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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20万30分钟讲课费:不在B站挣钱

许多人认识何家弘,源于一则消息。

不久前,何家弘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条“我不到B站挣钱”的声明。

20节课,每节课大约30分钟,讲课报酬包括20万元的讲课制作费,以及视频发布后的分成收入。斟酌之后,何家弘拒绝了B站提议的付费课程录制。

何家弘说,他不愿内容受人掣肘,甚至连讲课的座椅和背景也被吹毛求疵,“我在网上宣讲不是为了赚钱,主要是为了普法”。

过去一年多,这位将西方证据学体系引进中国的“证据法学泰斗”,像和年轻人唠家常一般,在B站上讲述了他对佘祥林案、于欢案、聂树斌案、昆山龙哥案等热点事件的看法,吸引17.5万粉丝关注。

但无论什么事件,何家弘有一条不变的原则——不讲法院尚未终审宣判的案件。

很多时候,何家弘就是这样一个老派的人。媒体曾报道,他的手机长期关机,一天只开2-3次,每次20分钟;他也不会发定位,很少上网。

但事实上,抛开这一面,何家弘还写小说、爱唱歌、喜欢打球……他被年轻人称为“斜杠”法学家。

“我的玩商很高。”何家弘对《环球人物》记者说。

被搁置的文学梦

何家弘1953年出生于北京,其祖父曾是国民党高官,大力兴办教育。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下,他自幼就喜欢文学。

1969年,16岁的何家弘到北大荒务农,知识青年的干劲儿激发出他的诗人心性,他喜欢写一些抒发革命豪情的诗歌。这些诗歌通过广播站的大喇叭在全营乃至全团播放,慢慢地,何家弘在当地知青中小有名气。

那时,何家弘白天开着拖拉机干活,晚上利用休息时间看书。

他看革命小说《金光大道》《林海雪原》,读鲁迅、冰心作品,也看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但当年,他最崇拜的还是鲁迅和冰心。他曾说,鲁迅“那冷嘲热讽的嬉笑怒骂式杂文”和冰心“那女性化幽雅细腻的语言”,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何家弘。

务农8年后,何家弘重新回到北京,被分配到建筑公司当水暖工。“水暖工只是谋生,文学创作仍然是我的梦想。”他回忆。

何家弘把厚厚的书稿拿给业余作家看,得到的回复是“精神可嘉”;他到北京一个文化馆参加业余写作培训班,以此增强自己的语文功底;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在灯光下阅读、构思、写作,写了不少短篇……

他把这些短篇小说寄给一些文学期刊社,却无一例外收到的都是退稿信。

适逢国家恢复高考。26岁的何家弘决定先搁置自己的文学梦,将全副身心放在法律学习上。他想着,“国家刚刚结束‘文革’,正是需要‘法治’的时候”。

何家弘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在人大先后读了本科和犯罪侦查学硕士,成为中国第一批犯罪侦查学专业的研究生。

毕业后,由于当时国内还没有犯罪侦查学相关的博士点,为继续深造,1992年,何家弘前往美国西北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一般人拿下这个学位要三五年,何家弘却只用了1年零10天。当天答辩时,学校教授激动地说,何家弘的论文是他见过的最好的法学博士论文。

“我们在不断地往前走”

从90年代初至今,何家弘见证了中国司法在过去30年的进步。

“90年代中期,刑事错案的发现和纠正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一些错案的披露,让我们重新审视我们存在的不足。”何家弘说。

在一期视频节目里,何家弘披露了黑龙江石东玉案。1989年,护林防火员关传生的尸体被人发现,他的邻居石东玉成了重大嫌疑人,被判死缓。

判案的物证是石东玉衣服上的血迹。当时中国没有DNA鉴定的条件,仅凭血型就判定石东玉为凶手。

1994年,真凶被发现,相关部门重新审理此案,将石东玉的血衣送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检测,发现这是一起冤假错案。1995年,石东玉被宣告无罪。这起案件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

·何家弘受邀录制《今日说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中国以前重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这些冤错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咱们当时采取有罪推定原则。但随着冤假错案的披露,我们觉得应该吸收国外一些先进的司法制度,比如无罪推定原则。”何家弘说。

在何家弘看来,“刑事司法的进步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冤错案件在背后推动的成果。”

这样的成果还包括刑事诉讼相关工作机制的创新发展。2012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我的解读就是已经有了默认的沉默权,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如果他要求保持沉默,他就可以沉默。只不过当时不这么解释,现在又过了10年,越来越多的人也接受了这项权利。”何家弘说。

回顾过去30年,何家弘感慨:“我们是在不断地往前走的。”

法学家的文学创作

“留学回国后,因为深知自己在官场上是个低能,在商场上是个弱智,所以就死心塌地在大学教书,只说图个清静和自由。没想到,清静和自由却唤醒了蛰伏心底的‘文学梦’。”1993年,回到中国的何家弘又开始创作小说。

这时的何家弘因为接触了大量案件,创作灵感如潮水般迸发。从1994年到1998年,他连续创作了5部小说。

其中,何家弘的第一部小说《血之罪》就来源于石东玉案。

在《血之罪》中,他塑造出“洪律师”这个经典角色——洪律师受委托调查一起10年前已经审结的发生在一处穷乡僻壤的强奸杀人案,在调查过程中,洪律师遇到一系列难以捉摸的人物,疯女、猎人、县委副书记……

“侦探小说系列往往有一个固定主人公,在国外,这个人物通常是私人侦探,但这不符合中国国情,不真实,我做过律师,就萌生了以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的形式来创作。”何家弘说。

《血之罪》蜚声海内外,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之一。

西班牙《先锋报》评价《血之罪》,“介于写实与虚构之间”,“这位洪律师颇有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风范。他的武器是智慧,他坚持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

此后,何家弘又创作出《性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等一系列脍炙人口的作品。

何家弘说,他的梦想就是“写出中国社会和刑事司法秩序下的真实现状”,但仅仅是真实的还不够,还要有文学性。

他曾为“同道中人”的《检察文学》提建议,文学作品“不要写成行业作品”,人物的塑造落入“高大全”的劳动模范似的俗套,加班工作不顾家庭,跟检察工作毫无关系,这就抛弃了主题——检察人员的灵魂所在。

·何家弘和妻子。

何家弘把自己定位为“写小说的法学家”,但他的身份可不止这些。

生活中,他喜欢唱歌,举办过个人民歌演唱会;平日里坚持跑步、游泳、打羽毛球,曾经夺得过北京市运动会的羽毛球团体赛冠军。

在人大毕业典礼上,何家弘说:人生首先要有追求,大的追求呢,是个人追求与国家命运相结合;人还要有自己的小目标——

“我的人生小目标就是,打球打到70岁,跑步跑到80岁,游泳游到90岁,唱歌唱到10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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