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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穿浴袍跳楼被传躲正室 妹妹:她被绿

7月21日,广东广州,当地网友上传了一名身穿浴袍的女子在广州天河区万菱汇商场某酒店大约20楼的窗外,疑似欲跳楼。这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关注和讨论。

视频内容显示:一名身材高挑穿着白色浴袍的女子身上没有穿戴任何防护装备,正站在万菱汇商场天河店的辉盛阁国际公寓酒店窗外,疑似要轻生,情况十分危急。随后,消防员迅速到达现场,在商场楼下铺设了安全气垫,之后经消防员劝导后将其接回室内。

针对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有自称知情人表示轻生女子其实是小三,怕被正室抓住只能躲在窗外。还有广东网友表示是正室从泰国回来了,她本来想躲避一下,现在全广州都知道了。这两条留言马上引发了众多网友转发传播。

面对汹涌的网络流言,轻生女子的亲妹妹站出来怒斥网友造谣是违法的。她表示跳楼的是酒店公寓,是姐姐和她一起租的,姐姐不是小三,她是被绿了,男朋友出轨了,因为感情问题想不开,才会想不开,当时我就在现场,请大家不要传谣了。

妹妹在某社交平台为姐姐辟谣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笔者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东某些网友们这种行为实在不可取,还涉嫌违法。要是人家真追究,免不了要被行政拘留。说句心里话,就算人家真是小三,也不可以网络暴力,何况人家还是受害者,是被男朋友给绿了才想不开要轻生,网友们还是口下留德,要不然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编造网络谣言,引发大量传播,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笔者劝这些造谣网友好自为之,赶紧主动道歉,删除留言,争取宽大处理。

“互联网可不是法外之地”的老话,重复说了无数遍,为何总有人还是胆敢以身试法,只能说这些人无知无畏,只有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要不然这种行为只会一直存在。

笔者昨天就看过这样一个案例:安徽合肥,当地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上传了自己订婚宴照片的短视频,被居心不良的网友谣传为是某会所8号女技师,还建议准新郎慎重考虑。

随后,女子怒斥网友造谣表示清者自清,自己是安徽合肥本地人,现在从事私企财务的工作,对于网友传言是某会所8号技师纯属诽谤,已经对本人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现在已经报警处理,后续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网络谣言危害极大,那些造谣传谣的,是不是欠这名女子一个道歉呢。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网络谣言满天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以至于如今许多网络平台都专门开设了辟谣账号。

有些网友简直就是吃饱撑着,为了流量而主动去传播谣言。为何这些人敢造谣,主要是造谣成本比收益低,导致一些网友怀有侥幸心理,不惜铤而走险,觉得自己只是键盘侠,对方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最后笔者想说网络谣言止于智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我们在遭遇网络暴力时,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通过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刑事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不可让网络喷子们逍遥法外。

另一方面,社交平台要对此类无下限诽谤侮辱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予以永久封禁。公安机关也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结尾处笔者想说自由在任何地方都是有边界的,在网络上也不例外,不能为了吸引要求,博取流量,而失去做人的基本底线——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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