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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反渗透法首例!涉收中国资金贿选

北检侦办某政党周姓党主席涉买票案,查出潘姓男子等3人涉收受中国资金,昨天首度依反渗透法为案由发动搜索,约谈潘男等3人到案。今天谕令潘男、蔡姓男子请回,朱姓男子1万元新台币(同下)交保。

反渗透法于民国109年1月15日公布施行,此案为反渗透法施行以来,台北地检署首件以反渗透法为案由向法院成功声请搜索票的案例。

检调日前接获检举,指称某政党周姓党主席涉嫌于今年9至10月间以走路工或餐会方式,为特定台北市长候选人及台北市议员候选人买票,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99条第1项等罪嫌。

北检11日指挥调查局发动搜索,谕知周男、潘男各以10万元交保,其馀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但因周男拒绝交保,检察官改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讯问后裁定以5万元交保。

检调清查资金流向时,发现在首波行动中获交保的潘男涉嫌居间提供来自中国的资金资助并指示某政党进行选举活动,此案贿选、竞选资金疑与中国有关,涉违犯反渗透法。

北检昨天指挥台北市调查处搜索4处,并约谈潘男、蔡男、朱男等3人到案。检察官漏夜侦讯后,今天谕令蔡男请回;潘男因上次已具保,也被请回。检察官原本谕令朱男5万元交保,但朱男筹不出交保金,后改为1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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