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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霞 :习近平诡诈而狡蛮的修宪及其影响

蔡霞评论文章:原标题《2018年春他打开了什么样的潘多拉魔盒?——习近平诡诈而狡蛮的修宪及其影响》

中共党二十大召开会期越来越近,习近平是否在二十大上连任成为海内外人们高度关注的焦点,反对习近平连任的呼声一波高过一波。与此相关,2018年习近平诡秘、迅速而狡诈的修改宪法这件事重新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习近平之所以诡秘、迅速而狡诈地修宪,就是为了给二十大连任总书记职务铺平路子。这是满足一人之权力欲,不惜将整个中共党,将中国推入灾难深渊。因此,我们有必要将习近平修宪的非法性以及其可能的灾难性后果摊开来讨论。

一、习近平修宪致其政治信誉彻底破产

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共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之一,就是修改宪法,遂有1982年宪法诞生,简称“八二”宪法。八二宪法与1975年宪法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就是将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国家领导人的职务任期限制。

中共党从1949年掌握国家政权后,没有规定过各级干部的职务任期限制,只有干部离职休养、离职休养期间一切待遇不变的党内制度规定。实际上中共建立的是红色帝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后毛泽东一直是中国最高权力掌控者直到1976年去世。在一党专政、既无党内监督又无国家民主法治的制度环境里,事实上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使毛泽东手里掌控的国家最高权力得不到任何制约。1949年后的20多年时间里,整个国家不断地处于政治运动的内乱动荡之中。人治治国造成巨大的人祸,导致数千万人命冤死,包括中共邓小平和大批老干部在内,上亿人因政治牵连而受到各种人权迫害。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要挽救几乎崩溃的中国经济,重新稳固中共政权的统治基础,就不得不实行改革开放,赶上世界快速发展的时代步伐。靠扛枪能打仗而在1949年后进入国家各级领导岗位的大批中共老人,无论是年龄还是文化知识结构等方面,无疑都难以胜任改革建设的任务。当时繁重而紧迫的挽回国家经济的任务压到了清算毛泽东时期的问题(题外话:邓小平后来制止彻底清算毛泽东,对中国的政治转型造成巨大的阻碍,这要另外专题讨论。),邓小平从建设领导班子,培养接班人的角度,提出了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问题。

1979年9月在中共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耀邦传达了邓小平关于组织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中青年领导干部、改革干部制度作为当前最迫切的任务。1979年11月邓小平提出必须建立干部退休制度[1]。

权力对人有巨大的诱惑性,更何况是一党专政、缺乏民主法治监督制约的专断权力呢!要让习惯于长期占据领导职位的中共老人们自愿放弃权力,需要在中共党内做大量的说服动员努力、包括要起带头示范作用。

1980年1月邓小平说:“有过重大贡献、在全国德高望重的人,也可以转入第二线。与此相联系的问题,还是要按国家规定实行干部离职退休制度,都安排当顾问不可能。[2]” 2月,邓小平又讲:“对于中央常委会中岁数大的同志,我总的倾向是,包括我在内,慢慢脱钩……,这是一个总的决策”[3]。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明确提出:“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领袖终身制的问题,我们这代人活着的时候,非解决不可” [4]。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强调,这次扩大会议主要是讨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邓小平指出“这是保持党和政府正确领导的连续性、稳定性的重大战略措施”[5]。

邓小平进一步指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6]。邓小平提出,中央“将向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7]。

从理论上说,凡是共和国最基本的两点必须有:一是选举制,一是任期制。而专制帝国即既没有选举也没有任期制,一旦登上皇权宝座,必定要终身占座。只有几种情况才可能半途交权:一是宫廷政变被杀被废黜;二是被革命推翻皇座;三是外敌入侵当战俘;四是自己宣布退位。1982年修宪,明确规定国家领导人任期限制,才符合共和国的基本含义。因而,是否规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职务的任期限制实质上关乎到国家性质,也是共和国宪法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2018年习近平修宪取消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事实上不仅抽掉了八二宪法的基本支柱,而且是一下子将中国倒退回100多年前的帝国,这是对国家制度的根本性颠覆。

1980年中共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把改革干部制度废除终身制写进建议中去,不仅是由于年龄原因要实行干部退休制度,更为根本更为重要的是,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是总结整个国家和中共党的惨痛教训而得出的全党全民共识。正是因为此,邓小平提出的“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成为制定八二宪法的基本指导思想之一,并在八二宪法条款中,以明确规定国家领导人的任职时间限制,而体现为宪法的基本原则。邓小平提出的这一改革深得人心,获得中共全党上下、中国民众无论左、中、右的高度支持和赞成,并成为邓小平最重要的政治遗产。

