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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房东又遭罚!已经提前两月叫租户搬离 却判要倒赔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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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因付不起房贷而买房也要经过租客同意吗?这真是个颠倒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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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着租客卖房,这就是说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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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租房法侵害了房东自由处置个人财产的自由!是违宪违法的恶法。呼吁尽快修法。同时,对加拿大立法出现如此偏颇的情况非常反感,这是民主的倒退。加拿大将从此走向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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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法制国家,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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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要太迷信民主,它不是倒退,而是太进步了. 民主到极致其实就是要共产,加拿大的制度就是要中产慢慢消失,不讲道理,不讲公平,一切都是选票说了算. 现有的环境对房东不利,而且现在的移民也不是以前那么朴实,等大家都穷了,估计就没有那么多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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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inocan88:加拿大是法制社会吗?法院是政府开的,租房局也是。虽然租房法已经明显不公了,但是即使这样,租房局依旧可以用拖延办理的方式来保证租客不用被驱逐。而即使驱逐了租客,租房局也不负责追回房东损失的房租。而一旦房东违法,租房局却可以开出罚单。在执法方面就是明显的偏颇,这个叫法治社会吗?加拿大法治是有非常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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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的单位价格高出45%, 为什么让房东一定要以低于市场价格的45% 租给现在的租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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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政府害怕出现很多人流离失所。毕竟房东如果觉得不划算,可以把房卖掉。租客如果付不起房租,只能睡大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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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不要靠出租房子赚钱了。有小土豆撑腰,那些混账租客就是想往死里整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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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产一直是不能赚钱的,只是维持供房状态,如果是早期购买的赚钱在房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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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illywang:那当啥雷锋,卖了房不是更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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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修改这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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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們應該組識聯盟,一方面各業主齊心合力捐款與政府官司打到底,二方面應定好日期通知各族裔一起到政府示威反惡法,再不能各掃門前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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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各業主齊心合力捐款與政府官司打到底?正合他们心愿…打官司!谁是获利者?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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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当又立的房东,希望执行顺利,很多房东都是输了官司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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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人穷的东西。可惜你永远只能是穷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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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racingcar:又戳中你的G点了?就是有一些房东,打着小算盘,以为别人是傻子,好好商量大部分都会理解。看来你是成功立了牌坊,报应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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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MMJY:穷鬼,看看所有评论只有你一个心理阴暗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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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房东赔偿租户的案例,打死也不出租自己的房子,请神容易送神难,租赁法是保护租客的。 要改变租赁法可能性不大,政府不会允许房东随时撵走租客的。不仅是加拿大,美国也这样,旧金山有人买了房,附带了租户,一直撵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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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房东和公司老板,租客和雇员是弱的一方。 为了国家、社会和平稳定、和谐,所以政府立法保护租客和雇员 --- 公司老板和房东不可以随便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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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眼红房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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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租约有效期卖房,租户的确有权不搬,租约转给新房东。如果要清空房子再卖,必须等租约结束之后,并且提前2个月通知。我估计这个房东是租约没结束,就急着卖房,编个借口说孩子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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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到期后租户也可以不搬,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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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gongshe:不一定,取决于新房东。如果新房东要自住,或者给近亲住,租户必须搬走。如果新房东继续出租,必须继承原租约,不可以把原租客赶走,再提高租金租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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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mrchen206:买了有租客的房子, 新房东要自住, 也不一定能住进去! 安省有个单身母亲, 2021年在渥太华买了房, 租客不走, 她1年半都搬不进去, 打官司驱逐租客也排不到期, 绝望中, 去法院起诉省府的租房法, 前几天开庭的, 还没有判决结果. 51网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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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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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房东没有被政府保护人权,好像华人房东人群体非常庞大,但就没有听到哪一个华人房东告政府的,前几天小房东集体诉讼政府,也是一个其他族裔的人发起。华人需要团结起来出来捍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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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经提前两月叫租户搬离 却判要倒赔1.9万" 内容: "当时房东提前两个月通知他们要终止租约,因为房东的儿子要搬进单位。" "RTB的仲裁员支持了租户,并得出结论,房东的儿子没有打算搬进该单位的可能性更大。 --- 作者在糊弄读者们,房东被罚赔1.9万和“已经提前两月叫租户搬离”完全没有关系,就像某个家伙说的“青蛙的腿被砍掉后,青蛙就变成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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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法治社会,加拿大人民应该有弹劾权,可以弹劾公务员和民选的议员。那些租房局的裁判官以及租房局的大头们,统统弹劾了他们,让他们不再懈怠的高高在上,让他们也失业去尝尝房东们辛苦付房贷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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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靠房地产内卷长不了,租客收入有限,税收和消费又高,撸也撸不出啥羊毛,以后房东和租客矛盾还会激化,根本问题是政府和经济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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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有自由不出租房子,既然出租了就要遵守法律。房东也有自由遣走租客,可以如实相告,何必编造理由撒谎骗人?小肚鸡肠,咎由自取,这案子判得没毛病,支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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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有些人头脑不清楚, 租房纠纷属于省政府管理, 和联邦没关系, 但是很对华人就是傻傻的骂土豆, 真是哭错了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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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契约精神呢?房东欺骗在先,就不要叫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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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租了,是房东的权利。卖房,也是房东的权利。房租多少,也是房东的决定,贵了租户就不租了。哪有欺骗之说。能说以上留言这种话的人一般是以下两种情况: 是傻B, 或者是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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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个假新闻,没有时间,人名,不符合新闻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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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評語反映讀者不明白民主及人權。有住戶亦可將單位出售、在加拿大大城市十分普遍。法院是依據法例審理、正確無誤、而法例是簡易、普通人亦十分容易明白、有中文本。法例要平衡房東及租客的人權、房東不可以cheating 說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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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房东不就完了么,为何要去伺候这些租客,把房子卖了让租客去睡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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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就别当房东了!麻烦事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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