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哥哥喊“妹妹没继承权”领光遗产 法院判了 /

哥哥喊“妹妹没继承权”领光80万遗产 法官这样判

法定继承中,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然而一些地区还流传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说法。大陆眉山中院近日审理一起桉件,在洪雅县瓦屋山镇,因哥哥自行处置了父亲的遗产80余万元,妹妹气得将他起诉至法院,最后成功保住自己的权益。

父親留3百萬遺產…哥喊「妹沒繼承權」全領光法官這樣判

《封面新闻》报导,2022年1月,邓某兴去世,遗留下银行存款80余万元、房屋一套以及2家电站的股份。儿子认为,按照当地风俗,自己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应当继承全部遗产,妹妹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应当享有继承权,于是便将父亲卡中的存款全部取出。

报导指出,邓女婚后在哥哥房屋旁边建房,两家毗邻而居,兄妹二人在生活中因为土地、房屋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此时因遗产分配问题,一大家人反复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妹妹与母亲一气之下将哥哥和奶奶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得自己相应的遗产。

该桉受理后,柳江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瓦屋山镇金花桥社区,对桉件进行公开审理,左右街坊邻居、村社干部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经审理,法院确认邓某去世后留下的存款、房屋、股权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邓某生前未立遗嘱,故其个人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院认为,二原告作为邓某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承其遗产。对邓某兴名下的住房、存款、股份,法院判决遗孀享有诉争财产5分之8的份额(其中1/2为夫妻共同财产),女儿继承父亲遗产1/8的份额。法官提醒,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无论男女皆平等享有继承权。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