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闺蜜合伙买房,最后却成冤家?
感觉近几年闺蜜买房热度越来越高,以往我们说到房子,大家可能都会将其与爱情、婚姻扯上关系,但现在更多的人选择和闺蜜一起合伙买下第一套房,老了可以住到一起简直不要太美好。

可最近,BC省一名女子与朋友共同拥有基斯兰诺Kitsilano价值$300万的房产,她要求法院下令出售该房产,因为她说住在那里已经变得“难以忍受”。
两人成为“共同业主”,这在昂贵的温哥华已经成为了流行趋势。

在这起案件中,玛丽莲·道森(Marilyn Dawson)通过继承获得了温哥华西第三大道3600街区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并在过去四年里一直与合伙人夏洛特·琼·柯里(Charlotte Joan Currie)共享该房产,她在请愿书中表示向 BC 省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道森要求法院下令出售,并将收益平分给他们。请愿书称:“被告对请愿人变得充满敌意和攻击性,并剥夺了请愿人安静地享受她那部分财产的权利。”
道森表示,她已提出买下该房产共有人的份额。
道森住在该房产的马车房和主屋的地下室套房,从后院进入,另一位业主住在主屋的主楼和二楼,使用前院和主入口。

但道森的律师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声称,房主不尊重道森的界限,敲打她的门,对她和她的狗大喊大叫,并且“总体上创造了一种有毒的生活环境,这对我们的客户来说已经难以维持”。
每天经受非一般的折磨,并且多次骚扰。“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敲我的门”,比如有一天,她敲了好几次门,用两个不同的号码给她打电话,给她发电子邮件,在她的邮箱里留下了一封信,并留下了一张纸条。让她检查电子邮件,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向道森提供非紧急家庭保险账单。
道森说,这些例子“只是说明性的,并非详尽无遗”。“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种情况一直很糟糕”,她说她去看了一位心理学家来帮助她应对。
道森还声称,第二任业主没有平等地承担维护费用和税收费用,并已停止就双方讨论起草的同居协议进行谈判。
道森的请愿书称,BC省的《财产分割法》允许她请求出售,并引用了早些时候的法院裁决,该裁决称:“一般来说,共有人有权分割或出售,无论其他共有人的意愿如何”。
请愿书指出:“是否存在‘充分的相反理由’,足以剥夺请愿业主表面上的销售权,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况。”
在2023年10月的一封电子邮件中,道森说:“你认为这栋房子属于你,你对我在这里感到非常不满。事实:我在这里并且拥有一半的财产。我们不是朋友,我们是共同所有者”,“尽可能保持分开是唯一的方法。”

据悉,目前获得有关房屋共有权的切实数据很困难。但加拿大统计局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这一数字正在上升。
由三人或三人以上支付抵押贷款或租金的大温哥华地区家庭数量已从 2001 年的 3%(22,330 户)上升到 2021 年的 8%(80,080 户),增幅远远超过了该地区 2021 年的整体增长。
素里的增幅最大,从2001年的4%跃升至2021年的 13%。
要知道,成为“共同业主”可以比作结婚,过滤过程也应该同样严格,因为一半的婚姻以离婚告终。
对此,你们怎么看?
- https://vancouversun.com/news/local-news/vancouver-home-coowner-court-order-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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