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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六对同性恋者情人节前夕多市结婚

美国六对同性恋人选择在情人节前夕,到全球少数容许同性合法结婚的城市之一,多伦多举行婚礼。

这是由纽约倡权份子菲尔(BRENDAN FAY)和拉朗(JESUS LEBRON)组织的公民婚姻路(CIVIL MARRIAGE TRAIL)计划之一,是支持同性婚姻,兼备为成婚者庆祝和表达政治立场的双重意义;同性婚姻在美国没有合法地位。美国两对男同性恋者和四对女同性恋者周五会在多伦多领取结婚证书,定于周六下午四时举行婚礼,主持仪式的牧师亦曾去年替菲尔和他的同性恋人莫顿证婚。

自从加国法院裁定婚姻定义不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后,直至目前为止,只有安省和卑诗省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联邦政府曾经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澄清同性婚姻的宪法问题,总理马田已承诺是将议案提交国会。

目前只有比利时和荷兰承认同性恋婚姻,美国已经在联邦法例上禁止同性婚姻,多个州份亦采取同一立场,换言之,美国同性恋者在加国举行了结婚仪式,返国后亦不会被视为合法夫妇。

菲尔和拉朗自1996年起便一直倡议男同性恋者婚姻,去年9月有了成立该项公民婚姻路的构思,他将之与当年大批奴隶透过地下渠道,从美国逃到加国的情况相提并论。菲尔表示,六对准备到多伦多举行婚姻的同性恋者分别来自美国纽约市行政区布朗克斯(BRONX)、蒙大拿州的韦斯特(WEBSTER)、圣路易斯(ST.LOUIS)、佛州的登尼伦(DUNNELLEN)和伊利诺州的洛福(ROCKFORD)等地方。

由2003年7月至12月底,卑诗省共有1, 400名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结婚,766人来自美国,613人是加拿大人,其余则来自其他国家。安省未有类似纪录,但多伦多的纪录则显示,有14,700名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已经结婚,6,800人并非加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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