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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富豪老丈人给女婿买两套豪宅:离婚争千万家产法官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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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和女婿都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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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牛逼,软饭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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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成年成家儿女买房,特别容易陷入财产纠纷。不如慢慢给,这样的话子女不依赖,也少了很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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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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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婿是软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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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在安大略的判决会完全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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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房争钱,就是不争孩子,这个孩子估计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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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中国有房租收入,每年在加拿大报税17,453加元,但丈夫指女方出租收入超过40万人民币”… 非常明显这是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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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这样的税务漏洞多了去了!“低收入富豪”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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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没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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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何不抚养孩子?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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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拖着孩子难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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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女婿净身出户,意外激发先祖玉佩,得到透视眼和修仙心法,从此踏入仙途………………先收复本地黑老大,再医好高官⋯⋯⋯征复整个武术界.军方.⋯⋯統治地球.踏上宇宙外星,妖界,魔界,仙界,永垂不朽⋯⋯⋯⋯ 作者51记者:姓:莫需有,名:九吾搭八 号:故事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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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男人真的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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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女子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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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考取了地产经纪人执照,但除了替老丈人买卖房地产外,几乎没有其他业务。” “王先生负责购买了位于温哥华两套房屋(价值179万和价值360万)。” “2012年左右,老丈人决定将资金也投资于加拿大的一些商业地产。在王先生的协助下花了227万买了5个商业办公单位。将其中四套出租,一套作为王先生的办公室。随后于2015年以33万的价格购买了第六个单元。” --- 王先生作为以上房地产交易的经纪人,应该得到合理的佣金。 如果王先生在出租那几个商业办公单位付出了劳动,也应该得到合理的报酬。 “2014年左右,老丈人和丈母娘也移民加拿大。之后老丈人又出资数百万由王先生帮助投资基金。” --- 王先生也应该得到合理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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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又没写没有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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