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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肺炎,我们手上有哪些“武器”?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面对严峻复杂的新冠防控形势,我们手上有哪些医药“武器”可以有效应对?

一、新冠疫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我国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上市的新冠疫苗共有5种,分别为:

1.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需接种2剂次,间隔3—8周。

2.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蛋白疫苗(CHO细胞),需接种3剂次,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6个月内完成接种。

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需接种1剂次。

4.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需接种2剂次,间隔3—8周。

5.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需接种2剂次,间隔3—8周。

另外,还有4款被纳入紧急使用,分别为:

1. 康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

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

3.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V-01)。

4.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吸入用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其中,智飞生物、武汉生物及科兴中维的灭活疫苗、丽珠集团的V-01疫苗、康希诺的吸入疫苗,可作为加强针紧急使用。

二、抗体药物

1. 安巴韦单抗注射液(BRII-196)及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BRII-198),已写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可联合用于治疗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公斤)患者。该药物今年7月在中国商业化上市,首批抗体药物已经实现商业放行。今年3月22日起,多个省市医保局陆续将安巴韦单抗和罗米司韦单抗联合疗法纳入本地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 新冠预防中和抗体组合药物替沙格韦单抗联合西加韦单抗(Evusheld),6月通过中国海南博鳌乐城国际旅游先行先试区特殊进口审批,用于新冠病毒暴露前预防。根据“国九条”相关政策,该抗体可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使用,主要用于成人和青少年(≥12岁,体重≥40公斤)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暴露前预防,尚不能使用医保结算。

三、口服药物

1.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已写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适用人群为发病 5 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公斤),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支付。

10月28日,中国本土药企歌礼制药宣布,和辉瑞就新冠药物Paxlovid签订中国大陆市场利托那韦授权与供应协议;今年8月,辉瑞已与华海药业达成合作,华海将为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药物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务。

2. 阿兹夫定片,于今年8月被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成年患者。阿兹夫定片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医保挂网。

3. 莫诺拉韦(Molnupiravir),11月7日第五届进博会上,默沙东和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就默沙东和Ridgeback公司合作研发的抗新冠病毒口服药物莫诺拉韦在中国的进口和经销事宜签署经销协议。世卫组织推荐非重症、住院风险高的新冠患者(如免疫功能低下者、未接种疫苗者、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使用。

四、其他疗法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推荐,在病程早期有高危因素、病毒载量较高、病情进展较快的患者,可通过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疗法治疗。

2. 免疫治疗,对于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重型和危重型患者可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对于重型、危重型且实验室检测 IL-6 水平升高者可试用白细胞介素-6(IL-6)抑制剂治疗。

3. 抗凝治疗,用于具有重症高危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患者,无禁忌证情况下可给予治疗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

五、中医治疗

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各地可根据病情、证候及气候等情况,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方案进行辨证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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