由此,在宪法修改中明确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相关条款。

宪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任期限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同样,宪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治权威。正因为宪法是一国之本,因而对宪法条规的具体修改不得抵触和改变宪法确立的根本性原则,这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修改宪法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由此,宪法才能成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因此如何修宪,直接关系到安国治邦的重大问题,来不得半点含糊和轻率,更不能将修宪作为实现和满足一党一人权力欲望的利用工具,凡这样做的组织和个人在历史上必定臭名昭著。也正是由于此,习近平2018年取消国家主席任期的修宪,在中共党内和中国民众中尽失人心,习近平的政治信誉因强制修宪已经完全破产。只是由于习近平的高压恐怖统治,中共党内与国内反对习近平强行修宪的声音难以公开表达,全党全社会只能对此保持沉默。

二、2018年修宪彻底颠覆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治进步

在自由民主法治国家,制宪修宪是一个国家最重大的立法过程,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中国修宪是政治第一,政治控制贯穿于修宪全过程。在中国,宪法服从于中共专制统治的需要而频繁修宪,修宪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条文、法定程序仅仅成为政治装饰。由是,宪法中阐明的人民主权、公民权利、民主公开原则等,都取决于中共修宪时的政治需要,而显现出实际执行中的明显差别。但不管怎么说,制宪修宪毕竟存在着被全世界所认可与接受的、国际通行的某些法定原则,从而形成国际公认的不可缺少的法定过程。这类过程至少能提供修宪合法与否的客观评估依据。

在一定程度上,中国的宪法条文和修宪法定程序,字面上是合乎国际通行惯例的,但在中共一党专政制度下,是否真正执遵守宪法执行宪法,完全取决于中共党最高层的权力意志。毛泽东时期的“无法无天”给中国带来巨大而深重的人祸灾难,改革开放后,中共曾经在促进宪法与法治进步方面做过一些努力,其突出成果就是,清除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中的极左内容,形成现在的中国宪法。在不危及中共一党统治的前提下,中共在1982年修宪过程及以后的江泽民、胡锦涛修宪过程,尝试过逐步推进民主公开法治原则,逐步落实体现宪法精神。

1,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有关涉及修宪的规定

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 ……

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从修宪角度理解,宪法第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明确了,修宪的法定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修宪的法定权力来自人民,受人民的委托,全国人大是将开展修宪工作的职权机关。

同时,宪法第六十四条明确了制宪的法定程序。一是提出议案的法定权力主体:或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是批准议案通过的法定表决程序法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审查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00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立法法》。尽管《立法法》没有对制宪修宪法定程序的具体操作作出明确规定,但《立法法》的基本法理精神与制宪修宪的法定程序中所包含的基本法理精神是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说,《立法法》是对宪法的第五十七、五十八、六十二条在操作层面上的具体规范。

《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立法法》第十六条规定: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2、1982修宪与胡锦涛时期修宪过程的基本情况

从理论上说,只要中国还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号,只要中共还打着民主旗号,就不能不承认宪法是人民制定的法律,宪法是国家对人民权利利益的承诺,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高于宪法的特权地位,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被严肃追究与法律制裁。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个人专权与无法无天,曾经给中共党和中国民众带来过深重灾难。正是汲取这个教训,邓小平1970年代末强调民主法制建设。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制工作。当时的法制委员会由80人组成,彭真任主任。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立法工作机构,其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在一定意义上说,这个法制委员会,为后来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及其秘书处开展工作,起到了探索、开路、铺垫的作用。

先看八二宪法的产生形成过程。

据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回忆,1980年8月30日,中共中央郑重地向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提出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1980年9月10,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中共中央提出的修改宪法的建议和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有103人),叶剑英任主任,决定由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宪法。宪法修改委员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工作班子,负责宪法修改的具体工作。在1981年7月之前秘书处由胡乔木主持,之后由彭真直接主持。

从1980年9月宪法修改委员会正式成立,到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八二宪法,历时两年零三个月。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提出宪法修改草案(1980年8月——1982年4月);第二阶段全民讨论(1982年5月——8月);第三阶段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1982年11月26日——12月4日)。

简略回顾八二宪法的产生形成过程,我们可以看到鲜明的亮点: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修宪的法定权力机关履行了主持开展修宪工作的职能;第二,修宪过程注重推动中国民主发展,修宪草案在最后通过前7个月就向全社会公开,全民参与修宪讨论阶段历时4个月。

再看胡锦涛时期2004年的修宪过程:

