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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迟明年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

香港特首李家超接受《商报》专访,谈到未来工作计划,提到已要求保安局草拟《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第2稿,希望在今年、最迟明年完成整个立法工作。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导,李家超指,目前第2稿的重点内容,包括针对间谍活动、伪装组织,以及新媒体、新科技等手段。

他指,有很多外国代理人的组织在香港用其他名称伪装,包括用某个机构,所谓研讨会,但其实就是伪装组织,部份在被控告后自行关闭。他期望建立更好的“防火墙”,阻止这些组织来香港。

被问到立法具体时间表,李家超表示香港行使普通法,有很多普通法国家在管理、防范国安风险方面的工作都不错,所以可参考其他国家做法,他已要求保安局、律政司在这方面多做研究,希望在今年、最迟在下年可以完成整个工作。至于会否再有第3稿,要视乎第2稿的具体内容,有没有充分的防范风险能力。

针对假新闻问题,李家超指目前正进行法律研究,包括参考外国的做法,但个人希望新闻行业以自律形式规管。“如果一个行业是以自律性,大家沟通后定下一些自己运作的指引及规矩,这就是最理想的。”

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虚假资讯,李家超认为要特别留意,有人借新闻发放有政治目的的内容,他认为《港区国安法》落实后媒体的专业化有进步,但仍良莠不齐,包括假冒和伪装为媒体工作者,以达到政治目的甚至私人利益,从事众筹后落跑、洗黑钱亦大有人在。

台湾中央社报导,《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主权在1997年7月1日转移以来,当局一直未能为《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

2019年香港爆发“反送中”运动并出现“港独”思潮后,中国全国人大主动为香港订定《港区国安法》,但只纳入《基本法》第23条前部分规定,其馀留待港府自行立法。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曾表示,未来《基本法》第23条立法时,可能会加强著墨于“间谍罪”。他提到,美国中央情报局(CIA)有“中国任务中心”,政府当局有需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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