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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农民日报怒怼政策

最近,县城楼市销售情况引发关注。

近期,吉林长春、延吉、贵州遵义、黑龙江佳木斯、安徽安庆潜山等地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近日,湖南常德市石门县县委书记号召领导干部买房的视频又在网上刷屏。

图源:红星视频截图

对此,农民日报发文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能不算后路账。

多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今年 2 月,吉林省延吉市出台《延吉市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优惠补贴工作方案》,延吉市对进城购房农民给予契税 " 先购买、再申请、后补贴 " 的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再给予购买商品房的农民 1500 元家电补贴和 1500 元住房装修补贴。6 月 8 日,延吉市房产局对首批进城购房的农民发放住房补贴。此次补贴共对 29 户进城购房的农民发放,共计 13.5 万元,平均每户补贴 4600 余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6 月,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了广西玉林加快人口进城工作。玉林市不仅为新进城的村民群众提供万元购房补贴、帮他们解决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问题,甚至提出了 " 买房送工作 ",当地政府会优先向进城购房且未就业的新市民推荐 3 个以上就业岗位。玉林各级政府的领导干部还用休假时间走到田间地头,向农民发放宣传资料。

据天目新闻报道,7 月 26 日,有网友爆料称,玉林市卫健委为推进当地人口进城政策,对于在玉林城区新买了房子的应届毕业生,在录用的时候,就会成为优先考虑的对象。此举让玉林这座城市再次引起热议。

随后,玉林市卫健委规信科工作人员表示,现根据玉林市相关政策调整,上述措施将不予实施," 我们本来也就是个试行政策而已,不合适就可以进行调整。" 至于为何不予实施,该工作人员解释称,是根据大环境评估,为响应市政府相关政策而所作出了相应调整。

而就在 6 月 29 日,玉林市对人口进城工作措施进行了调整,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不再组织看房团,不再下达人口进城任务,也不再对完成人口进城任务进行考核。

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

7 月 25 日,据 " 遵义发布 ",该市 14 部门联合印发《遵义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工作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同时,持有房产所在地居住证的进城购房农民工, 可平等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措施》提出,遵义市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

7 月 26 日,黑龙江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出台十条优惠政策,以购房补贴的方式让利于民,其中一项为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购房人,每平方米补贴 100 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 2 万元;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 150 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 3 万元。"

图片来源:佳木斯日报

7 月 27 日,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发布通知称,自发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 5 万元购房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 3 万元给予奖励。

图片来源:潜山市政府官网

8 月 3 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11 个部门发布的相关试行文件提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比如,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持不变;研究适合开发适合农民工购买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等。

8 月 5 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围绕购房补贴、助企纾困解难等方面推出十项政策。其中,针对农民进城入镇购房,阜宁县规定,凡符合 2022 年度农房改善政策的农户,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农房改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重复享受《通知》规定的第一、二项政策;县域内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满 6 个月并进县城购房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一天," 桦甸发布 " 也发文称,吉林省吉林市代管县级市桦甸市根据多部门在今年 2 月 17 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桦甸市实际,制定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

图片来源:长春市政府官网

8 月 11 日,长春发布关于进一步给予进城农民和来(留)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的通知称,对进城农民等群体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 200 元 / 平方米购房补贴。

农民日报:不可 " 城市生病、农村吃药 "

8 月 18 日,农民日报发布《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能不算后路账》一文。

图片来源:农民日报截图

文中称,农民要不要进城买房?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那些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确实有需求离乡进城的农民来说,此时恰逢政策 " 东风 ",很多县市针对农民采取了给予购房补贴、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申请住房公积金、为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购房农民减税等政策,降低了购房成本,增加了 " 进城买房 " 的含金量,未尝不是一次不错的机会。

对于那些虽有进城愿望,但暂时没有足够的能力购房,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覆盖进城后生活成本的农民来说,举债进城,就要慎之又慎。尤其是一些地方将 " 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 " 作为农民获得进城购房补贴的条件,更要特别审慎。

我们总说,农村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 " 缓冲区 "" 蓄水池 "。经济繁荣期,农民作为 " 物美价廉 " 的劳动力走进城市,为城市创造巨大的利润价值。经济收缩期,农村的宅基地、农房、林地、农田又像一块巨大的海绵,重新吸纳了归乡的人们。

如今,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加大,不少县市希望以各种手段吸引农民进城活跃经济,扩大需求,这样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想要 " 以房引人 "" 以房留人 ",就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给农民留足后路。

作为 " 城尾乡头 ",县城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制定政策、出台措施,一定要有更统筹的城乡一体化的通盘考虑,切不可 " 头疼医头、脚痛医脚 ",更不可 " 城市生病、农村吃药 "。只有尽早摆脱对 " 土地财政 " 的严重依赖,下大力气练好内功,不断完善产业配套和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出实实在在的支柱产业,让进城买房的农民能安居,更能乐业,才是化解县域经济难题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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