2002年中共十六大会议后,由学界、民主党派等多方面人士提出修宪建议。遵循宪法精神和原则、参照《立法法》,2003年3月19日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宣布有必要修改现行宪法。2003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和部署了修改宪法工作,成立了修宪小组进行研究和咨询工作。当时中共中央不首先自己拿方案,而是由各地提出具体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修宪建议文本,拿出去征求各地和各界意见建议。此为“自下而上、两下两上”,前后约7个月时间。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和通过了当时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03年12月22日修宪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官方媒体当天将建议全文向全社会公开;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交全国人大。2003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终于通过修宪草案。

回顾2004年修宪过程,可以看到:

(1)提出和启动修宪首先是由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宣布;此后中共中央成立修宪小组进行修宪研究和咨询;

(2)中共成立修宪小组进行研究和咨询但自己不首先拿方案,而是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形成建议文本;

(3)中共中央提前3个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建议,并且将建议全文向全社会公开;

(4)2004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整个修宪过程前后历时1年。

3、习近平诡诈的2018年修宪过程

但是,2018年的修宪,习近平以中共绝对领导完全取代修宪中的法治规范,在“政治正确”的外衣包裹下侵夺全国人大法定权力,用流氓手法“隐秘、迅速而狡诈”地操控修宪,其整个过程就是一场见不得光的政治丑剧。

根据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的说明[9],我们可以看到宪法修改工作全过程都在习近平的掌控之中:

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习近平以党中央绝对领导名义操控修宪全过程。中共中央成立宪法修改工作机构——“宪法修改小组”,小组由“张德江同志任组长,栗战书、王沪宁同志任副组长,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请注意:全国人大只是其中参与单位之一,而不是主持修宪的工作机构。

王晨说:“宪法修改……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王晨特别强调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张德江在修宪中的活动,不以全国人大委员长身份出现,而以中共党内“同志”称呼,并且是“根据党中央安排”。

王晨在说明修宪过程中使用的词语是“根据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部署”、“受党中央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根据党中央决定,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习近平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意见建议”、“根据党中央安排,张德江同志主持召开4场座谈会”、“对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党中央都责成宪法修改小组作了认真研究和考虑”、“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决策部署……”。

然而,要实现习近平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的意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因此2018年1月29—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栗战书代表中共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说明,端出了习近平操控炮制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事实上并不是中共全党的意志,而是习近平一人权力欲望的产物。栗战书也只是在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前35天才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且栗战书的说明是否包含取消国家主席任期这个最重大的修改,外界完全不得而知。

从理论上说,全国人大是民意机关,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共党的修宪建议进行讨论,准确地说应是审议。名副其实的“审议”,应含有制约、平衡、监督、否决建议内容这几层含义,对中共党应有制衡作用,包括审议可以修宪。但是,事实上一党专政制度下的全国人大做不到。王晨向全国人大代表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中央修宪建议”的情况时,连续用了三个“一致”来陈述:“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一致赞同党中央”、“一致认为中央修宪建议是成熟的”,这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名副其实的橡皮图章。

在八二宪法产生过程中,当时全国人大成立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实际主持和开展修宪工作,切实进行了立法调研,直至开展全民讨论。然而,王晨的说明没有让我们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工作委员会在2018修宪中做过任何的“立法调研”。正相反,全国人大常委会仅仅形式化的走了法定程序:一是以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为模本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也就是将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进行了法定形式的包装;二是拟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打个比方,即加了个托盘,把中共中央已经制成的米饭端到全国人大代表面前,让人大代表们咽下去。

全国人大常委会更没能在3个月之前向全社会公布中共中央修宪建议全文,直到全国人大开会前8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共9000多万党员和全国十多亿民众,才从“出口转内销”的道听途说中得知了习近平要取消国家主席任期。这表明,全国人大代表们在修宪过程中被虚化、被架空,直到最后一刻需要走法定程序进行表决通过时,全国人大代表们才被安排出场,充当提线木偶,表演高票通过丑剧。

2018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们始终被恐怖高压阴影笼罩着。不少人大代表面对记者采访或是快步逃离,或是言不由衷地以虚言谎话敷衍搪塞;恐怖高压氛围中的2964名全国人大代表投票表决显示,赞成票2958、反对票2、弃权票3、无效票1。这与文革毛时期中共中央全会表决开除刘少奇出党,只有陈少敏一人没有举手的情况高度相似:敢于表明真实投票意愿的人大代表寥寥无几。

