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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选择时,给自己也留一份“少数派报告”

记下你脑中的少数派在想什么,这很重要。

各位好,昨天写完《美国堕胎案的“少数派报告”(上):反堕胎,就一定是开倒车吗?》一文之后,今天本来想再接再厉,把该系列的中篇写出来。不过无奈这个话题涉及的知识太多、之前的论述太庞杂,我需要从中进行筛选和取舍,并想好一个能尽量让更多人看得完的叙事框架、才能最终将其写出来。这个过程挺很耗时间,所以中篇需要再打磨一下,争取明天写好为大家奉上吧。今天先请一天假。

有朋友问我,为什么将这个系列的题目定名为“少数派报告”?是不是因为阿汤哥那部同名电影的影响?

其实,阿汤哥的这部电影,改编自科幻鬼才飞利浦·迪克的同名科幻小说。而在这部小说写成之前,“Minority Report”这个词,在美国司法界是一个专属名词,它的来源就来自此次“惹事”的联邦最高法院。

一般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投票作出裁决的后,赢的胜利的多数派大法官们会推举出其中一位,写出一个报告,被称为“多数派意见”或者“多数派报告”,这个报告就被当做联邦最高法院对此案判决的判词,向美国公众讲明为什么要这么判,这并不奇怪。

真正奇特的是,与之相对的,输掉投票的少数派大法官们也需要由一个人执笔,写这样一份报告,这就是所谓的“少数派报告”,并与“多数派报告”同时向公众公布。

更确切的说,迪克的这三先知的灵感就来源于现实中美国联邦最高法的“九人团”。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讲,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个规矩是有点让人费解的。因为法庭这种公权力机关是最追求自己权威性的。尤其是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这种机构,其手握的那个“违宪审查权”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它自己通过案例完成的渐进式积累。把一个与判决结果相违背的“少数派报告”公之于众,写的还头头是道,让公众知道原来反对者也有他们的司法理由,这不是受人以柄么?

尤其是在美国那种媒体逮住耗子恨不得攥出屎的社会,“少数派报告”经常就成为反对党用以跟联邦法院判决抬杠的纲领性文件。

事实上,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世界上很多委员会制的组织在做出决策时,都只将多数派的意见作为组织的统一意见,而将少数派报告存档保留、甚至不做记录的。咱们中国人很熟悉的一句话,叫“我保留意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个规范最早是由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俱乐部发明、由列宁推广,并由第三国际传到咱们中国的。作为革命导师,列宁就主张要这样做——有什么意见大家在会上可以畅所欲言,但一旦会议形成了决议,各位在会下可就不许乱说了。以免“少数派意见”传播到外界去,影响了组织的权威性,对革命事业不利。

所以这样对比看来,美国联邦最高法的这个“少数派报告”传统,似乎是很笨的,相当于每做一个判决,就出个少数派公开打一遍自己的脸——这样的法院,竟然混成美国最权威的权力机构,听起来是挺匪夷所思的一件事吧?

但你再一想,会发现联邦最高法的这个习惯,其实是有自己的深谋远虑的。

英美判例法的法哲学观念,与大陆法系非常不同。他们并不承认人可以通过理性直接把握最终真理。说的简单点,就是他们承认法律出现疏漏、法官出现错判,是必然的。

所以美国联邦最高法的大法官们没有雅各宾俱乐部那样的自信,认定真理有一定把握在自己手中,认定最终投票占多数的那个意见就一定是对的。

而如果判错了,你又不给争论中出现的“少数派意见”存档,那就意味着如果将来人们发现这是一个错判,想要进行反思时,必须从头开始做起。曾经作为少数派的法官们的那些思维结晶都将付诸东流。对一个问题的争论,在真正意义上重新回到了原点上。

“通常,会有其中两名先知产生一份多数派报告,而剩下的第三名先知会生成一份少数派报告,与前者在时间或地点上有所出入。这可以用多样未来理论来解释。如果只存在唯一一个时间路径,那么,即使预知到了未来,也不可能对其作任何改变,这样就使先知的存在毫无意义。”——迪克在《少数派报告》中的这句话,其实蕴含了与海洋法系的法哲学观相似的哲理。

于是少数派报告的存在,则弥补了这个缺陷。它的存在意味着法院的每一次判决,都是对某个法律问题正反两方面的重新衡量与思考。后人在翻看少数派报告时,会认识到之前对该问题的反思者已经前行到了哪一步,争论因此可以再累加中螺旋上升。从而逼近那个合理的解决答案。

所以保留和公布少数派报告非常重要,因为这种制度的存在,争论不再是螺旋掐架,而可以越辩越明。而法制和人类的理性,因之也不再是原地踏步,而得以不断成长。

我是在大学的时候读了菲利普·迪克的《少数派报告》并进而了解了联邦最高法真实存在的“少数派报告”制度的。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有一个习惯——每当遇有重大抉择(比如考不考研,出不出国,辞不辞职),难以抉择的时候,我就会给自己列两张表,分别阐明两个不同选择的利弊。

这种给我个人写作的“多数派报告”和“少数派报告”虽然听上去有点精分,但却的确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过去若干年后,当我在拿出这份报告进行反思时,我能知道当时我自己的另一种考虑进展到了哪一步。而时间和经历又验证了这两种思路中究竟哪一种更正确。

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辩证思维,这种习惯的训练让我在看待很多问题时,能够看到更多的方面。

很多人说,眼下中国舆论场上的立场越来越撕裂、观点越来越偏激。我有时会想,这可能跟我们所接受那种议事规则的训练不无关系。我们太习惯看那种似乎整齐划一的“多数派报告”了,“少数派报告”不仅在舆论场上,甚至在我们自己的大脑内,也经常遭遇了我们的自我屏蔽。

这个时候,其实我非常建议大家也养成先给自己留一个“少数派报告”的习惯——倒不一定真正写出来,但至少可以在自己的脑中,有一个“竞诉”的过程。我相信,这个过程对于培养一个人健全的认知,一定是必要的。

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这个公众号的目的之一,其实也是“少数派”报告。就像“堕胎”这种事,我未必希望您赞同我在文章中说的所有观点。但至少,留这样一份“少数派报告”,对我们思维的前进,是有价值的。

我觉得这样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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