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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代表撤离金门后,金门近海出现6艘船,大陆...

就金门撞船事件,两岸谈判历时多日,最终还是宣告破裂。大陆代表撤离金门后没多久,金门周边的水道,突然就多出来6艘大陆的大型疏浚船。

【大陆疑似将在金门附近开展航道疏浚工程】

据了解,这些船是用来展开厦门港刘五店航段的疏通工作。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它们的作业轨迹,垂直穿透了台当局在金门单方面设下的所谓“禁止、限制水域”,背后的意思,已经一目了然。

这种变化,显然与撞船事件谈判破裂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我们也知道,在民进党当局的政治操弄下,就撞船事件的善后事宜,两岸代表在金门协商了整整十五轮,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我们之前也说过很多次,民进党其实压根没有解决问题的想法,而是要趁着这个机会,进一步加剧两岸对立,搞“法理台独”那一套。

所以就在两岸谈判的同时,民进党还在岛内加紧推进议程,以“海委会”主管管碧玲为代表的一班人,企图把撞船事件定性为所谓的“意外”,为“海巡署”的粗暴行为开脱,将责任推卸给大陆,意图让事态加剧演变,最终上升到两岸的政治冲突。

【民进党这边,遗体和船都拒绝归还】

这也使得,民进党的谈判代表,在协商时的言行表现十分消极,甚至玩起了消失。

大陆这边的代表随即严厉谴责台当局出尔反尔,歪曲事实,对协商任何诚意,即刻叫停谈判,撤离金门。临走前,也只留下一句话,那就是一切后果台当局承担。

实际上,在最初几轮谈判没有出结果以后,我们这边完全可以拂袖而去。毕竟民进党当局在涉及两岸关系的事务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建设性的言行,只会把事态复杂化。这8年时间下来,两岸关系是怎么演变的,我们都心里有数。

但大陆这边还是多谈了几天,这里不完全是在对岛内释放善意,而是在为受害者家属做考虑,争取让后者利益不受损害。

但现在台当局的态度很顽固,不认错、不道歉、不赔偿、不追责,船只继续扣押不说,就连遗体也不归还,那么再谈下去也是徒劳。

【大陆海警在厦金海域常态执法】

大陆代表撤出金门,对外界传达出了一个非常鲜明的讯号,那就是大陆接下来不会再跟岛内浪费口舌,而是要逐步升级反制力度了,并且推动在厦金海域,乃至于整个台海,加速形成“新常态”。

之前大陆海警在厦金海域展开常态化执法巡查,既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在明确厦金海域执法权归属,全盘否定台当局主张的同时,也能为后续的一系列工作保驾护航,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对于岛内一些想要借机生事的宵小,起到明显的震慑作用。

谈判破裂后,大陆这边派出6艘疏浚船,大张旗鼓地开展刘五店航道疏浚工程,显然就是已经准备好的反制措施之一。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这条航段当初在一期工程建设时,为了照顾台湾(专题)那边的想法,选址不是特别理想,特意绕开了条件更良好的金门水道,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航路的通航环境十分复杂,海域条件限制很严重,大型船舶进出厦门港很不方便。

【一期工程的选址绕开了条件更好的航段】

但现在大陆对台风向转变,不会再单方面惠台,早从去年起,商务部就开始研究,逐步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也就是ECFA中部分产品的关税减让。

加上现在撞船事件谈判破裂,两岸风向急转直下,国台办也明确否认了厦金海域有什么“禁止、限制水域”,还点名批评岛内政客的冷血表现,强调“一切后果岛内承担”。

那么在这种大背景下,刘五店航道疏浚工作的重新展开,打破台当局那边的政治限制,已经是势在必行。这也是统一进程“以我为主”的表现之一。

6艘疏浚船现身金门周边水域,对于这种变化,岛内舆论也是惴惴不安。更有人指出,大陆日后会把刘五店航道作为重要通路,完全无视岛内单方面的“禁限水域”,最后是把大小金门一分为二,通航时也不会浪费时间跟台当局进行什么“协调”。

面对这种局面,民进党要如何应对,难不成还要让“海巡署”再次出动,在厦金海域,对已经实现常态执法的大陆海警船面前舞刀弄枪吗?

【民进党持续炒作撞船事件】

但可以很明确地说,民进党在两岸关系上的强硬姿态,仅限于放一些上不得台面的狠话,如果落实到实际行动的层面,无异于自取其辱。

站在我们的立场上来看,台当局根本没有在大陆面前硬气的资格,在两岸关系上,大陆以后做的会比说的多,也不会纠结于和民进党当局玩什么文字游戏。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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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船,在中国都是犯法的,责任非常严重,到了金门,就变成可怜无辜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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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奇怪,很多五毛要么在服刑,要么奉旨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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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吃饱了.自己把自己撑死了! 这就是民主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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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金门岛上3千国军收编成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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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执法总队网站原文: 从事渔业生产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称为涉渔“三无”船舶,其中无船舶证书是指无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规定: 1.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的船舶,由公安、渔政渔监和港监部门等港口、海上执法部门予以没收;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船舶的造船厂,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未经核准登记注册非法建造、改装船舶的厂、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没收销货款和非法建造、改装的船舶。 2.港监和渔政渔监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船舶进出港的签证管理。对停靠在港口的“三无”船舶,港监和渔政渔监部门应禁止其离港,予以没收,并可对船主处以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 3.渔政渔监和港监部门应加强对海上生产、航行、治安秩序的管理,海关、公安边防部门应结合海上缉私工作,取缔“三无”船舶,对海上航行、停泊的“三无”船舶,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并可对船主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 4.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公安边防、海关、港监和渔政渔监等部门没收的“三无”船舶,可就地拆解,拆解费用从船舶残料变价款中支付,余款按罚没款处理;也可经审批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后,作为执法用船,但不得改做他用。 (三)2016年8月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也明确:行政机关对停靠在渔港,无船名、船籍港和船舶证书的船舶,采取禁止离港、指定地点停放等强制措施,行政相对人以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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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引用的规定是行政诉讼,现在台湾弄死人了,性质变了,是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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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johnson12:自己弄死自己,自認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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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東昇西降:台湾现在有点像水浒里的牛二,“我就赖了,怎么地,有本事给我一刀,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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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台湾独立,海峡两岸人民都是受害者,只有美丽国军火垄断集团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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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共的鸡巴被美国捏住了。如果哪一天大陆真的民主自由了,新政府要干的最最符合民意的事情100%肯定是:把台巴子给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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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说实话他们还天天笑话中共建墙,要不是这墙保护了他们,不说战争这种虚的,中国光网民能把他们骂的再不敢上网。现在对于蛙岛回不回来都无所谓了,只要有场战争能把蛙岛打烂,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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