最明显的恐怖威胁信号是军人进入全国人大会场,象征着是枪杆子押送宪法,这一幕令全世界惊愕不止。当时人大会堂里鸦雀无声,所有人大代表都屏息静气纹丝不动,只听得军人的马靴正步“砰,砰”撞踏声在会场里回响,每一声都震得人心颤抖。这一幕,曾经发生在100年前的前苏俄克里姆林宫立宪会议会场上,1918年1月初,列宁党的军队兵士们用枪尖刺刀把当时的俄国多党立宪会议代表驱赶出会场。

八二宪法在修订过程中,将修宪草案全文提交全民讨论,这一阶段时间长达四个月;2004年的修宪,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前三个月向全社会公布了宪法修正案全文;习近平操控下的2018修宪,根本没有实行民主、公开、法治的基本原则,而是玩弄流氓手法,“隐秘、迅速而狡诈”地修宪。纽约时报文章披露,习近平在2017年9月29日的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出修改宪法。“一名退休官员援引一名在职高级官员的话表示,当时习近平没有立即提出取消任期限制。这位退休官员表示,为了避免被人认为是他下令做出修改,习近平让忠于自己的省市领导人悄悄替自己宣传这个想法。”并且在这次政治局会议上,以反腐败为名清除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政才,一方面实际废除了中共内部不成文的培养接班人做法,另一方面对党内高官发出带有威胁性意味的警告。[10]

直至2017年12月,习近平才首次对外宣布希望对宪法做出某些修改,但不透露修改的具体内容;2018年2月25日,新华社发布英文简讯宣布了对宪法的重大修改之一是取消国家主席任期,引起国内外普遍震惊,“引起中共高层不满,批示新华社查处,当局将事件定性为严重政治失误,据指相关编辑及责任人被撤职处分,新华社领导要写检讨。法广报道说“据了解,偏巧碰到领导做贼心虚,不愿让媒体关注或炒作此事,所以就无理处分媒体人,‘他们这么做……也是他们做贼心虚、缺乏自信的表现’”。

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这一惊天大新闻,就是这样的“出口转内销”传到北京、传遍中国。它犹如平地一声炸雷,立即引起党内外舆论汹涌,中共党内外都有不少人强烈反对。欧美媒体报道中共党内人士“前《冰点》主编紧急呼吁人大代表否决领导人任期修宪建议”。同时,中国一女企业家写信给北京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公开信,他们都表示公开抗议倒行逆施的修宪建议。但是,从此以后前《冰点》主编与那位女企业家都被警察给予“长期特殊照顾”。

三、习近平修宪严重违反和破坏中共党章与制度规定

1、习近平修宪,严重违反党章和准则和党内制度。

中共党在1980年颁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1982年制定新党章时,特别将反对个人崇拜、废除终身制和党内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等重大原则写进了党章和准则。以后,党章虽有多次修改,包括2016年出台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都没有改变这些极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请看中共1980年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必须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请看2016年中共《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同样写进了以下清楚无岐义的表述:“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请看中共党章第三十八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这里的用词很关键。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党章第三十八条的用词很关键:所谓“各级”,涵盖了直至党的最高领导层级;一个“都”字,包括了所有党内外领导职务。这两个词语表明党章第三十八条包含了党内所有人,无有例外。而且,三十八条中针对“年龄和健康状况”状况,特别明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在废除高层领导职务终身制上,除了明确的党章第三十八条外,中共党内实际操作中形成了几种做法:一种是“萧规曹随”——江泽民随邓小平延缓2年退出军委主席职务,被中共党内默认了;一种是“约定俗成”——高层提名“七上八下”年龄红线,被全党接受并赞同了;再一种是形成正式成文制度,胡锦涛时期,中共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

中共党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在任期限制范围上,即遵守宪法,又与宪法规定相衔接。由于宪法已经明确国家领导人的任期限制,因此《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范围是“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领导成员……”。

根据宪法明确了任职不得超过两个任期的原则,中共《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五年;

第六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第七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达到15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

从邓小平提出废除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到江、胡、习三任总书记平稳交接,中共干部制度改革已经延续30年。30年来中共党内最高权力的两度交接,基本实现和平有序,有望逐步形成制度化的交接秩序,这对保持中共党内的政治安全与稳定连续很有好处。然而,习近平2018年修宪,事实上为恢复领导职务终身制打开缺口,这是中共党重大的政治倒退。

按道理,根据党章第三十八条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习近平应该执行国家退休制度,遵守党内提名年龄线的限制,在二十大交出中共党内的最高领导权力。无论习近平自己承认与否,其2018年修宪不仅在国家宪法法律层面上不具有合法性,而且也是严重违反和破坏中共党章党规。

