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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男强奸13岁留守幼女 情节不算恶劣

2020年8月,王某在奶茶店认识了13岁的留守少女林某。

不多时,王某色心暗起,找了个借口到林某家里去。

见林某四下躲闪,他恼羞成怒,顿时一巴掌扇过去,不顾小姑娘的哭喊,强行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

当晚,林某报警。

次日,强奸犯王某被抓捕归案。

警方细查下,却发觉王某早在2017年10月被确诊为艾滋病人,却一直没有按照要求到医院接受治疗。

而被抓捕后,王某竟绝口不提自己是艾滋病人的事实。

这不仅是一宗“强奸幼女案”,这是更为恶劣的“艾滋病患蓄意强奸幼女案”!

更离谱的是,王某及其团队还辩称:

受害人林某并没有染上艾滋病,不应当认定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且王某认罪认罚,理应从轻处罚。

看到王某的诡辩,我确实是开了眼界:

王某是在明知自己身患艾滋的情况下,还用暴力手段强奸幼女!

受害人没染上艾滋病,是你王某人的功劳吗?

那是受害人及时报警,警方及时行动,医生及时进行阻断治疗。

啥不当人的玩意啊,就敢抢政府的功劳当自己减刑的理由。

最后,法院当然没有采纳王某的辩解理由,依法从重处罚:

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在这件事情中,除了谴责王某这个禽兽,我还想赞一下小姑娘林某。

幸好她积极反抗,及时报警,才能免受更严重的伤害。

在性伤害上,所有的沉默,都是在给施暴者递刀。

这让我想起了之前的一宗案子。

13岁小霞是广西的一名留守儿童,她的父亲,难得回家乡一趟。

但父亲一回到家乡,就察觉出不对劲了。

小霞和同村一个将近60岁的陈鳏夫表现得格外亲厚,别人问老人借电动车,都是借不到的。只有小霞能顺利从老人手里借到电动车。

小霞父亲心里一团疑问:

13岁的小霞,怎么会和这样性格孤僻的陈鳏夫有交集?

面对父亲的追问,小霞却一直保持着沉默。

直到父亲连续追问了两三天,吓唬、责打轮番上阵,小霞才终于忍不住开口。

但这一开口,几乎要把父亲吓晕过去。

小霞说,鳏夫曾经和别人强奸了她。

但这并不是小霞第一次受到侵犯。早在小霞11岁的时候,同村一个74岁的黄老头就猥亵过她一次,小霞的父母不在身边,她也不知道可以找谁求助,只能回家默默哭泣。

小霞的沉默,却让恶人更加猖獗。

当小霞独自到菜园里摘菜的时候,黄老头把小霞拖到自己的屋里,掏出折叠水果刀,威胁她:

“别动,再动就把你的手给砍掉!”

施暴之后,黄老头又冷笑着警告小霞:“这事情,说出去也只是你出丑而已。”

见小霞无依无靠,不敢声张,黄老头变本加厉,伙同另外一个周老头及陈鳏夫,多次强暴小霞。

几个畜生施暴以后还要硬塞钱给小霞,或是10块,或是20块。

这意思,就是要拿钱堵上小霞的嘴巴,让她不许对别人说出这些事情。

暴力威胁,金钱利诱,让小霞在惨无人道的暴行里足足沉默了两年。

她一直不敢把自己受到的伤害告诉家里人,害怕家人打她,害怕家人说她收了别人的钱,丢了面子。

但当小霞父亲知道一切的真相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要为小霞讨回公道,让那些犯罪的畜生都付出代价。

然后,父亲一直把小霞带在身边教养,让小霞远离家乡那个伤心地。

沉默,让小霞多受了两年的暴行;沉默,让罪犯变本加厉。

让人更难过的,是这样的沉默,不在少数。

台湾(专题)作家林奕含,痛苦地忍受着补习老师的侵犯,不敢申诉,反而一遍遍地剖析自己的内心,去合理化老师的行为。

她写出了一本《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想要从阴影中走出。

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评论区下,却有许多人,同样承受着沉默的痛苦。

“小时候我被同学摸过胸……”

“邻居家的哥哥,说借游戏机给我玩,然后脱了我的裤子……”

一桩桩,一件件,都是隐秘的伤疤。

图:林奕含

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调查数据显示,性侵案件的隐藏犯案率是1:7

也就是说,在1宗被曝光、被查出的性侵案背后,还有7宗不为人知的犯罪。

他们为什么会沉默?

因为在许多国人的眼里,“性”是需要压抑的。遭遇“性侵”,人就“脏了”。

这些所谓的规矩,没有管束施暴者,反而约束着受害者。

受害者们,往往要面对公众的猜疑:

是受害者主动勾引的吧?

是仙人跳不成功,反手就说对方强奸吧?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肯定是这人有哪里做得不好,才引来坏人的。

同时,家庭性教育的缺乏,可能让他们求助无门。

家长们对“性”往往是避而不谈的。

当孩子向家长表露,自己受欺负了。

有部分家长,反而会大惊小怪地斥责孩子:“别胡思乱想!”

在沉默里,身体受的伤害,可能会慢慢地愈合,但心理的创伤,可能会日渐加重,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样的阴影,让很多受害者不敢再穿短裙,不敢再留长发,不敢再高声欢笑,甚至于痛恨异性,不敢和异性接触。

但错的,是受害者吗?

当然不是!

错的永远都是那些威逼利诱,哄骗欺瞒,让受害者保持沉默的施暴者!

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年龄,或者利用金钱,利用受害者的羞耻心,捂上了受害者求救的嘴。

施暴者,才是真正的禽兽不如!

受伤的孩子,不应该感到羞耻。

他们不应该一辈子痛苦地活在被侵犯的阴影里。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表示,“从道义上说,公众应该选择和性侵案受害者坚定地站在一起(电视剧),共同面对社会问题的挑战。”

如果受害者保持沉默,犯罪得不到揭露,那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人。

所以每一个敢于挺身而出,敢于发声的受害者,都是勇士。

而作为拥有正义感的公众,我们也可以发声。

不必臆测受害者的过往,只需谴责施暴者的恶行。

发声,才是砍断犯罪锁链的利剑。

不幸遭受了侵犯,受害者也不必自我羞耻,不必自我怀疑,不必躲躲藏藏——这绝对不是你的错。

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坦然地活在阳光下。

在这类新闻下,总有人问,为什么不对这些毫无人性的强奸犯实施死刑。

有心理学家分析过,如果动辄死刑,那施暴者可能会抱着鱼死网破的心理,对受害者做出更无法挽回的伤害。

从保护受害者的角度考虑,我支持强奸犯活着。

但我觉得在对待强奸犯上,我们可以学习一下别的国家,与时俱进,用更加严格的制度,提高性侵的代价,警醒后人。

例如,为强奸犯准备电子脚镣,并进行24小时的监视。

图:韩国的电子脚镣

对于那些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不仅蓄意强奸留守幼女,还辩称“情节不算严重”的罪犯,建议可以试试把脚镣戴到脖子上。

反正从他脱下裤子的一刹那,他就是畜生了,戴个狗项圈,多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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