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新冠痊愈后:被驱赶 歧视 用后即弃的人 /

新冠痊愈后:被驱赶 歧视 用后即弃的人

六月底,张声再次点开招聘群。像往常一样,群里已经更新了十几条招工信息,然而这些工作与她无缘:招工要求的结尾大多写着一条“不要得过新冠的或者是核酸异常过的”。她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手机。

离开方舱快一个半月,张声仍然借住在小姐妹家。这一个半月来她没有找到任何一份工作,但她现在还不想回家——她就是因为家里有困难、缺钱才来到上海,如今钱没有挣到,回家还要自费隔离。身上只剩下一千多块钱的她,如何负担得起?

张声只是一个庞大群体的缩影——截止至6月30日,全国已有近430万新冠确诊患者。这个还在不断上升的数字背后,新冠康复者们经受着哪些不公待遇,又有什么样的担忧?他们的生活是否还能回归原来的轨道?

“阳过的不要”

张声是在上海一家养老院当护工的时候被传染上新冠的。彼时是三月底,正是那家养老院感染最严重、最缺人的时候,因此工资也开得比较高。

她本来想抓住这个机会多挣一些钱,补贴家用,但进入医院两天后她就感染了,不得不转移去方舱治疗。出院后,连工资带隔离补贴,她一共拿到了一万多块钱,由于家里需要钱,拿到钱后,她将大部分收入打回了家里。

然而,这笔钱可以说是得不偿失:新冠痊愈后,她的生活或多或少被后遗症影响——喉咙容易痒,时不时地会有些气紧。但对她打击最大的,还是因为感染过新冠而找不着工作。

张声手机里有数十个招工群,从五月开始,里面发的招工信息不约而同地增加了一个要求:“阳过的不要”。有写得更细致的,会把“没有做过志愿者的”“没有确诊过”“没有阳过”“疫情期间没有做过政府项目(包括)急诊临保、方舱、临时隔离点”一条一条列出来,强调“一经发现罚款+免掉工资”。

她不敢隐瞒自己“阳过”的经历,因为有的客户会查询她往期的核酸信息,“从三月、四月一直看到现在的”。根据上海的政策,出舱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后三个月内,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必须“单人单管”,核酸点也和别人不同。这些信息都显示在张声的随申码里,查验起来极其容易。

一个半月过去,张声并非没有想过回家,但隔离的费用就足以“劝退”她。她算过一笔账:在酒店隔离每天要300块钱,14天下来就是4200块钱,“我现在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都没这么多。”

除此之外,其他人可能的敌对态度也让她心怀疑虑。她给家里的物业打过电话,但对方让她先不要回去。

“人家都害怕,好像瘟疫一样。“她担心自己“阳过”的身份暴露,即使回去了,也要面临和上海一样的处境。“我们那里是三线城市,也不大,如果回去的话,有新闻出来说是哪个小区的,人家都害怕,也不敢请我带宝宝。”

张声目前至少还有可以歇脚的地方。曾在上海某方舱做志愿者时感染新冠的的刘利痊愈出院后,就面临着要在街上“流浪”、被到处驱赶的情况。

刘利晚上歇脚的地方(图片来源:新闻晨报)

“首先是没人要我们,上海随便一个招工群里的招工信息都是‘不要感染过的,不然来了也没用’,只要一查两个月的核酸记录,找工作会被直接拒绝,江苏、浙江这些邻近省份也会查两个月内的核酸记录。”

不少酒店也拒绝他入住。“我上次去住宿,我说没有得过,然后他(前台)说手机拿来看一下,然后他一搜‘解除隔离证明’就搜出来了(曾经的)阳性信息,那就住不了,不好意思不给住。”刘利这几天都睡在地下室、空房子,或者是没有公司入驻的写字楼,“但这两天被保安发现了,就要被赶走。(保安说)再发现就马上报警。”

张声和刘利提到的《解除隔离证明》(下称《证明》),是上海针对出院、出舱人员的开具的,在上海随申码里就能搜到,也是很多招聘方查验应聘者资质的其中一项。

刘利的随申码中,直接可以搜索到“解除隔离证明”。

刘利提到,当时自己身边很多同样在方舱工作的志愿者都被感染,但因为没能进方舱治疗,他们没拿到《证明》。因此,即使核酸已经显示阴性,很多人的健康码仍然显示红色。直到4月30日,他们与中介公司发生矛盾,对方才联系相关部门,把健康码转成绿码。

2

“不是怕复阳怕什么”