2,习近平以中共中央名义提出修宪建议存在党内程序非法的重大嫌疑

从程序合法性的角度看,人们有理由质疑2018年2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修宪建议程序不合法。

让我们从分析1月19日《二中全会公报》、1月26日《中共中央修宪建议》、2月25日突然公布修宪建议和2月26日中共三中全会召开这几个时点之间的诡异微妙着手。

2018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宣布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即《公报》中的黑色粗体字5句话,表明这些问题是修宪建议的内容:

(1)将习思想写进宪法;

(2)强调中共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写进宪法;

(3)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新发展理念等写进宪法;

(4)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写进宪法;

(5)将改变国家监察体系,新增国家监察委员会写进宪法。

请注意,2018年修宪的要害就在取消国家主席的任期限制,这是最重大而带有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在1月19号的公报中却无一丝影子。

2月25日下午,中共突然公布修宪建议全文,这个过程显得极为诡异。那天下午3点55分,新华社英文以Urgent(急电)方式发布简讯,标题为《 CPC proposes change on Chinses president’s term in Constitution 》(中共中央建议修改宪法中国国家主席的任期)。英文消息一发布,引起引发轩然大波。两小时后,新华社发布修宪建议全文中文版,落款日期是1月26日而不是1月19日。1月26日修宪建议全文中赫然抹去了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句话。中国国内与海外立刻舆论大哗,令全世界震惊!

第二天,2月26日—28日,中共三中全会召开。按照常规,每一届的中共中央三中全会,通常在当年的9月至11月期间召开。然而2018年1月19日刚结束中共二中全会,仅仅相隔38天后,中共就召开三中全会。在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一天,中共中央抢先发了1月26日修宪建议全文。

2018年3月2日,中共中央发布三中全会公报。令人诧异的是,公报中竟然只字不提修宪建议,甚至连“国家主席任期”的字眼都踪影全无,就像中共二中全会公报一样。随后中国国内媒体接获‘不突出报道’取消国家主席任期的口头指示。并且,3月1日《人民公安》报道“全国公安干警坚决拥护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这一最重要的修宪条款完全不提,连“国家主席”四个字也完全不见。

上述情况至少存在以下几点疑问:

(1)中央二中全会公报宣布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日期是1月19日,而新华社2月2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文落款日期是1月26日。这两个题目相同、日期不同的修宪建议是同一份文件吗?为什么中央二中全会没有按照常规在闭幕后一周左右对外全文公布?甚或是二中全会上因分歧较大而没能通过?

(2)以中共中央名义签署的1月26日修宪建议,究竟在中共中央哪次全会上被讨论审议通过?为什么要在2月25日三中全会前一天抢先发布?

(3)既然新华社是中共中央授权发布,为什么把新华社发布的英文简讯定位为严重政治失误,相关编辑被撤职处分,新华社领导写检讨?

这些疑问,当时著名的欧美国家媒体注意到了。纽约时报报道: “路透社(Reuters)援引两名未具名消息人士说,中央委员会未能在1月的会议上达成共识,并比平时提前召开了下一次会议。”另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一个在社交圈广泛流传的音频分析,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的提议应该没有在二中全会上通过,因为对此争议很大。然后习近平及其亲信在二中全会以后这段时间地下运作,在三中全会召开前两天,直接用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发表了修宪建议。因此,这一修宪建议有冒用中共最高权力机构中央委员会名义颁发的嫌疑。”海外学者胡平先生对此评论说“这是先斩后奏,逼迫中央三中全会当橡皮图章。”笔者以为,修宪建议稿抢在三中全会前的一天推出,实质就是没打算让中三中全会讨论,而是在一片高压恐怖气氛中,以中共中央名义强迫各位中央委员像咽狗屎一样地咽下去。

从上述分析和报道看,就不难理解习近平等为什么把新华社发布英文简讯作为“严重政治失误”,并且处罚新华社相关人员。习近平等高层领导“做贼心虚,不愿让媒体关注或炒作此事,所以就无理处分媒体人,‘他们这么做……也是他们做贼心虚、缺乏自信的表现’”。

可见,习近平知道满足自己继续掌控权力的私欲必然遭到全党与全国民众的反对,只能玩弄鬼伎俩,偷偷摸摸地行事,其修宪建议见光的方式如此不堪,其修宪是否具有合法性已经不言自明。

当然,如果连任总书记不成,习近平还有可钻党章和党内制度规定的一条路径:这就是修改党章,在党内最高层恢复设置“党主席”的位子,把现在全党的总书记降为主持中央书记处日常工作的“总书记”,即相当于地方省委的秘书长。但是,这样的修改党章,一方面使党的组织结构、权力结构发生极为重大的改变,另一方面是实质违反中共党章的基本原则: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

