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多伦多华人夫妻离婚 男方3套房怎么分? /

多伦多华人夫妻打离婚官司:男方3套房产,女方只分到半套!

一场婚姻,投资三套房,名字还全在男方名下。不到两年,两人离婚,女方为了均分房产,将男方送上法庭。

图源:The Davies

据加拿大法庭公开文件显示,李女士和韦先生(均是化名)于2019年1月分居。两人结婚不到两年,算上同居时间一共五年。两人都30岁出头,没有孩子。

李女士和韦先生都出生在中国。李女士于2001年随父母移民加拿大,韦先生的父母则居住在中国。2013年,两人在美国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时相遇。很快,他们开始约会,并开始同居,后于2017年3月在纽约结婚,再之后搬来多伦多地区。

李女士继续在多伦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而韦先生成为一名软件开发工程师,收入较高。在分居之时,两人与李女士的母亲(李妈妈,化名)居住在密西沙加的一套房子里。这套房子是李女士爸爸(李爸爸,化名)的朋友梁先生的住宅。而梁先生是李爸爸的老朋友。当时,梁先生主要居住在中国,有自己要忙的事业。

在两人分居的几个月后,李女士于2019年5月开始了这场家庭诉讼。主要争议的事项有三点:一是与房产有关的事项;二是婚后财产均分问题;三是索要配偶赡养费。

涉及双方的房产一共有三套,均在2017年搬来多伦多后的几个月内,以韦先生的名义购买。这三套房产分别为,位于多伦多Front Street的楼花(尚未交房),位于Oakville市Harcroft Court的独立屋(已于2017年9月交房),以及位于多伦多Scott Street的楼花(已于2018年9月交房)。

也就是说,在分居之日,上述三套房产均不是婚姻住所。但是,这三套房产的购买,双方与双方父母都有不同程度的参与。在诉讼中,李女士向韦先生寻求约$70万加币的财产均分付款。此外,她还提出一项信托索赔,要求拿回在韦先生名下的这三套房产的50%权益。然而,韦先生否认李女士对这三套房产有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益。他说,他是这些房产的唯一持有者。

在计算分居时他自己的净家庭财产时,房产价值应该包括在内,以确定两人做财产均分时,他应付给李女士的金额。因此,韦先生说,在均分他们的净家庭财产后,他大约只欠李女士$7.07万加币。此外,他还争辩说,李女士不应该拿配偶赡养费。

那么,最大的问题来了,这三套房产到底是不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

具有争议的财产细节如下:

Oakville市Harcroft Court的独立屋(已于2017年9月交房)——用于购买该房产的资金有一笔来自韦先生的父母,首付款为$21.99万。这笔钱是给双方的礼物?还是给韦先生个人的礼物?

对此,李妈妈作证说,她在婚礼上曾听到韦先生的父母讨论为他们买房。梁先生还作证说,他听到韦先生的父母讨论在婚礼后给双方送钱,在多伦多买房。

但是,韦先生作证说,这笔钱是他父母给他买房的,并不是送给双方的。因为如果说出事实,对妻子是不礼貌的。

韦先生的父亲作证说,在儿子结婚后,他和妻子想给儿子在多伦多地区购买房产。他明白这是一笔不错的投资。为了筹集资金,他们卖掉了国内为退休准备的房产,变现了大约$20万加币。韦先生是他们唯一的儿子,这份礼物是专为他准备。这不是送韦先生和李女士的礼物。

韦先生的父母还说,他知道李女士已经在多伦多拥有房产,这是在她家人的帮助下购买的。他不希望李女士的家人看不起韦先生的家人,因为韦先生当时没有房产。

韦先生自己还说,他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向李女士表示Oakeville市的房产是双方共同持有的。他仅出于投资目的购买它,而不是基于双方的生活方式或未来计划。抵押贷款是根据他自己的信用和名义安排的。双方从未在这套房子里居住过。分居后,李女士从未参与支付这套房产的抵押贷款和维护费用等。

多伦多Scott Street的楼花(已于2018年9月交房)——用于购买该房产的资金,有一部分来自李爸爸的老朋友梁先生,首付款是$17.11万。这笔钱是梁先生给韦先生的礼物,还是借给韦先生或借给双方?另有一部分来自李女士的父母,首付款是$45953.8加币。这笔钱是单独借给梁先生,还是借给双方?

多伦多Front Street的楼花(尚未交房)——用于购买该房产的资金有一笔来自李女士的爸妈,首付款是$2.7万。这笔钱是借给韦先生,还是借给双方?

韦先生欠李女士爸妈的金额——用于购买房产而欠李爸爸和李妈妈多少钱,包括李爸爸和李妈妈偿还梁先生首付款的钱?

双方财产均分——李女士有权从韦先生那里获得多少钱,来均分他们的净家庭财产?在进行计算时,韦先生是否有权扣除他名义下房产的处置成本?

配偶赡养费——李女士是否有权获得韦先生的配偶赡养费?她应该得到多少配偶赡养费?

房产的分割会直接影响双方的婚后财产均分问题,具体的细节就不再赘述。而配偶赡养费问题,与双方的年收入有关,情况较为复杂。对此,大家可以查看法庭文件,了解更多: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2/2022onsc3078/2022onsc3078.html

最后,法官给出的裁决如下:多伦多Front Street的楼花(尚未交房)——韦先生以信托方式给李女士持有该公寓50%的权益。

而另外两套房,李女士没有权益。韦先生应向李女士支付$72,080.16加币,作为均分双方婚后净家庭财产。

韦先生应向李女士支付一次性配偶赡养费,$26,864加币。诉讼中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赔,均被驳回。

如果双方无法就以上费用达成一致,各方可以在21天内提交简短的书面意见(不超过三页)以及费用清单。各方可以在14天内以简短的书面意见作为回应。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任何意见书,双方将被视为已确定以上费用。

从结果来看,韦先生算是赢了大部分,输了小部分。不知道大家对这起离婚财产分配的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参与讨论。

来源链接:
  •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2/2022onsc3078/2022onsc3078.html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22-06-28 11:59
    您已点过赞
    scott street的房子,收款来自女方父母和女方父母的朋友,法官却判100%归男方所有,不是判决有问题,就是还有其他细节没有披露
  • @ 2022-06-28 12:01
    您已点过赞
    这男的就是一典型渣男。靠离婚获得不义之财,女生们结婚之前要擦亮眼睛啊!
  • @ 2022-06-28 11:26
    您已点过赞
    分居前投资的房子为什么不写女方的名字,分明别有用心,男生就是渣男.
  • @ 2022-06-28 11:23
    您已点过赞
    没有孩子又年轻又有不错工作,还这么撕,太贪
  • @ 2022-06-28 13:18
    您已点过赞
    我认识男女双方,可以这么说,男方利用结婚拿到加拿大身份,又利用女方读博期间,通过欺骗手段背着女方在房产上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在贷款时还谎称自己的是单身,因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这才导致法官在判定中将房产判给男方。男方真的很渣,很渣。
  • @ 2022-06-28 14:14
    您已点过赞
    在加拿大,结婚就是作死。  有钱的记住一定要找和自己资产相匹配的,否则不要结婚。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