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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猥亵女友5岁女儿将开庭:被告人否认指控

今年8月,“重庆男子涉嫌猥亵女友年仅5岁的女儿”一案引发广泛关注。12月8日,受害女童的母亲刘女士告诉笔者,本案将于12月13日,在重庆市江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前,被告人因“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电视剧),但其到案后并未认罪。

据了解,被告人谢某东,今年42岁,2021年3月与同为离异的刘女士结识,随后两人开始交往。今年6月24日,刘女士发现女儿小月(化名)疑似遭受了性侵害。

“(6月24日)晚上给小孩洗澡,她私处很痛,一点点温温的水都痛。”刘女士询问孩子原因,孩子不愿意说。次日,在幼儿园老师的帮助下,“小孩说谢某东有摸她的尿尿,她边说还用手指着私处地方。”

彼时,小月未满5周岁。经妇科检查,小月“处女膜边缘12点钟方向见粘膜完整性受损”,医生建议警方介入处理,刘女士随即报警,“警察问她多少次(类似经历),她说五次。”

6月26日,谢某东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拘留37后,谢某东却被警方取保候审。

期间,警方进行了DNA鉴定。“报告7月19号出来的,罪犯是8月2号被取保的。”但刘女士收到DNA检验报告却是8月7号,“结果显示没有罪犯DNA。”

小月的母亲没有放弃,在持续的信访及舆论曝光后,谢某东最终于8月下旬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江津区看守所。

值得一提的是,刘女士曾实名举报谢某东的姐夫涉嫌非法干预案件。刘女士称,谢某东的姐夫张某某系当地一官员。据海报新闻报道,张某某所在单位曾对此回应称,“已有相关人员在调查处理此事。”

被害人方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称,谢某东与刘女士交往期间,谢某东在其租住的家中、刘女士的家中趁与被害人小月独处之机,“多次用手扣摸被害人的阴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东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周岁的幼女,利用与被害人独处的时机,多次扣摸被害人生殖器实施猥亵,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起诉书称,被告人到案后否认上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小月被家人小心翼翼地保护起来。“现在没有上幼儿园,因为没有开庭,我怕万一在这个节骨眼上又让小孩有二次伤害。”刘女士说,女儿的胆子变得特别小,“哪怕外公外婆在家,她都会在客厅用窗帘把自己裹住悄悄地哭。”

对于被告人谢某东,被害人一方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求就是重判。如果民事(索赔)会影响刑事(量刑)的话,我们会放弃民事,重判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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