按组织的最基本原理说,委员会制度是强调所有委员的地位、权力一律平等,总书记只是执行会议规则的人,委员会制是平面结构;然而,“主席”则是地位高于所有委员、权力大于所有委员的纵向型结构,,就如中国传统说法:“家有千口,主事一人”。

毛泽东、华国锋的“党主席”这一位子,都是违反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毛泽东的“党主席”职位给了毛泽东合法地凌驾于中共中央政治局之上,一人具有最后拍板决策的权力,导致全党上下个人崇拜风气恶性弥漫,毛泽东的错误全党无力纠正,非得等到毛泽东去世后,才能以非常之举拨乱反正。华国锋的党主席职位,是当时特殊情况下的党内职位延续,后来华国锋辞去党主席职务,对华国峰本人、对中共党当时名义上回到集体领导,都有好处。现在再恢复设置党主席一位子,对中共党只有坏处而无任何好处。

同时,在中共党内修改党章与在国家中修改宪法是一样的最重要的大事,无论是在严格保持党章根本原则的一致性还是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方面都是极为严肃的事。如果中共高层各位常委、政治局委们还对中共党负责任的话,亟需要严肃慎重公开地讨论党章修改问题。不难设想,既然习近平以隐秘迅速而又狡诈的流氓作法在修改宪法上得逞,中共党内也要有思想准备,准备习近平故技重施,在党章修改上再来一次流氓做法。

四、习近平修宪陷中共于死无葬身之地

习近平2018年诡秘而狡诈的修宪,将给中共党内带来巨大的破坏作用。

第一,习近平修宪直接导致党内内斗日趋激化。

习近平用诡秘而狡诈的手段实现修宪,不仅使党内多年维持的脆弱的各派平衡关系被打破,导致中共党内权斗趋于激烈。高层人人自危、中下层流言纷传疑虑不安,越到下面越感无所适从,中共党内的党心散、组织烂的情况越来越明显,机制运转成本越来越高、效率越来越低,甚至瘫痪半瘫痪的状况将长期存在。

第二,习近平修宪毁了规则破了底线,颠覆与摧毁了中共党内解决内部纷争的正常的制度路径。

习近平采用欺诈隐瞒、恐怖高压、暗中玩弄伎俩、违反程序规定等带流氓特点的手段修宪,既使中共党骨子里非现代政党、而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黑社会组织的本质突出表现出来,也使得内部权斗走向不讲基本规则与毫无底线的恶斗。

中共党内内斗从来有之,毛泽东统治时期文革十年的党内斗争就极为血腥。这促使邓小平、陈云等党内高层吸取教训,用建立党内制度来规范平衡缓和内部争斗。邓小平之后,江泽民胡锦涛之间尽管分歧矛盾不小,但各方还是遵守了中共党内成文与不成文规定,都有着在不违反党内规则底线基础上的自我约束意识,这在总体上保持了中共党内相对的平稳与平和,也使党内干部们多少还有开展工作的基本环境条件。

然而,习近平土霸王式的“浑不吝”风格,不受一切制度规则约束,背弃邓小平路线、打破江胡时期逐步成型的党内规则体系,将党内权争导向恶斗,这不但使中共党内不断强化“逆淘汰”趋势,而且使一批“来俊成、周兴”之类的酷吏佞臣循恶爬上高位,已经给中共组织本身与中共的各层级骨干队伍造成极大的伤害。这使中共在改革开放后曾经一度朝向民主文明和现代政党转化的可能性被打断,很快逆转为个人崇拜抬头、强化人身依附、流氓痞子手段、黑帮团伙恶习膨胀的野蛮趋势。

第三,习近平把一切资源都当作利用工具,置中共党于极度危险的境地。

十年来习近平政绩乏善可陈,所有习“亲自决定、亲自部署、亲自指挥”的大事,可以说是件件干砸。无政绩就无理由铁定连任。2020年,武汉病毒祸害中国人祸害全世界,更使习近平遭千夫所指,中国被世界各国追究武汉病毒源头与病毒在全世界扩散的责任。2022年,世界各国逐步放开,回复正常生活秩序,而中国被习近平的清零政策困死城市、困死经济、困死许多人命时,习近平依旧坚持清零放在首位。对于中共来说,如果经济垮下去,统治就会被动摇。挽救经济不仅是中国十多亿人的生存需要,也是中共根本利益的需要。

