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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释更多囚犯 加州华裔议员提:生病即可释放

在新冠疫情期间,加州州长纽森以监狱囚犯太多不利于防疫为由,释放了超过7.6万名囚犯,其中一些是强奸杀人的重罪犯。以至于加州的治安一落千丈,他们又创造了一个新词——“零元购”。

没想到这还不够,加州华裔民主党议员提出法案,将允许释放更多生病的囚犯,该法案周四在没有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在加州参议院获得通过,目前正在走众议院的流程,如无意外的话也将顺利通过。

事实上,加州现行法律已经有类似规定,如果囚犯身患绝症,或者永久丧失医疗行为能力,并预期可能会在12个月之内去世的,允许被释放。“永久丧失医疗行为能力”是指囚犯需要24小时的全天候护理。

但是,民主党人认为这个规定太过于严苛,提出此法案的华裔民主党议员丁右立(Phil Ting)表示,加州目前的政策过于狭隘,过程冗长且多余,不必要地让加州背负着高昂的医疗费用,“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根据丁右立的提案,取消“需要24小时护理”的规定,改成“无法完成日常活动”即符合资格,如果囚犯患有进行性痴呆或者其他认知障碍,也可以释放出狱。所谓“进行性痴呆”则包括很多种症状,吸毒后出现幻觉,也可能被归入“进行性痴呆”的范畴。

丁右立提案的依据来自于非营利组织——反对强制最低要求的家庭 (FAMM) 的数据,在 2015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期间,有304名囚犯因病申请同情释放,但只有 53 人通过法庭同意,有 91 名囚犯在等待过程总死亡,占了三分之一。

该组织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说:“不幸的是,由于当前系统的缺陷,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被释放的人太少,而死亡的人太多。”

丁右立的提案还提出一项修改,就是将释放囚犯审核官员的级别降低,目前的规定是惩教署的署长签字才可释放,修改后的法律放宽到低级别的惩教署官员也有权力释放囚犯。

反对

没必要改变法律

加州缉毒警察协会对此表示反对,没有必要“对精心制作的法律进行重大改变”。

加州地方检察官协会同样表示,目前的标准“已经规定真正生病的囚犯,可以被假释或重新量刑”。

FAMM的总法律顾问Mary Pric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加州不能浪费其有限的资源,来监禁对公共安全没有威胁的严重和绝症患者。”

但如何鉴定没有公共安全威胁呢?法案并没有说明。从此前发生的多个致命案件来看,凶手被释放的时候,都说是没有公共安全威胁,但是释放之后却酿造惊天杀人案。

如2019年8月7日,在橙县园林市(Garden Grove)和圣安娜市(Santa Ana)发生的4死2伤的随机杀人案,凶手过去15年来前科累累,从2016年来已14次违反假释规定而被释放,案件发生的一个月前,他刚刚被指控8项重罪和1项轻罪,但却被保释出狱,最终4名无辜群众遭其毒手。

再如2022年1月13日,24岁的UCLA大学生布丽安娜‧库普弗(Brianna Kupfer)在家具店工作的时候遭到随机杀害,凶手也是前科累累,但却能逃脱关押,自由行走在大街上,进而一名努力学习和工作,对未来充满向往的女大学生被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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