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赵平波:从高瞻案和张东岳案看价值取向(上) /

赵平波:从高瞻案和张东岳案看价值取向(上)

最近,两个发生在北美地区的、与华人有关的案件受到了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一个案件发生在美国,即所谓的“人权斗士”高瞻女士的向中国非法出口军用产品而获暴利的非法出口案,另一个案件则发生在加拿大,是多伦多9岁的女童张东岳被绑架的案件。就两个案件的本身来看,它们当然毫无任何关联。但从社会舆论反映的角度来看,这还是体现了人们的某种价值取向。所以,作者认为有必要把这两个案件联系起来,做一番分析。

先谈高瞻案。高瞻女士的受审虽然仅仅发生在几天以前,但起因却是源于她于2000年向中国非法出口了80片美国禁运的军用电脑芯片。就这一非法出口事件的本身而言,它虽然是严重的违法事件,但很难说这在道义上是一件多么值得谴责的事情。因为非法出口所导致的后果,只是使一个统治集团的利益受损,但却使得另一个统治集团获益,在某种意义上,其性质类似于一个间谍案,间谍既可被当作罪犯,也可被看成是英雄。所以,高瞻女士的这一犯罪行为并不是人们道义谴责她的主因。扪心自问,如果笔者本人有这样一个机会,可以一夜之间获利50多万而暴富,也有可能会动心的。

显然,人们所愤怒的,是她作为一个伪“人权斗士”的作秀和表演。自从高女士被中国当局判处10年徒刑后又立即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返回美国以来,她在做什么?如果真是象高瞻本人申辩的那样,她是一位真正的人权斗士,她是一位为了捍卫自己的理想而斗争的学者,那么,在明明知道了美国当局在调查她的案子的时候,她该怎么办,该如何做,难道她自己居然不明白吗?

在笔者看来,高瞻女士最高尚的做法,也是最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在2001年一踏上美国的土地时,就立即坦诚自己有罪。既然她承认这一点,即美国对她这么有恩,而她却做过对不起美国的事情,那么,自己坦诚有罪,并主动把非法所得统统捐款出去,给美国政府,或者给某个人权运动的团体,这不是合情合理吗?一个人过去难免犯过错误,甚至犯过罪,但当您伤害过的对象却依然给于您巨大的爱心之时,难道把自己非法谋取的所得用来赎罪,还又有什么过分吗?显然,高瞻女士并没有选择这一上策。如果她当时这么做,大众舆论很可能会原谅她的,至少会表达对她的某种理解。

当然,选择以上的上策是需要勇气和爱心的,我们无法要求高瞻女士是一位超人,具有这样的人格力量。那么,如果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话,高瞻女士至少也可能选择以下中策:保持沉默。想想看,假如您作为一个罪犯,却由于公众的不知情而误把您当成了单纯的受害者,得到了您所不应该得到的同情。此时,您该怎么办?隐退江湖,等待正义的审判,并默默地祈祷上帝的饶恕,或许,这可算是个正常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人)的、没有办法的选择,这也是一个至少不会引起公众愤慨的选择。

但高瞻的选择是什么?她却俨然以一个受害者自居,利用媒体的曝光和公众的同情,从此摇身一变,成了“人权斗士”和“社会活动家”。也许,她还自鸣得意,以为做了一个“上策”的选择呢。可不是么?这位高瞻女士的这两年的一切活动,都在从事这种拙劣的表演:高瞻+冒号的文章,总是在各大网络的显著位置亮相,尽管其文字水平仅仅是通顺而已,尽管其观点的思想性和新颖性也和王丹之类的名人差不离,只不过是中学生的抒情水平而已,但网络编辑们却也要捏着鼻子,把她的文章往网上贴:因为点击率是网络的生命,而广大民众对这位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的确也报有某种好奇心——高瞻女士正是利用了这种好奇心,把自己装扮成了“人权斗士”:除了前面所说的,勉为其难地撰写大量“檄文”以外,还频频地在反中共的各种活动中露面,甚至在受审的前几天(当时她肯定已经决定认罪了),还要成为一个人权组织的发起人之一。

可想而知,高瞻这一自作聪明的表演所带来的后果:姑且不谈她是否真的追求过某种理念,只是以她这样戴罪之身,以这种心态和方式来追求,会带来什么客观的效果?这只能玷污了理念的神圣性,这只能又一次验证了人性的虚伪和邪恶: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人们的价值追求取向,应当是宁愿放弃具有较低价值的东西,而去追求更高的价值。高瞻女士之所以成为了目前舆论的众矢之的,就是因为她在反其道而行之:为了追求低价值(金钱,以及恳求对其罪恶的饶恕),而把自己装扮成追求更高价值(人权、自由)的“斗士”。这的确是一幕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活生生的现实讽刺剧。

(赵平波文,加国无忧网首发,待续)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