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记者随机走访了上海浦东松江部分劳务中介。中介表示,迪士尼、富士康、大金等公司都“不要阳过的”。

比如迪士尼的保安岗位要求“没有阳性记录,没有方舱记录”,大金空调的招聘信息也明确“进过方舱、阳过、做过方舱志愿者的不要”。但大金方面对记者否认向劳务中介提出此招聘条件,迪士尼也公开声明称相关招聘信息非官方发布,为不实信息。

有中介员工对《新闻晨报》记者直言,“阳过的人现在也不少。就算没阳过,在方舱上过班的也不要。”“不是怕复阳怕什么”。这名员工还说,估计过不了几天都会要,“不要这些阳过的,人家怎么生活呀?”

不过,在B站up主“我是小妖怪”的经历中,顺利找到工作只是跨过了第一个门槛。如果在后续工作中被发现曾经感染过新冠,或许也会成为被辞退的隐性理由。

5月底,“我是小妖怪”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本来已经与一家教育机构谈好合同、成为某中学俄语教师,却在试讲课结束后接到问询她“是不是得过新冠”的电话。在她承认后,校方要求她立刻离开学校,“连收拾的时间都不给”。

电话中,校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辞,但“我是小妖怪”告诉南都记者,因为自己“试讲的时候讲得很好”,再加上对方的口气非常着急,“态度很差,(一直在催)‘你能不能快一点?’”“我是小妖怪”说,自己大概能确定,“可能就是因为我得过新冠。”

由于“我是小妖怪”此前在乌克兰(专题)留学,也是在那里感染的新冠,因此在国内并无相关感染记录。“但是我在济南(因为复阳)住院了,还有在山东省卫生服务临床中心住院了,有无症状感染者的证明了,所以防疫部门是能看到的。”她猜测,学校是在师生统一做核酸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阳性记录。

南都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致电“我是小妖怪”此前所在的教育机构,询问新冠痊愈患者是否能够进入学校任教。对方称“毕竟是去学校里面,可能校长和家长也是担心学生,可能还是会有一点点影响的”,又补充道,“如果在培训机构,学校以外的地方授课应该是没有问题,但去学校内可能不太行。”

南都记者随即打电话向当地市政府、防疫部门询问,前者表示不存在这个情况,后者则表示这件事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需要询问教育局,但南都记者多次拨打教育局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根据“我是小妖怪”的描述,她对于自身防疫一直很谨慎。从乌克兰回国后,她分别在济南、焦作隔离了7天之,之后主动在家里多隔离了7天。因为担心自己再次复阳、传染他人,她又等了一个月才去找当地的朋友,结果对方推说不太方便。“后来他跟我说家里人不让,就是说再等等。其实我已经等了很久。”

3

“板子也不能完全打在企业上”

招工方擅自决定拒收新冠康复者的理由不难想到——在疫情防控的压力下,一旦出现疫情反复,他们可能要同时面临监管处罚和经济损失的严峻后果。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提到,企业复工复产后,如果发生疫情传播,企业是要负责任的,只能谨小慎微,“所以我们这个板子也不能完全打在企业上”。

医学科学科普博主@庄时利和日前也发文表示,之所以用人单位会限制招聘康复者,不完全是因为医学上的无知,可能还是考虑到实际的风险。因为复阳的风险的确存在,而当企业的员工被检测出阳性后,就可能面临停工停产的问题。一旦停工停产,企业就要承受很大的经济损失,而共同承担这些损失的还有企业的其他员工。

或许正是考虑到了这些,尽管求职、住宿频频被拒,刘利仍然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有人去问了酒店,酒店说阳过暂时不给住,他说我们也担心这种情况,万一你复阳或者是有什么情况,你又发烧发热了,我们酒店都得管控起来。”

“其实我国一直是有法律保障的(比如传染病防治法和就业促进法等),但难点在于落实。企业歧视性招聘这种问题,本质上还是属于层层加码。而层层加码不受到实质性惩罚的话,就一直会有层层加码。”@庄时利和写道。

陆铭则认为,应该强调的是新冠疫情的防治措施本身有没有到位,而不是看结果。一味按照结果对企业进行处罚,企业就会采取相应的行为,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但不管政策如何,企业对于康复者的歧视也是不合法的,他们得为此负责。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招聘方通常是从应聘者随申码的核酸阳性记录和《证明》得知他们曾感染新冠。在应聘者已经康复且按照规定执行健康监测的情况下,这种查验是否合理?

