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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史上处理最彻底的一次殴打记者事件

殴打记者事件,时有发生。本文作者曾亲历并见证、报道了一次权力机关工作人员大闹收费站、殴打记者的全过程。

这一事件,惊动中央高层。报道推进中,中央政法委、全国记协、新华社总社旗帜鲜明地对殴打记者行为予以谴责,向被殴打记者表示慰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派出调查组进驻武汉。

最终,参与其中的两名副检察长受到撤职处分。当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专门对这起事件的处理进行了说明。

这就是发生在1999年著名的“11.17府河事件”,我和同事陈建刚现场见证了其中的大部分过程。

(一)事发:大闹收费站,砸坏采访录相设备,殴打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

为保证对一事件叙事的客观、公允,这里首先摘录《中国青年报》1999.11.24的报道原文:

本报武汉11月23日电:(记者 张双武)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组昨日抵达武汉,就“11.17府河事件”展开全面调查。据有关方面介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官大闹府河收费站事件已引起高层领导关注。

11月17日,湖北省岱黄公路收费站出现令人震惊的野蛮一幕,新华社记者在采访中无端遭受围攻、殴打和辱骂。肇事者竟是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3名检察长带领的众多检察官。

当日上午11时34分,黄陂区检察院一无标志的小汽车由武汉返回黄陂,在通过岱黄公路府河收费站时冲岗, 被工作人员阻拦。下午,黄陂区检察院3名检察长以府河收费站阻碍执行公务为由,率领多名检察官到收费站强行抓人。

获悉此消息后,新华社湖北音像新闻编辑部摄像记者刘又元、姚海鹰赶往现场采访,但他们所带摄像机被检察官强行夺走砸坏,录像带被扣留。

下午5时许,新华社湖北分社武汉记者站站长熊金超受分社指派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黄陂区检察院一名检察长一声令下,多名检察官一拥而上围攻熊金超,五六名检察官将熊高高抬起,强行塞入车中。熊金超在被围攻过程中,不断受到这伙人的拳打脚踢,并将熊的皮带扯断。后在群众施救下,熊金超才得以从小车中挣脱。据府河收费站电视监 视系统现场录像表明,熊金超遭围攻、殴打和绑架长达7分半钟。

事件发生后,引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这起事件,我和同事陈建刚率先作了独家报道。

(二)采访:“11.17府河事件”的报道推出,高层反应及处理始末

事情回到1999.11.17日中午。

我接到线索说,武汉市黄陂区府河收费站,发生一起机关工作人员冲岗事件,有记者录相设备被抢夺、砸坏。

我当即联系了正在外采访的摄影记者陈建刚,报社采访车在今东亭地铁口处接上他,我们遂向府河收费站而去。

我们大约两三点抵达府河收费站,此时,冲岗事件仍在继续发展、扩大中。

从府河收费站到紧邻一侧的收费站办公楼,挤满了人群,有人大声吼叫。

我们在办公楼查看了事发时的录相后,返回到收费站路口。

这时又见几辆轿车从黄陂方向驶来,听到有人说是什么“长”来了。

陈建刚正端着相机拍照,忽然有一人从我身边怒冲冲跑过去追撵他。

陈建刚个子大,那追撵他的人高高跃起,一只手从空中扣下来,砸向陈建刚。

陈建刚双手护着相机,顺势一推,抡向他的拳头打空。

大约下午5点左右,新华社湖北分社武汉记者站站长熊金超赶到现场交涉。

那天下午熊金超正在省公安厅参加一个活动,作为新华分社武汉记者站站长,他受命前来处理。

如《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所述:一声令下,多名检察官一拥而上围攻熊金超,五六名检察官将熊高高抬起,强行塞入车中。熊金超在被围攻过程中,不断受到这伙人的拳打脚踢,并将熊的皮带扯断。后在群众施救下,熊金超才得以从小车中挣脱。

熊金超被高高抬起这一情景就发生在我面前。他被众人拦腰横抬着,硬往一辆巡洋舰式的轿车后座塞。后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和路人合力拦阻,熊金超才没有被带走。

我和陈建刚,应该是仅有的在现场见证这一事件的纸媒记者。

我们在调取了视频后,当晚赶回报社。

第二天,1999年11月18日,报纸头版头条以横栏标题公开报道。

报纸见报当天并随后几天,时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杨永良即表态:坚决依法查处。

时任武汉市委书记罗清泉,约见记者表示慰问。

紧接着,我们又进行了全方位的追踪报道。

以下,以当时《楚天都市报》报道时间线为轴,从标题中即可以看到我们报道的层层推进过程。

同时也能感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重视程度并查处力度。

11月19日报道:《省市部门高度重视,对冲岗 殴打记者事件表示震怒》;

同一天11月19日:《相关领导先后4次来到报社,慰问记者,调查案情》;

11月20日:《武汉市检察院昨约见省市及驻汉央媒记者——通报有关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认为“府河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1月21日:《“府河事件”引起高层领导重视——中央政法委,全国记协,新华社总社分别致电,对当事记者表示慰问》;

同一天11月21日:《省委副书杨永良要求严肃处理公开报道》;

同一天11月21日:《武汉市委书记罗清泉约见记者当面表示道歉》;

11月22日:《市检察院工作组昨进驻黄陂——副检察长xx已被停职检查》;

同一天11月22日:《就“11.17府河事件”——武汉市检查院调查组正日夜展开调查——冲岗、围殴记者事实清楚》;

11月23日:《受韩杼宾检察长委托,最高检调查组抵汉》;

11月24日:《武汉市昨向新华社湖北分社正式通报处理结果——并听取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同一天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宾就“11.17府河事件”的处理向新华社通报》;

11月25日:《“闯关”检察官受到查处——七名当事者受到党纪 政纪处分》;

同一天11月25日:《黄陂区委建议撤销两名参与此事的副检察长职务》。

在时任报社领导蔡华东、曹山旭亲自安排部暑统筹下,我们日拱一卒,每天在头版层层推进,直到两名检察长被撤销职务。

12月18日:《冲岗检察长昨被“罢官”——五名相关人员同时受到处分》;

同一天12月18日:《黄陂区人大主任刘春梅说:舆论监督是防止司法腐败的重要保障》。

(三)惊动级别层次之高,影响之广,处理之捷,或新闻史上鲜有

府河事件发生后,高层迅即表明坚决查处的决心,相关部门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一查到底。

往事犹可忆,来者不可追。

本篇没有引述楚天报当年任何一篇报道的原文,仅以《中国青年报》的文字为索引。

通过一周甚至更长时间连续剧式追踪报道的标题,既可还原事件的原貌,又能展示整个查处过程的脉络。

毕竟事已久远,为尽量削除对当事者的影响,在原报道标题方面,还是做了有限的处理。

改过不吝,从善如流。

时间久远,纸痕已陈,可能影响到阅读感,请谅。

新闻,没有永恒与经典。谨列此文为《欧亚新闻职业忏悔录》之二。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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