自中共4月29日政治局会议以来,李克强大力抓经济,习近平强调清零不动摇。习李分歧如此的公开——从舆论角力到政策对峙到人事变动等各种反复,可见博弈颇为激烈。

客观地说,李克强总理全力以赴抓经济并非与习近平分庭抗礼,而是被中国经济下滑的险恶趋势逼出来的。中共党内稍有头脑的人都明白,中共的一党专政之所以恶行累累但还能延续,除了长期信息封闭环境下的洗脑宣传以外,关键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显著改变了中国民众的生活状况,不少地方城乡居民从摆脱贫困状态走向小康,甚至其中一部分人实现富裕,这相对稳固了中共的统治。这是中共用经济“政绩”换来的中国民众对中共统治及其制度的相对认可与接受。在某种意义上说,李克强挽救经济是为保中共党的全局;假如照习近平坚决清零不动摇,中国经济还将严重恶化下去。就此而言,习李分歧,实质是中共党的利益与习的个人权位之争。

无论是李抓经济政策的贯彻,还是习近平坚持清零,都需要下面有干部执行。同样,习近平团伙的人若不提前抢占权位的话,二十大上习近平难说就稳保连任宝座,因而,最近习近平高调宣示开始新一轮反腐运动,再次选择性地反腐,一方面是恐吓警告全党,另一方面是清除异己争夺地盘,这必然要拿人开刀。由是,二十大前夕的政治博弈,不仅必然把中共党各级干部卷进去,也是许多干部命运祸福不定的关口。中共党内干部一旦被卷入权争,其中相当部分的人将被当作权斗的棋子而一瞬间成阶下囚。2022年以来,已经有20多名中共省部官员遭查处,加拿大华人学者吴国光教授预期到7、8月份很可能有政治局委员一级的人物落马。随着二十大会期的临近,中共高层人事变动相当频繁。更有前中共体制内人程晓农先生评论,习近平掌握军权,可以说是拿枪的,其他中央常委属于拿纸的,大概率是拿枪的习近平用枪顶着其他拿纸的常委,以保习近平自己获得连任。

最近,习近平签署非战争条件下的军队军事行动纲要、中纪委再次发布中高层官员家属子女不得经商办公司的文件规定;国防部长突然高调抬升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王小洪被任命为中国公安部长等等,都表明习近平已经把一切可用的资源都调动起来作为利用工具,以保二十大连任。总之,习近平近几年的“反腐永远在路上”、“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自我革命”挥刀自残的一系列动作,将400多万干部、9000多万党员绑架在党内无休止的残酷内斗刀尖上,党内官不聊生、干部战战兢兢,今日不知明日的极度恐惧感笼罩着全党。这十年来,中共党内官员自杀与被自杀事件频出,几乎是中共党百年历史上干部非正常死亡现象最严重的时期。这使得曾经在邓、江、胡时期闪现甚至焕发过的党内生气活力,已经丧失殆尽,中共党往后只落得日薄西山苟延残喘。中共内部黑暗残酷到了这个地步,反过来使得党内许多人盼望中共解体,只有中共解体才能使9000万党员、400多万干部获得解脱。

第四,习近平违法修宪,将可能使中共党与中国社会在未来的政治转型中再一次陷入血腥劫难。

习近平2018年诡秘而狡诈的修宪,完全违背现代宪政精神,事实上撕毁了中共党国与中国民众之间的“契约”,打破了国人对未来中国的政治预期而愈感危机迫近。这将很可能堵死中国政治和平转型之路,使中共党内与中国大陆陷于相当程度的政治动荡不安,并有可能使中国全社会再次堕入血腥杀戳的灾难之中。

习近平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职期限,等于将中国一下倒退回100多年前的帝制。凡共和国制,没有不选举、不限制任职期限的。抹去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几个字,实质是改变了中国的国体性质,连共和国招牌都不顶了。这是赤裸裸的复辟开历史倒车。,一百年前张勋复辟12天,袁世凯称帝81天,都因中国全社会的强烈反对而黯然收场,袁世凯更实在一片唾骂声中一命呜呼。试看百年后张勋袁世凯魂附习近平体,习近平若是要霸王硬上弓能撑多久?

