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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对夫妇在网上煽惑他人投无效票,被拘捕

香港星岛网12月10日报道,一对夫妇因涉嫌在网上煽惑他人在2023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区议会选举)投无效票,被香港廉政公署(简称:廉署)今日(10日)拘捕。他们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选举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

报道介绍称,被捕夫妇同为41岁,女子任职卫生署文书主任,男子无业。他们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网上社交平台专页留言,煽惑选民在选票上盖三个或以上“剔号”(即“打勾”),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无效票。

报道提到,廉署人员根据裁判官签发的手令,搜查被捕人士的住所及检取他们的手机,并扣留二人调查。廉署表示,不排除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报道称,廉署提醒市民,公开呼吁他人投无效票,会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港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

据报道,香港选举事务处早前已重申,按有关选举法例的明确规定,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的选民在投票时,只能在选票上有关候选人姓名旁边的指定圆圈内,用投票站所提供的“剔号”印章盖上“剔号”,以明确显示所投票选择的候选人,而每名选民只能在选票上就所选择的一个候选人盖上“剔号”(即选票上只能有一个“剔号”),否则选票将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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