“既然隔离场所已经放你出来了,那就说明(你已经健康了)。”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指出,如果因为制度确需证明,也应该根据特定自然人的需要来获得,而不是在随申码中基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而去主动采集,不能“不需要个人同意就直接生成了,别人要查就能看到”。

他进一步表示,随申码的本质是行政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符合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他认为电子版《证明》缺乏必要性,不符合比例原则。“如果行政机关根本就没有一个具体的、正当的目的,那么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就不合法。我觉得实际上应该说是属于滥用权力。”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劳东燕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她认为,收集解除隔离的信息超过必要性原则,根本不需要在随申码中予以显示。“功能设置中应该考虑隐去这方面的信息,既然已解除隔离,就表明已恢复健康。”她补充道,“另外,用人单位也涉及歧视问题。当然,解决的关键还是政府部门对得过阳性的人正常对待。”

新冠康复者遭遇歧视的同时,往往还面临着难以维权的现状。王锡锌指出,由于用人单位往往并不会直接点明是因曾患新冠而辞退或不雇佣劳动者,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的维权较为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陆铭联合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吴刚等四人于近日发表《关于减少劳动力市场上新冠康复者歧视的建议》,建议工业与信息化部要求各地工信部门不在当地健康码信息中显示1个月之前核酸检验的信息,相关部门明确要求在就业市场上不得查找(或要求提供)应聘人员在历史上新冠感染的记录。对于歧视新冠康复者的企业,建议在各个地方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投诉渠道,并且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追责。

4

近五成受访者担忧确诊之后遭到歧视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劳动法》《传染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等明确,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新冠痊愈者不应受到雇佣歧视。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用人单位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事实上,多地卫健委都曾公开发声,称就目前观测到的病例,新冠患者痊愈后,即使复阳也不具有传染性。公众对此态度如何?是否仍然担心被复阳者传染?如果不幸感染新冠,是否担心遭到歧视?为此,南都记者发放了一份问卷,总计回收有效问卷350份。

在问卷数据显示,近46.9%的受访者新冠痊愈者复阳不具传染性的说法有较高信任度(8分及以上),约38.3%持中立态度(5-7分),完全不相信这一说法的受访者占比为7.7%

尽管六成以上受访者认为复阳者不具传染性的说法有一定的可信度(6分及以上),仍有44.3%的受访者既担心新冠痊愈者复阳,也担心自己被传染。选择“不担忧复阳,也不担忧自己被传染”的受访者仅占32%。

从流调信息泄露导致新冠患者被网暴到被嘲“小羊人”“两脚羊”,再到如今的招工歧视,到了疫情后期,相比病情的严重性,很多人可能更担心确诊新冠之后会遭受歧视。

问卷数据显示,47.4%的受访者表示担忧确诊之后会遭到歧视,其中特别担忧的有14.6%。完全不担忧的则占到17.1%

为什么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招工者不允许歧视新冠康复者,新冠康复者不具传染性也得到科学证实,招工歧视以及公众对于自己感染新冠后遭到歧视的担忧仍然存在?

陆铭分析,一方面现在国内很多企业可能仍然没有意识到,歧视、解雇曾经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是涉嫌违法的。因此,他提出建立处罚和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他指出,整个社会在面对新冠在内的传染病时缺乏科学的精神。“企业违法之外,歧视现象的产生有没有社会基础呢?比如说之前就出现过新冠患者康复以后没有办法及时回到小区,小区里也有居民不愿意让他回家。”

“在大家没有办法客观、科学、理性地去对待新冠疫情相关问题的时候,社会会出现一种莫名的恐慌,尤其是在愈后患者回到家中、重返就业岗位等时候。对此,社会各界都需要反思。”陆铭说。

他强调,有些新冠患者是曾经在方舱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在为社会做贡献的时候感染了新冠,治愈之后却受到了招工歧视。“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得到纠正,在短期内是对这些打工者有影响、不公平;从长远看,大家以后就更不愿意牺牲个人利益来追求公共利益。”他说,“如果下一轮疫情再来,还会有人愿意做志愿者吗?谁来保护我们呢?”

此文发布前,张声告诉南都记者,她找到了一份新的带孩子的工作,尽管工资不高、晚上睡不好,但好在“宝妈人很好”。她没有告诉对方自己曾经阳过,“不能给别人知道,我隔三差五偷偷去做单管的核酸。”

刘利则已于7月2日离开了上海,“心寒了,我不会再回来。”

(文中张声、刘利均为化名)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