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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日本3死刑犯起诉政府并要求赔偿
日本(专题)大坂看守所的 3 名死刑犯当天向大坂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日本的绞刑残忍,违反了日本宪法,要求日本禁止死刑,并赔偿他们共计 3300 万日元。(图为大坂地方法院) 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根据日本《每日新闻》11 月 29 日报导,日本大坂看守所的 3 名死刑犯当天向大坂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日本的绞刑残忍,违反了日本宪法,要求日本禁止死刑,并赔偿他们共计 3,300 万日元。
这 3 名死刑犯都已被判处死刑超过 10 年,其中 2 名要求案件重审。原告在诉状中称,日本的绞刑是非人道且残忍的,违反了日本宪法第 36 条“禁止残忍刑罚及拷问”的规定。日本医学人士曾出具鉴定文件,称“绞刑能使人瞬间失去意识,不给死囚带来苦痛”。对此,原告方提出了法医相关证言,称此前的鉴定文件存在医学方面的错误。
日本刑法规定,死刑以绞刑执行,这种规定沿袭自明治时代。1948 年,日本最高法院曾判定绞刑不违背日本宪法。然而,原告代理人水谷恭史律师认为,“执行死刑的实际情况根本不为人所知,这也是一个问题,我们希望在诉讼中澄清这一点。”
原告在诉状中称,日本的绞刑是非人道且残忍的,违反了日本宪法第 36 条“禁止残忍刑罚及拷问”的规定。 图:翻摄自日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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