宪法是一国最高权威,关乎到每个人的权力利益,对宪法做根本性的修改,要经全民讨论甚至全民公决。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而习近平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不仅没有经过全民讨论,而且欺瞒全体国人,直到全国人大开会前8天。这样的修宪直接毁掉了宪法在中国人心中的至高权威,等于毁掉了未来中国政治转型中,各方政治力量有可能和平协商的沟通合作平台,而这将是未来中国能否和平实现政治转型的最关键问题。

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前一直打着自由民主、民族独立的旗号,吸引当时中国的热血知识青年和底层民众参加中共革命,毛泽东在延安时期还信誓旦旦地说要以美国为榜样,建立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但是,1949年中共党建立政权后恶行累累,欠下中国人民笔笔血债。比如,一化三改运动,反右运动、四清运动,直至文革十年,各类运动中镇压和虐杀了数百万各界各层精英与平民,1959-1961年三年大饥荒中至少3000——4000多万中国人被饿死;改革开放后1989年6.4事件枪杀学生与市民,迫使许多民主人士流亡海外等;同样,中共党在民族宗教问题上,打压迫害宗教信徒、抓捕拘禁残害少数民族,甚至进行变相的种族灭绝,大规模地推行人权迫害等。习近平上台以来更是急剧左转倒退,无论在内地还是在民族地区,各种高科技监控、暴力镇压、谎言欺骗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更使中共党国与中国民众之间关系极为紧张,乃至蕴积的深深民怨上升为社会仇恨。一旦中国走到实现政治转型的阶段时,在中国共产党的下台乃至解体过程中,能不能避免和减少社会性的血腥杀戳,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宪政民主是时代潮流人心所向,中国迟早要有宪政民转型的那一天。回过头看,1975年佛朗哥将军去世后的西班牙民主转型,1989年后的前东德国家民主转型,都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社会流血动荡,而是相对缓和地走过来了。总结起来,西班牙与前东德的政治转型,都有可以吸收的有益经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两点:

一是以不发生大规模流血杀戳为底线。主导西班牙政治转型的各方政治力量领导人提出,西班牙人再也不要因政治分歧而打内战和流血冲突;当时的东德执政党——德国统一社会党最高领导人面对1989年10月9日东德民众的游行示威,没有下令军队开枪,避免了大规模流血。这为随后的德国统一社会党下台、两德合并的平稳进行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是在重新制定宪法后,以宪法为国家最高权威,社会各方政治力量都承诺在宪法平台上和宪政框架内,实现国家的和平转型。

未来中国政治转型中,两大问题的和平解决将是至关重要的:一是对中共党1949年以后极权统治的累累罪恶,必须在恢复历史真相的基础上进行政治清算,依法制裁中共党的首恶与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但努力避免和减少无法治观念的社会自发性血腥报复行为;二是和平处理民族宗教矛盾,力求避免和减少因此而出现的暴力冲突。这两大问题处理好,未来中国政治的和平转型将有可能,反之将断送中国和平走向宪政民主的希望,而陷我们的子孙后人于暴力灾难之中。

要解决好以上两个重大问题,就必须确立和坚定维护宪法在国家中的至高权威,使宪法具有规范和约束各方政治活动的强大的权威力量

习近平的流氓修宪,把宪法变成了服从服务于自己欲望任由自己玩弄的工具,就完全毁掉了宪法的权威性。几千年的中国专制传统,中共党和社会都缺乏法治意识、人权观念。习近平上台以来使中共党急剧左转,习近平的讲话、中共党的会议和文件,特别是中共外交部的战狼外交,所用语言的痞气、戾气色彩甚浓。上行下效,高层的言论益发鼓励和刺激各级政府人员暴戾气日盛,暴力殴打辱骂民众成为司空见惯,这又对社会习气产生强大的影响。官民相互恶性刺激,不讲文明,不讲法治,好勇斗狠,进一步激怒的民怨沸腾。这些都会在未来政治转型中,加倍反噬于中共党自身,很可能引发不少本能的暴戾复仇情绪和行为。如果宪法的至上权威得不到中共党和社会各方共同认可,那么将来中国的政治转型中,各方政治力量以什么作为共认遵守?如果没有一个各方认同并能有效约束各自行为的宪法法令,一旦社会陷入无序混乱状态,最有可能受害的,不仅是中国共产党400多万各级干部及其家人(少说也会有1000多万人),而且包括社会相对富裕的中产阶层与民营企业家和由各种偶发因素和随机性而被卷入的平民百姓,就很可能使许多无辜者被牵连被莫名戕害。

综上所述,习近平2018春修宪打开了废宪的潘多拉魔盒——任由强权意志,依照个人权欲需要,玩弄程序摆弄宪法,宪法权威扫地。宪法本应是一国之本,国之根本被毁坏,民之权利丝毫无保障,强权意志必然无法无天,人祸还将使十多亿民众陷于灾难深渊。由此,我们不能对习近平的修宪装作无关轻重,我们必须要揭露其诡诈而狡蛮的修宪恶行,严肃追究其违宪毁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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