问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年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时在该院分娩的产妇许敏与杜新枝的新生儿错抱,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医院对此具有重大过错。医院的重大过错造成许敏夫妇丧失了对亲子郭威的监护权利,郭威也因被错抱而脱离亲生父母的监护,骨肉分离长达28年,血缘亲情和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许敏、姚师兵以及郭威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构成侵权,应对许敏、姚师兵、郭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杜新枝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杜新枝存在拒绝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的行为,亦没有证据证明该病历中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报告单缺失与杜新枝有关,故许敏、姚师兵主张杜新枝存在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另关于网友关注的是“错抱”还是“偷换”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深入调查取证已依法作出结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并决定不予立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相关卷宗材料,通知了有关证人出庭作证,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故杜新枝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2月17日,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养母许敏欲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因为1992年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相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许敏和杜新枝抱错了孩子。28年后,两个家庭的命运因姚策生病缠绕在一起(电视剧)。此后,双方当事人分别走上法律诉讼道路,可同时,他们也被“错换人生”还是“偷换人生”、房产纷争、情感纠葛等问题裹挟。

“错换人生28年”时间线:

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两名产妇许敏和杜新枝生下的孩子被护士抱错。

2020年2月17日,许敏养育了28年的儿子姚策被确诊为肝癌晚期,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姚策并非亲生。

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

2020年12月7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与亲生父母总计76万。

2020年12月28日,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提起上诉。

2021年2月8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100.2万余元赔偿。

2021年3月23日,事件当事人姚策去世。

2021年4月21日,针对许某控告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涉嫌刑事犯罪问题,河南@开封鼓楼警方 发布情况通报,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9月18日,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新枝侵权责任一案开庭,许敏一方以其故意隐瞒乙肝病史致许敏养子姚策最终死亡为由,要求杜新枝与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年4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杜新枝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2年6月23日,该案二审开庭。

此前报道

“错换人生28年”一审判决的细节:法律如何守护骨肉之情?(澎湃新闻)

4月28日,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养母许敏、养父姚师兵以及郭威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以下简称河大淮河医院)及姚策生母杜新枝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宣判。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应赔偿许敏、姚师兵及郭威三人共计99万余元。经审理,杜新枝一方不存在“偷换”行为。

28日,姚策生母杜新枝向澎湃新闻提供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全文。

对于该案一审法院判决结果,28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姚策养母许敏及代理律师,截至发稿前,电话未能接通。

错抱婴儿造成两个家庭长达28年的错位人生。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此案一审判决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在通报中详谈此案,称希望判决能使“错抱”背后显示出的亲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护。也希望两个家庭的伤疤不再被反复揭开,让时间和幸福生活成为修复创伤的最佳良药。

医院及姚策生母对于错抱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如何担责?

2021年5月8日,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庭审现场因许敏临时追加杜新枝为被告人并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开庭。

2021年9月18日,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新枝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再次开庭。

再次开庭后,姚策生母杜新枝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成为此次庭审争议焦点之一。判决书内容显示,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河大淮河医院、杜新枝对新生儿被错抱应否及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河大淮河医院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在该院分娩的产妇许敏与杜新枝的新生儿“错抱”,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河大淮河医院对此具有重大过错。

法院认为,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监护权利,不仅是血缘亲情的情感表达、伦理道德的必然要求,也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身份权利。

河大淮河医院的重大医疗管理过错导致姚师兵、许敏夫妇丧失了对亲子郭威的监护权利,骨肉分离长达28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法院认为,姚策患病后,姚师兵、许敏夫妇四处寻医为姚策治病,常年奔波劳碌,遭受了比常人更多的精神痛苦和物质损失,姚策的去世又令该夫妇二人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重大精神打击。同时,郭威也因被错抱而脱离亲生父母姚师兵、许敏的监护,与亲生父母的血缘亲情和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造成严重精神创伤。以上损害后果与河大淮河医院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综上,法院认定河大淮河医院的重大医疗管理过错行为构成侵权。

对于姚策生母杜新枝是否构成侵权问题,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杜新枝存在拒绝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的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该病历中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报告单缺失与杜新枝有关,故许敏、姚师兵主张杜新枝存在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

此外,对于是否存在“偷换”的问题,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深入调查取证已依法作出结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并决定不予立案,结合本院调查情况,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偷换”行为。

综上,鼓楼区人民法院认定杜新枝对新生儿被错抱不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书:希望亲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护、鼓励和弘扬

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河大淮河医院多年前的“错抱”行为,后果严重,在考量责任承担上,对许敏等受损害方的合理诉求应依法予以充分保护,以抚慰其受到的伤害。许敏主张并非“错抱”而是“偷换”,但本案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偷换”,杜新枝不应承担责任。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自姚策去世后,其生母杜新枝及家人因陷入“偷换”等质疑,曾遭受网络暴力。

法院审理认为,“错抱”已经造成亲子分离28年的悲剧,血缘亲情的遽然变故又演变为两个家庭之间的纷争,令人扼腕叹息。

判决书提及,多年来,双方家庭分别对两个孩子精心抚养,两个孩子各自在养父母的培育和爱护下,完成学业,成家立业,尤其是许敏夫妇“割肝救子”,令人感动。

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及,希望本案对事实与责任的认定能使两个家庭放下过往,共守亲情,从伤痛纷争中回归和睦幸福,也希望通过本判决使得“错抱”案情中显示出的亲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护、鼓励和弘扬。

综上,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心中有感动、有感慨、也有期待。”澎湃新闻注意到,4月28日,此案宣判后,承办法官在官方通报中谈及审理的感受。

承办法官表示,感动于至真至纯的亲情。通过审理本案,“我们看到,多年来两个家庭对两个孩子精心抚养,两个孩子各自在养父母的培育和爱护下,完成学业,成家立业,两对父母在孩子的成长中都倾尽所能地奉献父母大爱,尤其是许敏夫妇“割肝救子”的真情,令人感动。”

姚策病逝后,两对父母仅剩郭威一个孩子,特别是两对父母“反目”后,郭威处于生育之情和养育之恩的纠缠撕扯当中,虽左右为难,仍尽力抚慰两对父母,其对血缘和养育之情的珍视、对家庭和睦的渴盼,都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中母慈子孝的优良传统。

承办法官表示,“错抱”一事造成亲子分离28年的悲剧,在亲情相认后本应其乐融融,但由于姚策的病逝使得两对父母很难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恰在此时,个别网民炒作“偷换“话题,让两个家庭陷入严重的亲情撕裂状态,由互相认亲、抚慰伤痛演变为质疑、争执乃至过激言行。

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始终把弥合心灵创伤、促成两个家庭谅解作为重要目标,竭尽所能力促双方握手言和,尽快回归平静生活,先后多次到江西、驻马店与相关当事人见面沟通,但正由于28年共同生活的经历和美好回忆无法忘却,各方难以释怀,调解未能成功。

“我们希望本案对事实与责任的认定能使两个家庭不再被个别网民炒作的‘偷换’所迷惑,放下过往,珍惜当下,共守亲情,尽早回归平静、和睦幸福;希望通过这一判决使得“错抱”案情背后显示出的亲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护、鼓励和弘扬;也希望两个家庭的伤疤不再被反复揭开,让时间和幸福生活成为修复创伤的最佳良药。”承办法官最后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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