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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69岁华人女长者被政府赶出住了十多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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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加拿大十几年了,竟然仍不懂英语或法语;租住一间房,就要住到死那天,房东不得收回,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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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儿为什么不管她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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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就知道这女儿还在上学,哪有经济能力管她妈?母女俩应该属于贫困家庭,大家说话积点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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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rebel:母亲69,女儿还在上学?如果女儿是母亲45岁是生的,现在也有24岁了,还在上学的可能性不大。 现在子女都不愿意跟父母住在一起,这个是可以理解的。看法庭怎么判吧,房东们的感情用事左右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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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水费可加,电费可加,房租不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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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对. 应该是: 风能进,雨能进,房东不能进。 水费可加(在房租里),电费可加(在房租里),房租不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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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租客都签了协议,只有一个钉子户没签,只能说明个别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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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位钉子户就想让业主给她找一个她满意的房子,但什么是她最满意的,恐怕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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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公寓住了10几年, 由于租金管控, 现在的租金应该不到市场价的一半.. 房东就是想借着升级装修的名义尽量多赶走老租客, 因为升级装修的支出, 房东租金涨幅可以提高不少, 部分老租客就不搬回来了. 另外, 升级装修搞个几年(赔几年的租金), 拿了搬迁赔偿的老租客有的去世了, 有的在新地点安顿了, 也不一定回来, 又削减了一批老租客. 这是出租公寓摆脱老租客的常用办法. 这个华人老太太, 公寓有气味, 都停止供暖了, 也不搬, 原因就是搬出去租金支出会大涨(搬迁赔偿只能抵消一两年的租金差价). 不过 , 住下去, 让房东总亏钱, 房东也不是搞慈善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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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收购都是这样的,当大部租客签了,达到一定比率,就可按法令申请没签的租客搬出,而且得不到贴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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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租房法太有问题了,市场按照供需调节,政府提供一些最低保障就可以了。现在闹成这样房东苦不堪言,哪有说租了一个房子房东就不能收回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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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房子不敢租给老人,搞不好就要给她养老送终。政府和子女都不管,最后等于是要房东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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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想占便宜,钉子户?加拿大有吗?而且只是租客,我要回间屋都不行?估计是她女儿的主意,来加十多年的退休人士那来的主见?支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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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安排临时住所,但她坚持不去,这也没办法!她女儿眼见母亲被赶了,为何不接她回女儿家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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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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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个女人的面相就知道不是一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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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天庭饱满, 印堂发亮, 一看就是个精明强干的人, 对付房东绰绰有余. 怎么就不是一个好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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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你不熟悉别的地方就留你在那吧,都没有暖气你想冻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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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政府,不应找房东。所有的涨价都是政府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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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同情,房东能做的都做了。 这样赖不下去,还要想办法找理由,情理上,面子上,自己的价值观上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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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厢情愿的事儿,舆论也不会无脑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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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她们的勇气,把这事曝光。原来在加拿大会发生政府把人赶出家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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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可以?应该尊重房主的权力吧,这不是租客的房子就是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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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恐天下不乱,恶意误导读者的弱智小编。职业道德败坏,为搏眼球没有底线的标题党。 “市政府在本周一发布了撤离通知,要求她在72小时内离开位于Rielle Street的家,因为该建筑被认为不安全,没有供暖。” 这个内容哪个地方可以解读为政府把老人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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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小编什么时候能改改这种罔顾事实滥起标题博眼球的作风,简中区新闻的质量就是被小编这样的弱智拉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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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旧房东把房子卖给新房东了,新房东按照法律在做公寓装修,法律保护了新房东的权益,租客也要按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打官司如果输了,那就认输, 好像法律上规定,公寓装修后,老租客有优先搬回来的权力,并且新的租金提高幅度也有限制,不是可以漫天要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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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英语法语住魁北克小城市?为什么不去多伦多租间房,语言没问题,住起来也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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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的安宁胜过金钱,较真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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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也有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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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说,真的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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