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北京女踩到樱桃摔成伤残 超市判赔16万 /

北京女踩到樱桃摔成伤残 超市判赔16万

张小姐逛超市时,踩到地上一颗樱桃滑倒。(取材自微博)

2018年7月,北京一名张姓女子逛超市时,踩到地上的一颗樱桃滑倒,右膝直接着地,瘫坐不起。超市员工拨打急救电话,把张女士送到医院,经诊断,张女士右髌骨骨折,超市交了2万元(人民币(专题),下同,约2794美元)的医药费。

来源:YuTube

北京广播电视台报导,经伤残鉴定,结果为伤残十级。张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50馀万元。

张女士认为,超市有责任保持地面清洁,自己被掉落的樱桃滑倒,超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市方辩称,张女士穿了人字拖,导致自己滑倒,与超市无关。2万元医药费是人道主义救援,不是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穿着人字拖去逛街,自己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认为张女士应当承担主要过错。不过,二审有不同见解,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超市应当承担70%的责任比例,张女士自己承担30%的过错,认定由超市一方向张女士赔偿16万馀元的经济损失。

网友留言表示,“视频很明显了,超市是责任方”、“我支持高额赔偿,这样才能改进公共场所建筑的这些毛病”,也有网友认为,“这超市也很倒楣,碰到这种员工,一般摔倒第一个人,就有员工来拖地清扫,看着摔了好几个无动于衷”、“果子巳经被踩过几次踩烂了,员工看到了还继续聊天不收拾”、“膝盖着地那一下看得就疼”。

女子踩到车厘子摔倒,膝盖跪地。(取材自法治进行时)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