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请习近平入瓮,意欲何为?
距离中共二十大召开一个月之际,9月中旬,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布《规定》,题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鉴于中办主任丁薛祥是习近平亲信、心腹、大秘,由中办发布的《规定》,几乎就代表习近平的意思,目的是瞄准他的党内政敌,意图打破“七上八下”的党内规矩,排斥异己而任人唯亲,让习家军一派独大、习近平一人独裁。
然而,细读这份《规定》,却令人困惑,从字面上看,仿佛是为习近平量身定做,准确而言,仿佛是为习近平二十大到期卸任量身定做。
比如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而纵观当前中共官场,最大的能下问题,就在习近平身上。党内外、墙内外、国内外,无不盼望他能下:到点下班,到站下车,到期卸任。如果国内互联网不屏蔽言论,或网警偶尔疏失,所释放的言论,绝大多数都盼望习近平能下。
而该《规定》第五条,罗列所谓“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共计15条,习近平几乎条条都沾。相关描述似乎都是为他而作?诸如:
(一)政治能力不过硬–近些年中共在内政外交方面处处失误、屡战屡败、全盘失败,首要原因就在于习近平“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理想信念动摇–习近平私欲膨胀、头脑发热,图谋连任、长期执政或终身执政,就在于他“理想信念动摇,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
(三)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习近平“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比如,每逢天灾人祸降临,习近平就畏缩不出,缺乏起码的担当。此类缩头乌龟行径,为毛泽东死亡后历届中共领导人所仅见。
(四)政绩观存在偏差–习近平公然提出,提拔干部“不唯GDP”,不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首重政治考核。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习近平执政十年的最大弊端,“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自行其是,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或者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方、单位政治生态。”
(六)组织观念淡薄–原本总书记对党中央负责,党中央对全党负责,全党对全国人民负责,习近平却颠倒过来,变成:党中央、全党、全国人民对他一个人负责。而他自己,竟无须对任何人负责,“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七)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但凡天灾人祸或风险之地,习近平从不前往,“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
(八)领导能力不足–习近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举凡雄安新区、厕所工程、北交所、上海和海南岛自贸区、一带一路、全民脱贫、全面小康等,尽都沦为烂尾工程。“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所负责的工作较长时间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
(九)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习近平当政,因主观决策,拍脑袋,留下无数烂摊子,尤其是“一带一路”大撒币工程的惨重失败和巨大代价。“造成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
(十)作风不严不实–用超高价茅台酒招待金正恩,出行出访大搞铺张浪费、封路封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
(十一)品行不端,行为失范–习近平两次策动的跨境绑架案,都因遮掩个人或家族丑闻。2015年跨境香港和泰国绑架书商,只因香港铜锣湾书店出版《习近平和他的情人们》;2017年跨境香港绑架富商肖建华,只因肖建华公开承认代习近平姐姐和姐夫打理巨额股份财产。显见,习近平和习家族“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二)因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众所周知,习近平的女儿居住美国;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还有表弟等,分别加入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国籍,并跨国经商和转移财富。
(十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如果中国真有民主测评、哪怕全体党员民主测评,习近平都极可能“被确定为不称职”、“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
(十四)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1年以上–习近平多次爆出健康问题,包括腿疾、脑疾等;开会时面前必须摆上两个杯子–外界推测:一个杯子装茶,一个杯子装药。
(十五)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已经做满两个任期、超龄(超越七上八下规定的68岁年龄上限)、以及内政外交全盘失败等,都足以证明习近平不适宜担任现职。
回头来看中办这份最新《规定》,原意或针对习近平的党内政敌,字面上却处处反讽,把习近平请君入瓮。到底是阴谋还是阳谋?到底是宣战书还是高级黑?这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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