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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与儿子争吵被送精神病院 有病谁说了算

又是一起因“精神病人入院”引发的风波。

风暴漩涡中的罗文忠,62岁,曾是家中的“头脸”人物,通过获取征地拆迁补偿、开办企业等,慢慢累积了数千万资产。因为房子产权等问题,罗文忠与在人社局工作的儿子罗某发生激烈争吵,罗文忠对儿子家进行打砸,儿子则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

罗文忠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为“营救”他,在过去两个月里,罗文忠的妹妹罗文任等近亲属,向湖南多地警方、卫健部门投诉,认为儿子罗某利用直系亲属的身份,钻了医疗系统对精神病人的收治漏洞,使得罗文忠“被精神病”。而罗某认为,其父亲“当然是有精神疾病的,否则医院不可能治”。

罗文忠究竟有没有精神病?

资料图

根据报道,去年10月,罗文忠查出“脑胶质瘤”,随后做了切除手术。从医学上讲,手术后可能会引发器质性精神疾病,这成了他被精神病院诊断为“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依据之一。

然而,据他身边亲朋好友讲,脑部的手术,并没有给罗文忠带来“后遗症”,他仍是“正常人一个”。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书记也表示,罗文忠手术后并没有变得脾气暴躁,“与此前没什么两样,也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

罗文忠本人的表现,似乎也与精神病人相去甚远。比如,今年7月,罗文忠用歪歪扭扭的笔迹,向外界手写了一纸“申诉书”,认为收治他的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偏听偏信,完全不顾其精神状态正常的事实,控制其自由,强行为其用药,致其身心大受损伤”。如此行文表达能力,并不像是情绪暴躁、难以自控的精神病人。

据报道,罗文忠被精神病院收治的关键证据,除了手术因素外,还有他砸儿子家的视频。视频显示,“罗文忠持金属长棍,打砸室内的电脑、电视、橱窗玻璃等物。砸完后,其坐在椅子上,对手上的血迹进行擦拭”。

关乎患者“被动送医”,《精神卫生法》是这样规定的: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如果不看前因后果,罗文忠“家中打砸”的视频,的确会让人怀疑他有暴力倾向,或精神出了问题。

但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罗文忠是在跟儿子激烈争吵、被赶出家门后,做出这一举动。

据报道,罗文忠和子女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什么秘密。罗文忠此前多次向朋友抱怨 “子女不孝”,“把资产给了儿女,但现在儿女不管他”。社区书记曾表示,数次调解过父子俩的冲突,但两人都比较固执。

在有家庭矛盾的背景下,即便“家中打砸”,也不奇怪。如果医院仅仅以个别亲属的证明,以及一段“暴力性”视频,就认为当事人存有精神疾患,理由显然不够“充分”。

不是送进精神病医院的,都是精神病人。《精神卫生法》规定:

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

在罗文忠本人再三表示自己不是精神病时,医院有没有帮他联系其他鉴定机构?

退一步讲,就算罗文忠刚入院时精神不正常,到了需要住院治疗的程度,后面他是不是一定要住70天之久?

罗文忠的妹妹说,医院规定,直系亲属送进来的,只能直系亲属接走。而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媒体称,此前该院与罗文忠的儿子罗某联系,称罗文忠已达到出院的条件,但罗某并没有露面。

医疗机构若坚持“只对送他进来的人负责”,也能理解。不然患者日后出了什么事,院方不好交差。但若儿子存心不想让父亲出院,医院岂不是做了“帮凶”?这和非法拘禁有何区别?

事关一个人的人身自由,精神疾病的鉴定,必须慎之又慎。因为家庭矛盾、经济纠纷等,将并无大碍的家庭成员送院的情况,此前并不少见,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戕害了精神病鉴定的权威性。

罗文忠近亲属说,他目前“下落不明”。对于这起疑点颇多的事件,有关部门有必要介入,判定医院的收治程序是否合理,罗文忠是否构成精神疾病,是否存在违法情形,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说法。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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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3-08-21 14:05
    您已点过赞
    肯定不能由利益相关方儿子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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