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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成反目!多伦多华人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还我戒指+4万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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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国内母女太典型了。这里出生的男孩太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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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拿回的钱都不够付法律费用,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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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经济角度考虑, 不要轻易打官司, 有些钱赔了就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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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既然有顾虑,不应该这么快就去买结婚的东西。这样多少有点贪财之念。而且如果是真有感情,那3万的部分应该还给男方的,戒指就不用说了。 弄到打官司的地步,看来男方直接奔的是结婚;女方想在经济窘迫时宽裕一些。没有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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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再多也改变不了骨子里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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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理解, 邱小姐先拿硕士学位(2012年至2014年期间、哈利法克斯的达尔豪斯大学),后拿本科学位(2014年、多伦多大学), 学的专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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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ber & Company 网站 qiu姓 看看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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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拿这男的钱成为律师 结果还是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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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知道判决结果,不要单单站在自己的立场,站在双方立场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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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外人没法评价,各说各的理,都是选对自己有利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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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该是在国内申请而读的硕士。可能由于专业原因,后又读了个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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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闹半天拿的不够律师费? 男方摆明觉得法院会判对方付钱。 没想到 婚礼开支部分是支持女方。 所以只能自己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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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没有律师代理, 应该还没有额外的成本: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3/2023onsc420/2023onsc420.html?result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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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产生的法律费用58,807元. 双方都没有律师代理, 并不代表打官司就没有法庭费用. 法官和一帮法院人员, 都是免费审理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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